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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 德林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需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1][3] - 信息披露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2][8]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及季度报告(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其中年度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12] - 临时报告涵盖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如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计提、股东权益为负值、股权激励等21类情形 [7][9] - 自愿披露信息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投资者 [3][4] 信息披露流程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职能部门提供基础资料→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披露 [13][15] - 临时公告流程: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披露,重大事项需先履行审议程序 [13] - 重大信息处理流程: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证券部起草文件→董事长审定/审批→披露 [14][15]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披露事务、监管媒体报道、保密工作及对接交易所 [19][2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及时报送重大信息 [21][22]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对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并提交董事会 [18][48]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等9类主体 [22][23] - 信息保密措施包括签署保密协议、限制知情范围、要求交易对手方签署保密协议等 [23][24]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决议原件 [24][25]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26][27]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监管部门处罚 [26][27] - 制度修订需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7]
德林海: 德林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09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5-027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
京源环保: 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18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8 日期间),如"京 源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亦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公司以 2025 年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京源 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08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3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0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33,2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京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16"。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
京源环保: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17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张津生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5.51%,变动后持股比例降至4.98% [1][2] - 权益变动方向为比例减少,但属于被动稀释,非主动减持 [1][2] - 本次变动不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也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1] 权益变动原因 - 公司可转债"京源转债"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7日累计转股13,533,588股,总股本由152,364,400股增至165,897,988股,导致张津生持股比例由5.51%被动稀释至5.06% [1]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进一步增至231,341,568股,张津生持股数量同比例增加至11,760,000股,但持股比例维持5.06%不变 [1] - 最终总股本增至236,037,460股,张津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8% [2] 权益变动数据 - 张津生变动前持股数量为840万股(5.51%),变动后持股数量增至1,176万股(4.98%) [3] - 权益变动方式为可转债转股所致,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7月17日 [3] - "变动前比例"以2025年1月1日总股本152,364,400股为基数计算,"变动后比例"以2025年7月17日总股本236,037,460股为基数计算 [4] 其他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京源环保: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08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 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公司不行使 "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8 号)核准,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开发行 33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上述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 号"验资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866 号"鉴证报告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核查意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
艾可蓝: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7:16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5-039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董事、 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部分股东、董事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股东 ZHU QING 先生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票 500,0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64%。 公司于近日收到 ZHU QING 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 倍的告知函》,ZHU QING 先生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触及 1%整数倍,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ZHU QING | | | --- | --- | --- | | 住所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6月29日-2025年7月17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1、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7日,ZHU | QING先生通过集中 | | | ...
首创环保: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1
