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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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 超讯通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 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 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48 号绿地中央广场 E 栋 28 楼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参加人员: 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25 04:0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向16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35元/份 [1][3]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等待期分为12个月和24个月,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6]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净利润和销售量(2024年销售量为176.52万吨),分2025-2026年度考核,根据得分确定可行权比例 [9][10]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60%/0%,需同时满足公司和个人考核条件方可行使期权 [1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同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授予价格为5.04元/股 [19][20]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不少于12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最长有效期36个月 [25][26] - 公司层面考核标准与股票期权一致,个人考核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 [27] - 本次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1,512万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67亿股 [31][35] 审批与调整流程 - 激励计划经2025年5月1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5月28日股东大会批准,并完成5月13-22日的激励对象公示程序 [1][2][19][20] - 因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于2025年7月9日调整行权价格(10.63元→10.35元)和授予价格(5.32元→5.04元) [4][22] 财务影响 - 公司将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在等待期内分摊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为准 [17][36] -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2024年每股收益摊薄至0.42元(按9.67亿股计算) [35]
宏川智慧: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2023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2023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川智慧")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宏川智 慧《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及《2024 年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及调整《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相关事宜(以下 简称"本次注销及调整")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
三晖电气: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2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目 录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晖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 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在三晖电气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三晖电气 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三晖电气提供,三晖电气已 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 ...
三晖电气: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2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于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nsp="ensp"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nsp="ensp"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
奥尼电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1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包括《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2日至7月22日 [2]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反馈 [2] 激励对象核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职务情况 [3] - 拟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 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存在聘用、雇佣或劳动关系 [4] 合规性声明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拟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无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3][4]
ST八菱: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5-05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 梁金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 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
ST八菱: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5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星 期一)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
华胜天成: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股东大会召开信息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8月12日13点30分在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召开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1] - 登记在册股东可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 推出2025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核心人才 [2] - 激励对象包括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绑定股东、公司及个人利益 [2] - 草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制定 [2] - 配套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以确保战略目标实现,已获临时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3]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授予条件确认、行权调整等10项具体权限 [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 - 推出针对ICT业务团队核心骨干的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 [5] - 目标为调动ICT团队积极性,强化利益共享机制 [5] - 草案同步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已通过临时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6] - 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激励计划事项,权限范围与第一期一致 [7][8] 议案审议流程 - 两项激励计划草案及配套考核办法均需股东大会审议 [2][3][5][6] - 所有议案表决需一次性完成,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 详细草案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6]
方邦股份: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9% [1][11] - 行权价格为33.6273元/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1][12] - 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7年7月9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1][12] 激励计划批准及调整情况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从68名调整为56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从192万份调整为170.80万份 [4]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从18名调整为15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从48万份调整为44.7万份 [4][5] -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未达行权条件,公司累计注销股票期权37.9万份 [4][5][6] 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6亿元,除屏蔽膜和锂电铜箔以外的其他产品营业收入达1.67亿元,满足业绩考核目标A(100%行权系数) [8] - 4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均为优秀/良好,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均为100% [8][10]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7][9] 可行权对象及安排 -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共43名,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9人 [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其获授期权数量的50% [12]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相关费用已在等待期内摊销 [12][14] 监管机构意见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行权条件已成就 [14]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5] - 法律意见书认定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程序合法合规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