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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51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为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用于满足金属宁波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 [1][3] - 担保合同签署于2026年2月3日,主合同有效期至2028年2月3日 [2]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6] - 保证期间为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6] - 担保范围广泛,涵盖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的各类费用 [2][5]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2][7] 内部决策与合规性 -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议案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3]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 被担保人金属宁波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担保的必要性与风险控制 - 担保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求,提高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8]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充分控制力,能有效监控与管理,认为担保风险较小 [8]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已批未用额度)为人民币131.30亿元及37.41亿美元 [10][11] - 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2.29% [11] - 截至同一日期,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5亿元及11.99亿美元,占净资产的43.14% [11] - 担保主要分类包括: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1.30亿元及14.24亿美元,实际余额为人民币71.10亿元 [10];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25亿美元,实际余额为0.59亿美元 [10];对公司联营企业的保证担保总额为4.92亿美元,实际余额为2.49亿美元 [10] - 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11]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50
股东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 [1] - 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公司在任9名董事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也出席了会议 [1] 议案审议与通过情况 - **议案一: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获得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事项 [1][2] - **议案二: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获得审议通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 **议案三: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获得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事项 [1][2] - 议案一涉及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 议案表决相关说明 - 议案一、二、三均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2]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律师柏德凡、孔莹萍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合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重审一审判决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50
诉讼案件核心判决结果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合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模具采购合同纠纷案,重审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九份《模具采购合同》[4] - 法院驳回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也驳回了合盛医疗的全部诉讼请求[4] - 公司需负担本诉案件受理费87,131.24元及诉讼保全费5,000元[4] 诉讼历史与涉案金额 - 公司与合盛医疗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间签署了九份《模具采购合同》,并因合同纠纷于2022年8月提起诉讼[2] - 公司最初诉讼的涉案金额包括货款10,340,829.00元及损失644,911.00元[2] - 2024年3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3] - 在重审过程中,合盛医疗变更了反诉请求,并对公司资金11,473,149.78元申请了财产保全[3] 公司财务影响与后续行动 - 公司前期已对合盛医疗的预付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6] - 公司将对本次重审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2][6] - 目前无法预计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2][6] 公司其他诉讼状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4]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50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 为真实准确反映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1]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1,223.86万元 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6]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范围与方法 - 计提范围涵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 [3][4]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对于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款项进行单项测试并计提 其他则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4] - 产成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以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确定 有合同部分按合同价 超出部分按一般销售价格 [4][5] - 需要加工的材料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以所生产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确定 [5] -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按存货类别计提 [5] 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本次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23.86万元 [5] - 公司表示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依据充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或操纵利润的情形 [5]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50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公司股份619,805,341股,占总股本20.5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541,487,854股,占其持股数量87.36% [1] - 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股份128,058,819股,占总股本4.26%,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101,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78.87% [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累计质押股份1,249,137,854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78.55% [1] - 本次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1][4] 股东未来质押到期与融资情况 - 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11,730.00万股,占其持股18.93%,占总股本3.90%,对应融资余额151,571.00万元 [2] - 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累计37,835.00万股,占其持股61.04%,占总股本12.57%,对应融资余额539,885.18万元 [2] - 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铝业未来半年内无到期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累计4,600.00万股,占其持股35.92%,占总股本1.53%,对应融资余额60,000.00万元 [2] 股东资信与对上市公司影响评估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 - 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3] - 截至目前,质押未有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对公司治理、董事会成员、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6-003号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50
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4,336,0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6% [1] - 本次质押后,咸阳城投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17,000,000股,占其自身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9.03% [1] - 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日期以主债权到期日为准,可提前终止 [1]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1] -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接到股东函告,并于2026年2月5日由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此公告 [1][3]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乙肝治疗一类创新药奈瑞可韦GST-HG141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受试者入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50