股东会召开程序 - 首创环保集团董事会于2025年7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明确股东会时间、地点、议案及投票方式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在2212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3,404,159,043股(占总股本46.3745%),网络投票股东631名,代表股份69,213,937股(占总股本0.9429%)[3][4]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法律顾问,高管列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 议案审议与表决 - 会议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修改或新增提案情形 [4][6]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方式,监票验票程序合规,当场公布结果 [6] - 董事候选人谷金山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以上同意当选,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统计 [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7]
首创环保: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0
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总则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属于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1]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支持配合其工作,若履职受阻可直接向上交所报告 [1] 任职资格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知识及工作经验,通过上交所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且无《公司法》禁止担任高管的情形 [5]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通报批评、被认定为不适合任职且禁入期未满等 [6] 主要职责及工作规程 - 组织筹备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并保管文件,参与决策咨询并提出建议,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及避免同业竞争 [7] -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包括与监管机构沟通、制定披露制度、督促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管理内幕信息保密及媒体舆情应对 [8] - 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诉建议、维护投资者名册及公共关系 [9] - 管理股票事务包括股东持股资料保管、限售股事项办理及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股份买卖规定 [10] 履职权限与义务 - 董事会秘书有权查阅公司财务经营资料、列席重大会议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16][17] - 需持续履行保密义务至信息对外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18] -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交所后续培训,若被通报批评需参加最近一期培训 [19] 聘任与解聘程序 - 董事会聘任秘书需提交推荐书、简历、聘任书等文件至上交所备案,解聘时需说明原因并公告 [20][21] - 可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代表需持资格证书且聘任流程同董事会秘书 [22] - 秘书出现重大履职过失、违反规定或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时应在一个月内终止聘任 [23] - 空缺期间需在3个月内补聘,董事长需在超期时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26] 考核与制度实施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参加监管培训并提交履职报告,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确定 [27][28] - 本办法由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原制度 [29][30]
进门难、走过场、缺监督 股东会欺“小”现象当休矣
上海证券报· 2025-07-17 08:21
小股东参会障碍 - 东江环保中小股东因"邮箱故障"无法完成参会登记,公司解释为网络故障但投资者质疑通信渠道可靠性[2] - 奥特迅以未提前登记为由拒绝携带证件的小股东入场,违反《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2] - 部分公司将登记要求变为"隐形关卡",实际操作中拒绝未登记但身份核实无误的股东入场[2] 中小股东参会现状 - 国联水产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无中小股东出席[3] - 中金岭南、精艺股份等公司仅1名中小股东现场参会[3] - 国星光电、宝莱特等公司仅有2名中小股东现场出席[3] 股东大会程序问题 - 东江环保9名董事仅2人出席股东大会,但会后董事会全员到场[4] - 部分公司仅由1名独立董事代表述职,未体现个人履职情况[5][6] - 贵州茅台、格力电器等公司主动交流,但部分上市公司回避设置现场交流环节[6] 表决结果披露违规 -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现场宣布表决结果,但东江环保等公司仅告知股东查询后续公告[7] - 部分公司上午召开股东大会导致现场结束早于网络投票截止时间,违反规则[8] - 中小股东数量稀少导致难以推举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多由律师代为执行[8] 改进建议 - 上市公司应清理参会障碍,优化流程确保交流环节实效[9] - 监管机构需对参会率过低公司问询,处罚严重违规行为[9] - 鼓励中小股东主动行权,中证投服中心发挥示范作用[10] - 建议股东大会对媒体开放形成监督氛围[10]
龙净环保20250716
2025-07-16 23:25
纪要涉及的公司 龙净环保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1. **业务战略**:受益于紫金矿业入主,确立“环保 + 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紫金矿业持股超 25% 并持续增持,龙岩市国资委持股近 10%,推动绿电和储能业务发展 [2][5] 2. **核心业务与竞争力**:核心业务为烟气治理,包括脱硫、脱硝和除尘 EPC 业务及少量 BOT 项目,在全国和全球领先;每年研发投入约五亿,技术领先;除尘业务市占率近 50%,脱硫脱硝约 20%;煤电小阳春和非电领域拓展带来增长点 [3][4] 3. **非电领域成就**:2018 年实现全球首套干法脱硫技术应用于钢铁烧结机,引领行业标准提升;涉足水泥、焦化等高温行业,未来非电提标改造需求大 [6][7] 4. **董事会结构与合作**:董事会由紫金矿业、龙净环保和龙岩市国资委代表组成,合作顺畅,共同制定战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8] 5. **主业潜力**:虽市场担忧火电烟气治理订单减少,但实际订单稳健,技术改造和新增需求支撑火电业务,大气治理主业有潜力 [9] 6. **订单与毛利率变化**:过去十年新增订单结构在电力和非电侧波动,整体年订单量百亿左右,在手未执行订单 180 - 200 亿;提高拿单毛利率要求,新增订单支持业绩;无组织排放推动管带输送业务增长,年贡献约 12 亿 [10][11] 7. **业务处理与增量业务**:逐步淡化非气业务,绿电为最大增量业务,2024 年贡献约 7000 万,预计 2025 年 2 亿、2026 年增长;储能业务与亿纬合作后产能打满,今年边际改善明显 [12] 8. **矿山装备与机器人业务**:9 亿矿山装备关联交易需求待跟踪;收购极钛智能 20% 股权布局爬壁机器人,短期业绩弹性不大 [13] 9. **财务指标表现**:经营稳健,利润和收入平稳;2025 年预计边际改善,毛利率提升,费用率平稳;实施 10 年期员工持股计划 [14] 10. **现金流与收现比**:现金流正向,回款理想,收现比约 80,催款能力强 [16] 11. **投资方向与资金使用**:近期投资集中在绿电运营项目,资金用途明确,不投高风险方向 [17] 12. **负债率与溢价能力**:表观负债率高因预收款多,体现溢价能力;转债强赎后资产负债率下降,应付票据和账款多体现产业链溢价 [18] 13. **商誉减值情况**:剩余商誉约 3 亿,荣进新路不太会减值,台州德长和江苏鸿德微费项目 1.7 亿商誉待跟踪 [19] 14. **2024 年业绩拆分**:归母净利润 8.3 亿,微费业务和商誉计提影响 9000 万,环保主业端约 9.2 亿;储能亏损近 8000 万,绿电贡献 7000 多万;新增订单 101 亿,毛利率要求提升 [20][21] 15. **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新增订单 26.2 亿,同比增长 13%,利润下降 7 个点;订单增长支持主业,预计后续季度边际改善,绿电业绩将释放 [22] 16. **储能业务预期**:与亿纬锂能合作提升产能利用率,今年储能需求好,预计边际改善,解决亏损问题 [23]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1. 绿电业务商业模式包括自发自用、上网发电等,西藏地区项目盈利性较高 [12] 2. 公司每年提取当年净利润的 10% 用于员工持股,促进员工稳定性 [15] 3.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下降可能与 EPC 项目完工确认收入和利润有关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