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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智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98,000万元[1]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建立,资金全部存放于专户[2] - 原募投项目包括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拟投入148,700万元)和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拟投入69,8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1,500万元[2] 募投项目执行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商用制冷项目实际投入124,662.71万元(进度83.84%),产生利息收益6,935.33万元,节余30,972.62万元[3] - 高效节能制冷项目实际投入44,844.90万元(进度64.25%),产生利息收益5,733.39万元,节余30,688.49万元[4] - 节余原因包括生产效率提升降低单位成本(节省15%设备采购费用)、设备性价比优化(节省20%固定资产投资)[4] 新项目投资计划 - 将高效节能制冷项目节余30,688.49万元投入"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自筹39,311.51万元)[10] - 商用制冷项目节余30,972.62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 - 新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5.29万平方米,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部件和仿生机器人零部件[9] 行业与战略背景 - 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从2020年6.7%提升至2024年23.6%,带动热管理部件需求[11] - 仿生机器人产业进入大众化消费阶段,核心部件机电执行器价值量占比高[12] - 公司车用电子膨胀阀及集成组件2024年市占率分别为48.3%和65.6%,连续四年全球第一[15] - 2005-2024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23.3%,拥有48个全球生产基地[14][16] 项目实施基础 - 已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76524号)和备案文件(杭钱塘工出【2024】13号)[10] - 拥有CNAS认证实验室,研发费用占比维持5%以上,具备机电执行器与热管理技术的协同开发能力[15][16] - 新项目选址杭州钱塘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规划要求[14]
春兰股份: 春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3
审计委员会设立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 [1] - 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资源支持,包括专职人员、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管理层及董事需配合其履职 [1] - 审计委员会核心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披露、评估内外部审计质量、协调审计机构沟通及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 [2][5] 人员组成与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 [2]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2][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离职或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需在30日内补选,辞职委员在继任者就任前仍需履职 [3][4] 关键职能与决策权限 - 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包括: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免、财务负责人任免及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5][9] - 审计委员会需重点核查财务报告真实性,监督整改财务造假或重大差错,成员对存疑财务信息需投反对或弃权票 [6][10] - 对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费用协商及履职评估拥有决策权,确保其独立性不受股东或管理层干预 [7][11][12] 监督与检查机制 - 审计部需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发现违规需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8][14] - 审计委员会可要求自查或聘请第三方调查财务舞弊线索、经营异常或负面舆情,费用由公司承担 [8][14] - 对董事及高管违规行为可提出解任建议,或直接向董事会、股东会及监管机构报告 [10][18] 会议与议事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且回避利害关系事项 [14][25][26]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委员及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可要求外部审计、财务或法律顾问列席提供信息 [15][28][29] -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股东会,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1][20][22]
春兰股份: 春兰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旨在规范相关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1]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适用于公司及所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但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2] 国家秘密相关条款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或以涉密为由进行业务宣传 [1] -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需增强保密意识,确保披露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2] - 国家秘密定义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可能损害政治、经济、国防等领域安全的信息 [2] 商业秘密相关条款 - 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经营信息等,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2] - 商业秘密需满足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且采取保密措施等条件 [2] - 出现暂缓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 [2] 披露方式与程序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若仍存在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 [3]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 [3][4] - 登记内容包括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幕知情人名单及保密承诺等 [4] 后续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 [4] - 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时需及时核实并披露 [4] - 不符合暂缓条件的披露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参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 [5] 制度效力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公司其他制度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春兰股份: 春兰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管理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1] - 披露方式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条件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同时向注册地证监局报送文件[1]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易懂,不得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2] - 披露需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禁止提前泄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 - 重大事件需在触及披露时点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披露[2] - 