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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神通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41
神通转债赎回关键事项 - 赎回条件已触发: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48元/股的130%(即14.92元/股)[5][7] - 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2月9日,最后转股日为2026年2月12日,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2月12日[2][3][6][7] - 赎回价格为100.4449元/张,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0.4449元/张,计算公式为:100元×0.8%×203天/365天[4][8][9] - 赎回款将于2026年2月13日发放,债券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4][6][13][15] - 投资者需在最后交易日前卖出或按11.48元/股的转股价格转股,否则将按100.4449元/张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4][16]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21][23] - 资金来源为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亿元,净额为人民币5.693亿元[24][25][26] -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使用期限12个月[21][27] - 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22][30]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41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原告于2024年10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西藏天晟泰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徐攀峰,案由为业绩补偿合同纠纷 [2] - 公司一审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西藏天晟支付业绩补偿款100,631,772.46元及逾期利息、请求对西藏天晟持有的河南通用30%股权(对应出资额300万元)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徐攀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被告共同向河南通用支付未办妥房产证的款项16,889,100元及利息、请求被告支付律师费3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2] 一审判决结果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公司部分诉求:判令西藏天晟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98,071,672.46元及分段计算的利息 [3] - 一审判决徐攀峰对西藏天晟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 一审判决公司有权就西藏天晟的债务,对西藏天晟持有的河南通用30%股权拍卖所得价款在601,15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3] - 一审判决西藏天晟、徐攀峰共同向河南通用支付5,000,000元 [3] - 一审判决公司需向西藏天晟支付股权转让款16,889,100元及利息 [3] - 一审驳回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和西藏天晟的其他反诉请求 [3][4] 二审终审判决结果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公司及西藏天晟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2][4] -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4] 涉案金额与财务影响 - 本次诉讼涉案金额为13,940.41万元 [2] - 公司前期已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并将依据终审判决结果和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 [2][4]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41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公司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6年2月2日至2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2,700,048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0.36% [4] - 本次减持后,黑五类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7.25%下降至16.8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4] - 此次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源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处置,涉及黑五类集团持有的7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执行期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5日 [3] 权益变动相关说明 - 本次股份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41
董事会决议公告核心内容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5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 现金管理计划详情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10] - 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3][10]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存使用 [3][11] 投资决策与实施 -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3][12] - 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12] -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14] 现金管理的目的与影响 - 此举旨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10] -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实施 [18] - 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18] 审批程序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9] -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41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1] -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1]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近期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尹卫平先生[1] - 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1]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41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今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2] - 该担保额度调剂事项已于2026年1月5日通过公告披露 [2] 本次担保进展详情 - 子公司今泰零部件向平安银行义乌支行申请了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 [3] - 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了6,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已与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3] - 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并明确了不同主合同类型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认定方式 [5]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 [6] - 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为138,500万元人民币 [6] - 该累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50.15% [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6]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41
公司股东股份处置事件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政收到开源证券发出的风险提示函,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1] - 根据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开源证券需协助在二级市场强制卖出张政所持公司股票共计14,601,272股[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政持有公司股份107,626,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1%,其全部持股均处于100%质押及司法冻结状态[1] 公司运营与信息披露 - 上述司法执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2] -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23转债”付息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38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2日 [2]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张数为8,864.75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 [2] - 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逐年递增: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2] - 该债券简称“天23转债”,代码“118031”,已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3] - 可转债的转股期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9年2月1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9.6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已调整为16.00元/股 [3] 本次付息方案 - 本次付息为“天23转债”的第三次付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12日 [9] - 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0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债券兑息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税) [9]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12日,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6年2月13日 [5][10]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天23转债”持有人 [10] 付息方式与流程 - 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债券发行首日 [7] -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息,并将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将利息足额划付至指定账户 [11] - 结算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投资者从兑付机构领取利息 [12]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说明 - 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需缴纳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债券税前兑息1.00元,税后实际派发0.80元 [13] - 居民企业投资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债券实际派发金额为1.00元(含税) [1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非居民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债券实际派发金额为1.00元(含税) [14]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38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 [1]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4,150,213元(柒亿零肆佰壹拾伍万零贰佰壹拾叁元整)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尹雷伟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镇龙潭路东 [1] 公司治理与决策过程 -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变更议案 [1] - 变更事项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1] - 相关议案内容已于2026年1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 公司业务与经营范围 - 公司名称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与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等核心业务 [1] - 经营范围还包括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与销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许可项目)等 [1] - 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4日 [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38
文章核心观点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将于2026年2月12日上市流通2,916,898股 [1][2][1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自愿承诺在股票上市流通后12个月内不减持 [2][19] 本次股票上市关键信息 - 本次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2,916,8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2][15]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 [2][17] - 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 [2]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9月29日,第三个限售期于2025年9月28日届满 [14]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条件和个人绩效条件达成情况,本次共有49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15][22] - 47人绩效考核达标,其归属于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26,586股全部解除限售 [15] - 2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归属于第三个限售期的100,348股股票中解除限售90,312股,剩余10,036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15]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构成 - 执行董事、高管1人,合计解除限售203,894股 [15] - 其他核心骨干46人,合计解除限售2,622,692股 [15] - 注:人数不含因涉嫌违法犯罪不再作为激励对象的1名员工 [15]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锁定与转让限制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在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票,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 [2][19] -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有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9] - 高级管理人员李俊杰获授股票总量的20%即119,938股,将限售至其任期届满后,根据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 [20] 激励计划历史实施与股本变动概要 - 激励计划于2020年8月12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 2021年9月29日,完成预留授予股票的登记 [5][14] - 历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公司多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7][9][11] - 例如,2021年回购注销1,778,000股 [5];2022年回购注销2,156,747股 [7];2024年回购注销880,196股 [9];2025年回购注销782,867股 [11] - 经过多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从最初的58人变更为目前的50人,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最初的9,999,990股变更为本次解除限售前的2,998,610股 [6][8][10][11] 相关决策程序与意见 -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于2026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12] - 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办理相关事宜 [22]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