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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股份回购进展 - 截至2026年2月3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6,25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04% [5] - 累计回购成交总金额为200,293,947元,最高成交价8.69元/股,最低成交价6.01元/股 [5] - 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3,254,600股 [8] 回购方案调整历程 - 初始方案(2025年4月2日通过)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77元/股,预计回购3,070,625股至6,141,248股 [2] - 第一次调整将回购资金总额上调至11,000万元至16,000万元 [3] - 第二次调整将回购资金总额进一步上调至16,000万元至21,000万元,并增加自筹资金作为回购资金来源 [4] - 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4日起调整为9.71元/股 [4] 回购股份用途及实施 - 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 - 公司已为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3,000,000股股票于2025年9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6] -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 [2]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董事会,选举杨裕钊先生为新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接替辞任的刘鹏先生 [11] - 公司已就上述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董事会会议召开与审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主持 [2][3]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 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4日下午2: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6日 [4][5] 公司治理层人事变动 - 董事会同意顾鹏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童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4][7] - 顾鹏先生,45岁,现任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该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持股比例为6.97%)的全资控股子公司,顾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10] -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光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秘书吴俊杰女士不再兼任财务总监 [4][12] - 陈光平先生,45岁,曾任四川华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总监等职,未持有公司股份 [1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安排 - 股东会将于2026年3月4日下午2:0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智胜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5][19]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4日上午9:15-11:30及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15][28][29] -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19][20]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00-17:00,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3]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诉讼案件核心情况 - 案件处于发回重审一审阶段,原告龚海艳已变更诉讼请求 [1] - 上市公司达梦数据为被告 [1] - 涉案总金额为人民币59,366,925元,其中向上市公司主张的金额为374,100元 [1][5] 诉讼历史与当前进展 - 案件始于2022年4月,原告主张持有公司164,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权比例约0.29%)[2] - 2023年11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 - 一审各方均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2024年6月二审法院开庭审理 [2] - 2025年10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3] - 近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核心诉求包括:确认其是公司0.20%股份(223,500股)的实际所有权人;要求四位第三人配合完成股份登记变更或将出售股份所得款项58,992,825元支付给原告;要求公司支付对应股份的现金分红等孳息合计374,100元 [4][5] 诉讼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 - 根据公司评估,涉案总金额中58,992,825元是原告向四位第三人主张的股份转让所得,与公司无关 [1][6] - 公司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1][6]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股份质押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少群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1]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少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质押情况已在公告中详细列示 [1] 质押原因与影响说明 - 本次质押系股东个人资金需求的安排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少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履约能力 [2] -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2] 公司后续安排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收到一起涉及67位原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被判赔偿原告损失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相关责任人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 - 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总数达371宗,总诉讼金额为1.79亿元,目前大部分案件已审结或开庭,诉讼状态持续更新 [2] - 公司认为本次一审判决预计不会对当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最终会计影响需待终审判决及审计确认 [5] 诉讼基本情况总结 - 截至公告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71宗,其中5宗已撤诉 [2] - 相关诉讼涉及的总金额为1.79亿元 [2] - 在371宗案件中,196宗案件已审结;2起案件(赵延学、赵毅明)正在上诉中;耿会云等67人起诉的案件已有一审判决;剩余101宗案件均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 [2] 诉讼进展情况总结 - 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耿会云等67位原告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川01民初250号) [3] - 根据一审判决,公司需赔偿耿会云等65人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共计8,868,938.78元 [3] - 判决要求被告江昌政、江山、江昌浩对上述公司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 原告钱红鸥、朱炳恒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3] -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30,169.60元,由公司负担120,278.16元 [4] 其他诉讼事项及披露 -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 对公司财务的可能影响 -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正在研判上诉事宜,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 [5] - 公司前期已根据诉请金额计提预计负债,本次判决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5] - 后续公司将依据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5]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 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韦润林、韦洪文、韦倩文、韦植林、韦佩雯、韦智文于2018年1月5日首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李维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承诺函》加入一致行动 [1] - 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票于A股上市后60个月 [1] - 原协议签署至今,各方均充分遵守了协议约定,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形,亦未就该协议履行发生过争议 [1] 协议续签背景与期限 - 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 - 鉴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各方于2026年2月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2] - 