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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掘金丨东吴证券:维持东方电缆“买入”评级,下半年有望迎来拐点
格隆汇APP· 2025-08-18 14:5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归母净利润4.7亿元 同比下滑26.6% [1]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1.9亿元 同比下滑49.6% 环比下滑31.6% [1] 业务运营 - 截至2025年8月12日 公司在手订单总额约196亿元 [1] - 电力工程与装备线缆订单50亿元 环比增加6亿元 [1] - 海底电缆与高压电缆订单110亿元 环比减少5亿元 [1] - 海洋装备与工程运维订单36亿元 环比增加6亿元 [1] - 存货及合同负债大幅提升 存货大幅增加 [1] 业绩展望 - 第二季度海缆确认收入较少 下半年有望迎来拐点 [1] - 存货有望于第三季度至第四季度陆续发货 确认收入有望迎来拐点 [1]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4亿元/20.0亿元/24.6亿元 同比增长53%/29%/23% [1] - 对应市盈率24倍/19倍/15倍 [1]
东方电缆(603606):Q2业绩承压,看好H2海缆交付放量
华泰证券· 2025-08-15 14:07
投资评级与核心观点 - 维持"增持"评级 目标价56.20元人民币 当前股价51.39元人民币[1][7] - 核心观点:短期业绩承压但下半年海缆交付放量可期 高压直流海缆技术壁垒高 龙头地位稳固[1] 财务表现分析 - 2025H1收入44.3亿元同比+9% 归母净利润4.7亿元同比-26.6%[1] - Q2单季收入22.9亿元同比-17.1% 净利润1.9亿元同比-49.6% 毛利率16.3%同比-6.3pct[2] - 分业务:海缆收入7.6亿元同比-46.9% 海洋工程收入2.1亿元同比+48.4% 电力工程收入13.1亿元同比+10.9%[2] 订单与产能情况 - 在手订单196亿元创新高 其中海缆订单110亿元[3] - 存货31.2亿元同比+66.9% 合同负债16.7亿元同比+473.3% 显示生产交付加速[3] - 帆石一、青洲五七等重点海风项目已启动风机吊装 将推动H2海缆密集交付[1][3] 行业前景展望 - 国内:25-26年待招标海缆项目充裕 深远海项目逐步落地支撑需求[4] - 海外:英国AR7招标限价提升11%至81英镑/MWh 丹麦法国等政策支持欧洲装机增长[4] - 预计25-27年EPS为2.81/3.24/3.41元 25年PE20倍高于行业均值17.2倍[5][11] 估值比较 - 可比公司中天科技25年PE13.57倍 亨通光电13.06倍 新强联24.98倍[21] - 公司25年预测ROE22.8%高于行业水平 显示盈利能力优势[11]
A股市场向好核心逻辑并未改变,兴业上证180ETF早盘小幅上涨
证券之星· 2025-08-15 10:41
市场表现 - 8月15日早盘三大股指小幅拉升,上证180指数上涨,兴业上证180ETF(530680)涨0.28% [1] - 成分股中东方电缆(603606)涨6.69%、中控技术涨2.04%、张江高科(600895)涨1.85%,中芯国际、用友网络(600588)、恒瑞医药(600276)等小幅跟涨 [1] - 昨日上证指数盘中突破3700点整数关口,沪深北三市全天总成交额超2.3万亿元,创年内单日成交额新高 [1] 市场分析 - A股市场全天冲高回落,前期涨幅较高板块普遍回调,市场分歧显现 [1] - 市场此前上涨累积获利盘,获利盘回吐压力显现,历史套牢盘解套对指数上攻形成压力 [1] - 短期市场出现技术性调整,但中期支撑A股向好的核心逻辑未改变 [1]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保障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适用于暂缓或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特定内容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中国证监会要求 [1][2] - 禁止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禁止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披露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2]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核心技术信息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经营信息披露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 或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2] - 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内部审核程序 - 公司及各部门、子公司需在发生或知悉当日书面报告董事会办公室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 董事会办公室需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建议同意后报董事长签字确认 [4] - 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 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 相关人员需书面承诺保密 [4] - 登记内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4] - 涉及商业秘密的暂缓或豁免披露 需登记信息是否已公开 认定商业秘密的理由 披露可能产生的影响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 [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后续管理 - 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后需及时披露 并说明认定为商业秘密的理由、内部审核程序及暂缓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3][5] - 暂缓或豁免披露后 相关部门需持续追踪事项进展及市场传闻情况 并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5] - 出现信息难以保密、信息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时 需及时披露 [3] 责任与处罚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归口管理部门 [5]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5] - 由于失职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信息被暂缓或豁免处理 或原因消除后未及时披露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 将给予批评、警告、扣减绩效薪酬、解除职务等处分 并可要求赔偿 [6] - 未报告规定事项造成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 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处理相关责任人 [6]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执行 [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 规范职工代表董事的提名 选举 罢免 履职及管理流程 确保职工依法参与公司治理 [1][2][4] 总则 - 制度依据《公司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职工参与决策和监督 [1]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任管理遵循依法合规 民主选举 公平公正公开及代表性与专业性结合原则 [1][2] 任职资格与条件 - 职工代表董事须为公司在职职工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1]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特定经济犯罪 对企业破产或违法负有个人责任 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提名与选举 - 工会委员会负责提名并审查候选人资格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 职工代表大会为唯一法定选举机构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需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2] - 选举设监票人及计票人 结果形成书面决议并由代表签字存档 [2] 罢免与增补 - 罢免动议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联名提出 适用情形包括严重违规 失职 丧失职工身份等 [4] - 职工代表董事空缺时需按程序及时增补 [4] 权利与义务 - 职工代表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权利 包括列席相关会议 听取职工意见 开展调研及在董事会前征集职工建议 [4] - 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代表职工诉求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保守商业秘密并传达董事会决策 [4] 管理与保障 - 公司需提供履职保障 包括信息获取 工作时间 经费支持及工会协助 [4] -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述职评议或民主测评进行年度或任期考核 结果作为称职依据并关联罢免程序 [4][5]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属职工代表大会 需经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总经理职责与定位 -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 负责贯彻落实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1] - 总经理工作班子由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及总工程师构成 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1] - 总经理必须专职 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 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薪酬由本公司支付 [1] 任免机制 -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聘连任 [1] - 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1] - 存在八类情形的人员不能担任总经理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特定刑罚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2]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个月提交报告 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 若辞职造成公司损害需负赔偿责任 [3] - 总经理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3] 职权范围 -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计划投资方案 [3]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3]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总工程师 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 [3] - 拟定职工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决定职工聘用解聘 [4] -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按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权限 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无表决权) [4] - 紧急情况下对非职权范围内问题有临时处置权 但需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4] - 暂时不能履职时可临时授权副总经理代行职权 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4] 责任与义务 - 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执行董事会决议 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监督 [5] - 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执行 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并保证报告真实性 [5] - 应调动员工积极性 完成经营管理目标 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和资产增值 [5] - 必须忠实履行职务 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为本人或亲属谋私利 不得参与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5] -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离职后继续履行) 不得挪用资金 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或以个人名义存储 不得用公司资产为他人债务担保 [6]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 违规兼职收入归公司所有 [6] -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需负赔偿责任 但执行董事会违规决议导致损害时除外 [6] 机构设置与议事规则 - 总经理按董事会决定制订具体管理规章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对总经理负责 协助开展工作 [9] - 总经理决定工作班子分工 各部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职能部门对分厂 分公司和子公司进行专业管理 [9] - 总经理可提出缩编或扩编职能部门方案 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9] - 总经理可设立非建制项目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工作 [9] - 总经理议事事项包括职权范围内事项 董事会要求提案 日常经营重大问题和公司章程规定事项 [9] - 议事事项讨论未达成一致时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10] -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需事先听取工会意见 重大管理制度需征求职工意见 [10]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作纪要报送董事会 会议记录需载明名称 人员 案由及决定等内容 出席人员和记录员需签名 [12] 报告事项 - 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定期提交办公会议纪要和月度财务报表 及时报告重要事项 [12] - 公司发生重要合同订立变更终止 大额银行退票 重大亏损 资产重大损失 大额赔偿责任 重大诉讼仲裁 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况时 总经理需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13][15] - 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 设备事故 质量事故等影响经营的事件时 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13] 奖惩机制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贡献重大者可获嘉奖 [14] - 管理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事故时 董事会可给予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甚至解聘 [14] - 总经理班子成员薪酬奖惩一般由总经理建议 董事会决定 董事会也可直接决定 [14] - 违反法律法规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4]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内部控制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能力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 确保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以及保障公司行为合法合规[1] - 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 重要性 适应性 制衡性和成本效益五大原则 覆盖所有业务和事项并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1][2] 内部控制基本要求 -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涵盖内部环境 目标设定 事项识别 风险评估 风险对策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及检查监督八大方面[3] - 公司需完善治理结构 明确部门职责权限 建立授权和问责制度 确保董事会指令严格执行[4] - 内部控制活动覆盖所有营运环节 包括销售收款 采购付款 资金管理 财务报告 信息披露 研发及人力资源等关键领域[4] - 公司需确保人员 资产和财务独立性 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行政职务 财务体系需独立决策[5] 重点内部控制领域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需建立控制制度 明确委派人员职责 协调经营策略 制定业绩考核和重大事项报告机制 并定期分析其财务报告[6] - 关联交易需遵循诚信公平原则 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 交易需详细评估标的状况和对方资信[7][8] - 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原则 调查被担保人信誉 要求提供反担保 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程序 并持续跟踪被担保人财务状况[9][10] - 募集资金使用需专户存储 严格审批 按项目预算投入 跟踪项目进度 