公司研发进展 - 创新药控股子公司福建广生中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在研乙肝治疗一类创新药奈瑞可韦GST-HG141的III期临床试验已于近日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 合计入组578例 [1] - 该III期临床试验为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研究 主要目的是在经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应答不佳患者中评估GST-HG141联合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联合组长单位为树兰(杭州)医院和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1] - 2026年1月 GST-HG141的III期临床及拓展研究入选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联合治疗新方案研究”项目课题三 [1] 药物机制与潜力 - 奈瑞可韦GST-HG141是新型乙肝核心蛋白/核衣壳调节剂 属于全新机制的在研抗乙肝病毒一类创新药 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尚无同类产品上市 属潜在FIC项目 [2] - Ib期和I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 GST-HG141片具有显著药效和良好安全性 起效快 在核苷类药物治疗基础上对HBV DNA具有进一步显著抑制和转阴效果 且明显降低和转阴HBV pgRNA [2] - 该药间接体现了对HBV cccDNA的潜在有效抑制和耗竭作用 有潜力成为新的乙肝治疗基石药物 重构乙肝防线 [2] 临床价值与监管认可 - 后期拓展研究将进一步评价GST-HG141长期用药后对于cccDNA的潜在耗竭作用 并续贯联合口服表面抗原抑制剂 GST-HG131等的临床治愈有效性 是凸显重要临床价值的前瞻性研究 [1] - 2024年11月 GST-HG141的II期临床研究成果被美国肝病研究协会作为最新突破摘要形式接受并展示 [2] - 2024年12月 GST-HG141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 [2] 后续步骤与公司背景 - 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全部受试者入组后 尚需按照已制定临床方案和要求继续推进临床试验 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市 [3] - 公司已有成功开发抗新冠病毒创新药泰中定的全链条创新药研发经验 [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德强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2] - 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包括增加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增加2025年度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以及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5][8] 综合授信额度调整详情 -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将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由63亿元人民币增加至83亿元人民币,增幅约为31.7% [3][4][29] - 同时,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将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由3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45亿元人民币,增幅约为28.6% [3][4][29] - 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期间可循环使用 [4][30] 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详情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由52亿元人民币增加至67亿元人民币,增幅约为28.8% [5][37] - 该担保额度包含本年度新增及之前年度发生但本年度仍存续的担保事项占用额度,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担保范围包括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等 [5][37] -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期间可循环使用 [5][37] 对外担保整体情况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95,496.6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5.53% [4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9,3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1% [41]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496,196.64万元人民币,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41]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6年3月4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13][14]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的时间为2026年3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3][26]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7日,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会议室 [15][16]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存储收益 [1] - 公司于2023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5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264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074542亿元 [1]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126376亿元(含利息收入),公司计划将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 该资金存放安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并已获得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的无异议核查意见 [3][5][6] 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 -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补充审议并确认了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已履行,关联董事及委员均回避表决 [9][10][11]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厂房租赁、采购用电以及购买设备与原材料,交易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 [12][16] - 主要关联方为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如杭州金跃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新富、李国妹夫妇为金贝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13] - 关联交易目的为满足公司及关联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例如配合公司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的产品测试,以及解决部分用电需求以降低能源采购成本 [18] - 公司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形成较大依赖 [8][18] - 该补充确认事项已获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的无异议核查意见,且因交易金额未达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20]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 公司股东深圳睿和恒因投资原因,计划在2025年12月27日披露减持计划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117,68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 -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期间,深圳睿和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27,600股,其持股比例由11.72%降至10.91%,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且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2][3] 君联相道与君联嘉茂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减持计划实施前,一致行动人君联相道和君联嘉茂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121,389股,各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6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42,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 [5][6] - 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2月3日期间,两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17,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集中竞价减持2,372,500股(占1.00%),大宗交易减持4,745,120股(占2.00%) [7] - 减持完成后,君联相道持有公司股份7,532,169股,君联嘉茂持有7,592,98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125,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7][8] 减持计划执行合规性说明 - 上述股东减持行为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9] -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且已实施,实际减持已达到计划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且未提前终止 [10] - 本次权益变动及减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