新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36个月)有效 [2][7] 协议主体与决策机制 - 协议主体分为甲方(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李维)、乙方(韦润林、韦洪文、韦倩文)、丙方(韦植林、韦智文、韦佩雯) [3] - 各方对涉及公司及其直接和/或间接股东的决策事项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将采取事先协商的方式统一表决意见 [4] - 各方最终协商形成的一致意见以甲方1(韦泽林)的意见为准 [4] - 如出现意见不统一且5日内协商不成,则无条件服从甲方1(韦泽林)的意见 [4] 协议关键条款与约束 - 若甲方1(韦泽林)因特定情形无法履行协议权利义务,则由甲方2(韦绮雯)承继其所有权利及义务 [4] - 各方若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股份,需以受让方同意承继本协议项下义务并重新签署协议作为转让生效条件之一(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除外) [5] -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承诺,违约方须将其全部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股份无偿平均转让给其他守约方 [5] - 协议各方作为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均承诺禁止开展对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除非得到本协议其他方的一致豁免 [6]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韦泽林等十人 [7] - 本次续签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 [7] - 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公司当前风险警示状态 -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2] - 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为: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2][6] - 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为: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3、2024)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2][3][6] - 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自2025年12月3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6] 202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2月5日),2024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影响是否消除尚在审核过程中[3] 2025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进展 -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6年3月13日[5] - 审计机构利安达项目组自2025年12月上旬已进驻公司现场开展年度审计工作[4] - 目前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审计程序包括函证、盘点、走访、访谈及资料收集等[4] - 因审计程序尚未完结,目前无法准确预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4] 公司面临的潜在风险 - 若2025年度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拟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5年 [3] - 担保条件包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子公司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特定商业房产抵押及相关租金收益和应收账款质押 [3] - 被担保方华信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3] -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1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被担保方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 [4] - 华信实业股权结构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持股93.8%,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持股6.2% [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信实业资产总额为3.84亿元,负债总额为1.11亿元,净资产为2.73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0.57亿元,净利润为1,989万元 [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信实业资产总额为3.34亿元,负债总额为5,069万元,净资产为2.84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40亿元,净利润为1,044万元 [6] - 华信实业为公司多年贸易合作伙伴,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7]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2026年2月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 [8] - 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1.72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32亿元 [8] - 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1.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2.26% [8] -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8] 董事会意见与审议程序 - 董事会认为华信实业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且提供了足额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7] - 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4日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12][13] - 公司决定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担保议案,会议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4][20][2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及5月29日通过相关会议,同意为下属附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1.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及11月26日通过相关会议,同意与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签订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每年度为其提供担保,年度担保上限为人民币21亿元 [2] 近期担保进展 - 2026年1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丽珠合成向华润银行的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10,000万元,担保后合计使用担保额度为53,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58,200万元 [2] - 2026年1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向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借款分别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分别为30,000万元和60,000万元 [3]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对丽珠单抗的担保余额为84,857.85万元,未超过经审议的21亿元年度担保上限 [3]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35,825.00万元 [5] - 截至同期,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4,476.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86,233.42万元)的比例为12.59% [5] - 所有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5]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8
董事会会议召开与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相关规定 [1][2] -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长左宗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2] 核心交易方案 - 董事会全票(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一项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转让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3] - 交易涉及两部分:1) 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拓源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宗申航发3.3983%股份进行转让 [3] - 交易第二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辰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包括公司在内的部分股东持有的宗申航发58.3975%股份 [3] - 本次交易旨在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 [3] 交易影响 - 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