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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农生物: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出现以下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 激励对象资格 - 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范围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激励对象未出现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需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天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审核名单并听取公示意见 股东会审议前5日需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 - 激励计划授予安排和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期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规定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激励计划目的与效果 - 激励计划设计科学合理 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能够达到考核目的 [3] - 通过建立长效分配机制 使员工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 提升管理效率与水平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久的回报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 [3][4]
美农生物: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销售骨干、研发管理者和核心技术骨干等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4]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个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 [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或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分别为每股9.54元和10.04元 [7]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施条件,最近36个月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且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 [3] - 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双重指标,归属期分三期安排(12/24/36个月后分别归属30%/30%/40%) [7][5] - 激励对象需满足任职资格要求,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行政处罚 [4][10] 实施程序进展 - 公司已召开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8][12] - 后续需履行股东会特别决议程序,并在授予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至少10天 [9]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 [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决议、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11] - 需持续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后续披露义务 [12][14] 法律意见结论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激励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14] - 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合法有效,相关回避表决机制执行合规 [13][14]
韶能股份: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 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建立股东与经 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制定了《广东韶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 ")。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任合同。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参加本计划。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贵州百灵(002424) - 002424贵州百灵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703
2025-07-03 16:28
营销改革 - 2022 年起启动 9 省区直营制改革试点,目前累计完成 15 个省份,改革地区销售利润稳步增长,推进营销模式改革可提升销售效率和盈利能力 [1] - 改变考核方式,引入人均效能、店均效能等考核任务项,合理制定考核指标,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未来适时推进股权激励计划 [1] - 以利润为首要导向,优化品种结构和价格体系,推进大品种培育工作,深耕全国性重点客户 NKA、区域大型连锁 LKA、诊疗板块等渠道 [2] 产品进展 - 黄连解毒丸是我国首个“全科”证候类中药新药,2017 年受让项目后加大研发投入,历时六年多完成Ⅱ期、Ⅲ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共入组 840 例病例,采用独特评价方式,后续获批将实现“证候类”中药新药零的突破 [2] - 糖宁通络 3 期临床研究工作按方案正常推进,患者陆续入组 [2] 应对竞争策略 - 建设四个平台应对市场竞争,包括规模化制造平台、产业链整合平台、全渠道销售平台和大品种研发平台 [3] - 规模化制造平台依托扩能技改项目,完工后中药材处理能力从每年 2.5 万吨提升到 6 万吨 [3] - 产业链整合平台通过上市持有人许可委托业务、贴牌业务等整合产品线 [3] - 全渠道销售平台覆盖线上线下,做好品种、品规、价格管理,用专业化队伍建设平台 [3] - 大品种研发平台针对已布局产品,通过产业化路径形成新规模,提升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 [3] 股权激励 - 已进行三轮股份回购,部分已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后续适时推进股权激励计划,使员工获益与公司发展契合 [3][4] 业绩展望 - 2025 年一季度受上年同期增速较快、市场需求不足影响业绩下滑,全年将聚焦主业,深化产业战略布局,挖掘现有产品潜力,培育新增长点,加强核心能力建设,力争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4]
洋河董事长张联东任期未满辞职,任内业绩排名下滑、员工激励计划亏损
经济观察报· 2025-07-03 15:14
公司管理层变动 - 董事长张联东于2024年7月1日辞去所有职务,原因为"工作调整"[2][3] - 顾宇接任公司党委书记,市场传闻其将出任董事长[2][18] - 张联东任期原定至2027年4月,离职前曾参与公司营销活动[2] 行业格局变化 - 2024年公司营收排名从行业第3下滑至第5,净利润排名从第4降至第5[6] - 公司成为2024年A股白酒前5强中唯一营收利润双降企业,净利润66.66亿元低于2021年75.13亿元[6] - 白酒行业2021年销售收入6033亿元(+18.6%),利润1702亿元(+32.95%),2024年陷入库存高企与价格倒挂困境[7] 公司经营表现 - 2023年营收达历史高点331.26亿元,但2024年战略调整年中高档酒营收下滑14.79%[5][9] - 2025Q1营收110.66亿元(-31.92%),净利润36.37亿元(-39.93%)[10] - 销售费用率从2021年12.3%升至2024年19.1%,显著高于茅台(3.3%)、五粮液(10%-12%)等竞品[8] 产品战略与挑战 - 主力产品海之蓝定位百元价位段,缺乏高端大单品[8] - 实施"双名酒、多品牌、多品类"战略,升级梦之蓝手工班等产品试图突破价格天花板[8] - 中高档酒(出厂价≥100元/500ml)占总营收80%以上[9] 股权激励计划 - 2021年推出首期10亿元核心骨干持股计划,设定2021-2022年营收增速≥15%目标并达成[12][13] - 员工持股买入价103.73元/股,解禁后股价持续下跌至65.17元/股导致亏损[14][15] - 张联东持有该计划份额,离职后按相关规定处理[16] 新任管理层背景 - 顾宇具有政府工作背景,曾任宿迁市宿城区委副书记等职[18] - 行业人士建议新任董事长需培养千元带大单品并提升市场响应效率[18]
洋河董事长张联东任期未满辞职,任内业绩排名下滑、员工激励计划亏损
经济观察网· 2025-07-03 15:06