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审批[11][12][13] - 重大投资需明确审批权限 评估可行性风险 衍生产品投资需制定决策程序 委托理财需选择合格机构并签订明确合同[14] - 信息披露需明确重大信息范围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联系人 建立内部保密制度 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 并跟踪承诺事项落实[15][16] 会计系统内部控制 - 会计系统控制包括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制度 设财务总监分管财务工作[16][17] - 会计人员实行岗位轮换和交接制度 会计档案需专人管理 内部调阅需会计主管批准 外部查阅需公司负责人批准[17][18] - 建立计划预算管理体系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以及资产管理制度 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实行全程监控和定期盘点[18][19]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 - 公司需定期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 董事会和管理层通过检查发现缺陷并及时改进[19] - 审计委员会需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如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等实施情况 以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9][20] - 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涵盖评价依据缺陷认定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20][21] -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 董事会需专项说明情况影响及整改措施[21] -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制度人员查处[21]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确保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债权人利益 [1]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 关联自然人及潜在关联人 需从控制或影响方式途径程度进行实质判断 [3][4] - 关联法人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或同受控制的法人 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 [3] - 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近亲属 [3] - 潜在关联人指过去12个月内符合关联方条件或未来12个月内可能成为关联方的法人或自然人 [3]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等19类事项 [2]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接受劳务 委托受托销售 存贷款业务等 [2][8]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政府定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 [7] - 有可比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优先参考该价格 无可比价格的参考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 [7] - 无参考价格时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7] 价格管理机制 - 交易价款按协议约定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每季度清算并按约定方式时间支付 [9] - 价格变动超过±5%但不超过±15%时由财务处报总经理批准结算 [9] - 价格变动超过±15%但不超过±30%时由财务处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结算 [9] - 价格变动超过±30%时报董事会批准结算 [9] 决策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净资产0.5%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 [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低于5%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2]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6]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决议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 - 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8]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8] - 按年度和半年度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 [8] 豁免审议情形 -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义务的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 [17]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LPR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的可免于审议和披露 [17]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或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的可免于审议和披露 [1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 [22] - 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参照本制度执行 [22]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生效后实施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24][25]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和决议事项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为十年 [23]
起帆电缆: 起帆电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27
董事会换届选举结果 - 选举周桂华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审议通过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1] - 选举周桂幸和周供华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与董事长一致 [2] 专门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周桂华(主任)、周桂幸和李国旺组成 [2] - 审计委员会由刘华凯(主任)、李国旺和周桂华组成 [2] - 提名委员会由李国旺(主任)、洪彬和陈永达组成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洪彬(主任)、刘华凯和管子房组成 [2] - 所有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完全一致 [2]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 - 聘任周供华为公司总经理 [2] - 聘任韩宝忠、章尚义、李素国、陈志远、周仙来为副总经理 [2] - 聘任陈永达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 - 聘任管子房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 - 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审议通过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3] 会议程序合规性 - 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1] - 召集和召开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全票通过 [2][3]
东方电缆:上半年净利润4.73亿元 同比下降26.57%
证券时报网· 2025-08-14 21:4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44.32亿元,同比增长8.95% [1] - 归母净利润4.73亿元,同比下降26.57% [1] 业绩变动 - 营收保持增长但净利润显著下滑,反映盈利能力承压 [1] - 净利润降幅(26.57%)远超营收增幅(8.95%),显示成本或费用端存在压力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