董事及高管需对披露内容真实性负责,无法保证时应声明理由[2] 自愿性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与法定披露内容冲突或误导投资者[3] - 自愿披露需保持持续性、一致性,禁止选择性披露或利用信息操纵市场[3] - 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包括实际控制人、股东等主体的承诺[3] 信息披露渠道与豁免情形 - 法定披露渠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其他公共传媒不得先于上述渠道发布[5]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豁免披露,但需在保密原因消除后及时补披露[5][6] - 商业秘密豁免条件包括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侵犯第三方利益等情形[5]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6] - 年度报告内容涵盖财务数据、股东持股、管理层报酬等18项要素,中期报告需包含7项核心内容[6][7]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针对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需说明事件起因、现状及潜在影响[10] - 重大事件包括资产重组、股权变动、重大诉讼等19类情形,控股股东需配合披露[10][11] - 披露时点以董事会决议、协议签署或高管知悉为先,出现泄密或市场传闻需立即说明[11]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为信息披露领导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证券办为日常执行部门[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披露工作,有权参加各类会议并查阅所有文件[14][15] - 审计委员会需监督董事及高管的信息披露行为,发现违规需调查处理[17] 股东及关联方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需及时报告股份质押、冻结等变动情况[13] - 关联方名单需由董事、高管等报送董事会,关联交易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18] - 通过信托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披露委托人信息[18] 敏感信息管理 - 未公开信息均属敏感信息,需定期排查网站及内部刊物防止泄露[24] - 各部门发现达到披露标准的信息需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24][25] - 信息披露流程包括信息核实、董事长审批或董事会审议、文稿编制及发布[25] 违规责任与记录保存 - 擅自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者将面临公司处罚及法律责任追究[26] - 信息披露文件及董事履职记录需保存10年,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6][27] - 顾问或中介机构泄露信息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8] - 未尽事宜按《上市规则》及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28]
春兰股份: 春兰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框架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所持股份的管理,涵盖登记在其名下或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以及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内的股份 [1][2][3] - 股份变动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且需履行关于持股比例、期限、方式等承诺 [1][4] 股份减持限制情形 - 禁止减持的情形包括: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或本人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处罚未满6个月、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公司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期间等 [5] - 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有≤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6] - 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涵盖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14] 股份变动计算与披露规则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一自然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股数为基数计算,年内新增无限售股份计入当年基数,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7][8] - 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 [9] - 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书面报告并披露,内容包括变动前后持股数、日期、数量、价格及原因 [12][6] 信息申报与内幕交易防控 - 董事及高管需申报本人及关联人(配偶、父母、子女等)的身份及账户信息,并在任职、离任或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 [11][15] -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防控范围延伸至关联自然人及法人 [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持股数据,每季度核查减持合规性 [17] 减持计划执行要求 - 减持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3个月) [18] - 减持过半或时间过半时需披露进展,重大事项(如高送转、并购)需同步说明关联性,完成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18][19]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参照同等要求执行 [19] 制度效力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2025年6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1]
春兰股份: 春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2] - 募集资金定义为通过发行股权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2]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并完整披露实际使用情况[2]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也须专户管理,且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3]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账户信息、资金支取限额(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等条款[3] - 若银行3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账户[3] - 募集资金数额较大时可开设多个专项账户,但同一项目资金须在同一账户存储[5]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使用需符合审批流程,投资项目若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5]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置换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意见[6]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等安全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7]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且仅限主业相关用途,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8] 超募资金与项目变更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并披露项目回报率等信息[9]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情形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方式等,保荐机构需说明变更原因合理性[10]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及后续计划,变更后项目应聚焦主业且避免同业竞争[11][12] -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需董事会审议,若金额超净额10%还需股东会批准,低于500万或5%净额可简化披露[13] 监督与披露机制 - 公司需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原因[14]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鉴证报告[16]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需及时上报董事会及交易所[16] 附则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及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7] - 术语定义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17]