管理层变动 - 董事长张联东辞去所有职务 包括董事 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 辞职原因为"工作调整" [2] - 顾宇任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市场传闻其将出任董事长 [2][10] 公司业绩表现 - 2022年营收突破300亿元 2023年达331.26亿元 为历史最高点 [3] - 2024年营收利润双降 净利润66.66亿元 低于2021年的75.13亿元 成为A股白酒前5强中唯一双降企业 [4]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110.66亿元 同比下滑31.92% 净利润36.37亿元 同比下降39.93% [6] 行业竞争格局 - 2024年行业排名从第3位下滑至第5位 打破十多年"茅五洋"格局 [4] - 白酒行业2021年销售收入6033亿元 同比增长18.60% 利润总额1702亿元 同比增长32.95% 2024年陷入库存高企 价格倒挂困境 [4] - 主力产品集中在中端与次高端价格带 面临较大压力 [4] 产品与营销策略 - 缺乏高端大单品 最高端产品为百元价位的海之蓝 [5] - 实施"双名酒 多品牌 多品类"战略 升级梦之蓝手工班 梦6+等产品 [5] - 销售费用率从2021年12.3%攀升至2024年19.1% 为头部酒企最高 但中高档酒营收仍下滑14.79% [5] 股权激励计划 - 2021年推出首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 金额10亿元 设定2021-2022年营收增长不低于15%的目标并完成 [7][8] - 员工以103.73元/股买入 解禁后股价持续下跌至65.17元/股 导致亏损 [8] - 张联东参与该计划 离任后份额将按规定处理 [9] 新任董事长背景 - 顾宇曾任泗阳县委秘书 沭阳县委常委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等职 [10] - 行业人士建议其需培养千元带大单品 提升市场竞争响应效率 [10]
和泰机电: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简称:和泰机电 股票代码:001225 序 是否存在该事项 事项 备注 号 (是/否/不适用)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 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是否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 已列明其姓名、职 务、获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 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 ...
爱迪特: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idite (Qinhuangdao) Technology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9号,经营场所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池路56号(一照多址)[4] -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19,029,382股普通股,并于2024年6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56.4537万元 [6]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109]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 [135][136] - 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9]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9,682,900股,每股面值1元 [20]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7] - 公司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六种情形 [25] - 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0]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1]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新材料技术研发、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数控机床制造、软件开发等多个领域 [14][15] - 一般项目包括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 [14] - 许可项目包括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生产销售等 [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3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 [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4]
大洋生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议案 [4] - 2025年6月7日至16日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未收到异议,6月18日披露审核意见确认对象合法性 [5] - 2025年6月26日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5] 股权激励授予实施细节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2025年7月2日确定授予日并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994,070股限制性股票 [5][6] - 授予日选择符合《管理办法》规定,避开重大事项窗口期及敏感时点 [6][7] - 监事会于2025年7月2日审议通过授予议案,确认程序合规 [6] 股权激励授予条件 - 公司层面需满足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财务报告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地位变化及分红异常等情形 [8] - 激励对象层面需满足未受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或重大失信记录等条件 [8] - 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上述授予条件 [8]
美的集团: 关于自主行权模式下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4
美的集团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核心观点 -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2,193名激励对象可行使24,079,802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5.65元/股 [1][6][8] -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行权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12] - 行权后公司股本将增加24,079,802股,股东权益增加1,099,242,961元,对当期及未来损益无影响 [12]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 初始计划向2,84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074,000份期权,行权价56.28元/股 [2] -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未开立账户,激励对象调整为2,813名,期权总量调整为107,791,000份,行权价因分红调整为54.61元/股 [2][3] - 2022-2024年因利润分配行权价进一步调整至49.13元/股,最终因2024年分红降至45.65元/股 [4][5][6] 行权条件及考核结果 - 公司层面: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21.29%,高于18%的考核目标 [8] - 激励对象层面:需满足个人2023-2024年度考核非"较差",且无违规记录 [7][8] - 行权比例:本次可行权数量占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的30%,其中研发人员占比最高(8,467,084份) [8][9] 行权安排及资金用途 - 行权期限为授予日起36-48个月内,避开财报公告等敏感期 [11] - 行权资金将存入指定专户(广东顺德农商行),专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 - 董事及高管行权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股票,且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25% [9] 信息披露与后续计划 - 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披露行权进展、股本变动等情况 [13] - 本次行权后,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期权数量由64,124,682份调整为56,279,253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