海立股份: 海立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GHAI HIGHLY(GROUP)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888号,邮政编码201206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3,344,406元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 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4] 公司历史沿革 - 公司前身为上海冰箱压缩机厂,1992年由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原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局)作为发起人改制设立 [7] - 1992年5月经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并于199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1993年1月18日,公司发行的50,000,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73,344,406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789,174,798股,境内上市外资股284,169,608股 [8] - 公司股份均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16][17]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4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8][115]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44][49]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并履行特别职责 [129][130][131][132][133][13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知情权等权利 [33] - 股东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但需遵守保密义务 [34][3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特别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39][40][41][42] 股东会制度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46] - 股东会可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等多种方式召开 [23][48]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要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 [78][79][80]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109]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事项 [114] - 董事会可授予董事长部分职权,但需遵循相关规定 [117] 董事义务与责任 - 董事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99][100] - 董事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99] - 董事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06] 公司章程修订 - 本章程为2025年6月修订版,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80]
智通港股解盘 | 大漂亮法案引发连锁反应 新股持续受到追捧
智通财经· 2025-06-30 21:20
市场表现 - 港股恒指收跌0.87%,大金融持续走弱,A股集体上涨,投资者解读证监会新LOGO为"三赢"信号[1] - 港股资金炒作新股,周六福(06168)连续三日涨幅近翻倍,市值超130亿,老铺黄金(06181)因新加坡店表现超预期大涨15%[5] - 云知声(09678)作为港股AGI第一股上市大涨44%,2022-2024年营收复合增长率25%高于行业平均18.7%[6] - 军工板块持续走强,催化因素包括伊朗采购中国歼-10C战斗机和北斗导航系统替代GPS[8] 宏观经济 - 美国5月核心PCE物价指数同比增2.68%创2025年2月以来新高,月率0.2%超预期,通胀压力持续[3] - 中国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1.1%,5月单月同比下降9.1%,反映工业品价格下降和需求不足[3] - 美国"大漂亮法案"程序性表决通过,若实施将增加政府债务(当前超36万亿美元占GDP124%),但对创新药和光伏行业构成利好[4] 行业动态 - 光伏玻璃行业计划7月起减产30%以改善供需失衡,预计7月产量降至45GW,利好福莱特玻璃(06865)等头部企业[9] - 制冷剂进入需求旺季,东岳集团(00189)作为行业龙头拥有国内最大R22配额(占总配额29.46%),一季度子公司东岳硅材净利润3681.9万元[10][11] - 脑机接口概念受Neuralink新产品计划刺激,南京熊猫电子(00553)涨6%;RWA概念推动弘业期货(03678)涨13%[7] 贸易局势 - 美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关税谈判进展缓慢,可能延期至9月,中国表态坚决反对牺牲中方利益的交易[2] - 加拿大与美国同意恢复谈判并设7月21日截止期限,但谈判过程暴露加拿大对美示弱态度[2]
理财周报(6.23-6.29)践行长期主义、布局资本市场 两家理财公司参与港股IPO基石投资
财经网· 2025-06-30 18:47
银行理财市场发行情况 - 上周银行理财市场共新发人民币理财产品1215款,环比增加112款 [1] - 封闭式产品879款,开放式产品336款 [1] - 理财子公司为市场主体,32家理财公司发行1012款产品,占比83% [1] - 兴银理财新发108款产品最多,浦银理财、杭银理财分别发行92款、90款 [1] - 73家银行发行203款产品,天津银行发行18款最多,富邦华一银行、汉口银行分别发行12款、6款 [1] 理财产品投资性质 - 固定收益类产品1183款,占比97%,主要投资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等 [2] - 混合类产品22款,环比增加10款,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比例均低于80% [2] - 富邦华一银行发行7款权益类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招银理财私募发行3款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 [2] 理财公司资本市场投资动态 - 工银理财、中邮理财参与三花智控港股IPO基石投资,分别获配2000万美元 [2] - 三花智控IPO国际配售锚定申购倍数超50倍,公开发售孖展申购倍数近600倍 [2] - 中邮理财此前还参与宁德时代港股IPO基石投资,获配5000万美元 [3] - 工银理财推出"固收+港股IPO"策略系列产品,关注科技创新、先进制造领域港股IPO机会 [3] - 中邮理财布局港股市场,投资美的集团与宁德时代港股IPO,研发港股IPO、陆港红利指数等策略包 [3] 理财公司战略方向 - 工银理财表示参与三花智控港股IPO可支持民营经济和科技企业发展 [3] - 中邮理财指出该项目是发挥中长期资金入市力量、做好"五篇大文章"的重要实践 [3] - 中邮理财将持续挖掘资本市场机会,构建多元策略矩阵,提供港股含权产品解决方案 [4]
研判2025!中国制冰机行业产业链图谱、市场规模、重点企业及未来前景展望:国内“冰块使用文化”逐渐普及,制冰机市场呈现稳步扩张态势[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6-30 09:22
行业概况 - 制冰机是一种通过蒸发器将水冷却生成冰的制冷机械设备,按用途可分为工业、商用、民用和医用四大类 [2] - 工业制冰机主要用于冷链物流、矿井降温、食品加工等领域,商用制冰机应用于零售商超、酒店餐饮等场景,民用制冰机服务于家庭和办公室,医用制冰机满足生物制药和手术医疗需求 [2] - 产业链上游为金属原材料(铜管、铝管)和设备部件(压缩机、传感器),中游为生产制造环节,下游应用场景包括超市、饮品店、酒店、实验室等 [3] 全球市场 - 2024年全球制冰机市场规模达29.89亿美元,2019-2024年复合增长率8%,预计2028年将增至38.19亿美元 [5] - 北美和欧洲是主要市场,2024年合计规模136.3亿元,占全球64%,主因经济发达、制造业成熟及冰块文化普及 [7] 国内市场 - 2024年中国制冰机市场规模29.8亿元,2019-2024年复合增长率8.8%,但全球占比仅14%,远低于北美(38%)和欧洲(26%) [9] - 商用制冰机是最大细分品类,2024年规模11.4亿元(占38%),预计2028年达17.9亿元 [11] 企业格局 - 家用制冰机以国产品牌为主,惠康和沃拓莱占据40%份额,商用和工业级领域外资品牌主导(如德国KTI、美国Manitowoc) [13] - 银都股份2024年营收27.53亿元(+3.77%),商用餐饮制冷设备收入20.47亿元(+4.26%) [17] - 惠康科技2024年营收32.04亿元,归母净利润4.51亿元,产品覆盖全球80余国 [15] 未来趋势 - 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家用制冰机因便捷性普及,商用/工业级需求来自餐饮和冷链 [19] - 产品细分化趋势明显,如餐饮用片冰机、医疗用干冰机、家庭用迷你便携机型 [20] - 环保节能技术(新型制冷剂、能效优化)将成为主流发展方向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