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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小额贷款公司享受这项免征增值税优惠需注意哪些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22:24
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3] - 政策核心为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3] - 农户定义包括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还包括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3] -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也属于农户范畴[3] - 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不属于农户[3] - 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可从事农业或非农业生产经营[3] - 农户贷款的判定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7] - 享受免税的“小额贷款”有明确额度标准,单户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符合条件,超出额度则不能享受免税[5] 增值税基本框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15] -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15] - 根据应税交易的不同,增值税税率分为13%、9%、6%、0四档[17]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17] 增值税计税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20] -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销售额乘以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20] -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20] -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当期销售额 × 征收率[21] 增值税不征税与免税项目 - 员工为受雇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24] - 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征收增值税[24] - 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不征收增值税[24] -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4]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相关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28]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28] - 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28] - 直接用于科研、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28]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28] -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28] -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等提供的育养服务,以及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28] -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及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28][29] - 纪念馆、博物馆等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以及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29] 增值税纳税义务与申报 - 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32]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32] - 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32]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32] -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5] - 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向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5] - 自然人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提供建筑服务,应向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5] -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按海关规定的地点申报纳税[35] - 扣缴义务人应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35] 增值税征收管理 - 增值税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核定[38] -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38] - 按期纳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41] - 以十日或十五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41] - 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41][42] -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依照上述规定执行[42] -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42] -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45] - 海关应将代征增值税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47][49]
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土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22:23
政策核心内容 - 核心观点:一项针对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将延续实施,旨在降低居民换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8][22] - 政策依据: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25][26] 政策执行时间 - 政策延续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8][9] 退税申请条件 - 时间与行为要求:纳税人需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10][12] - 地域要求: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即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14] - 产权关系要求: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产权人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14] 退税金额计算规则 - 当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退税金额等于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额[15] - 当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退税金额按(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乘以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15]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17]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17]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17] 退税申请流程与材料 - 申请受理机关:应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21][24] - 所需申请材料包括:《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纳税人身份证件、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18][19] - 若新购住房为二手房,需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20] - 若新购住房为新房,需提供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20]
攻略 | 一键查询涉税中介“信用身份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22:23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政策核心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对出售现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退还其出售现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 - 政策执行时间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9][11] - 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必须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具体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11]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产权人须直接相关 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11] 退税金额计算规则 - 当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 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额[12] - 当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 退税金额按公式计算:(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转让金额)× 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13]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 购房金额以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13]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 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13] 退税申请流程与材料 - 纳税人需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22] - 申请材料包括《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15] - 申请材料包括纳税人身份证件[16] - 申请材料包括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17] - 若新购住房为二手房 需提供房屋交易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18] - 若新购住房为新房 需提供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18] 官方信息查询渠道 - 可通过登录“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在【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告栏】中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公示信息[3] - 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在【纳税服务】-【我要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告栏】中查询相关信息[3] - 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在【公众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中查询信用信息[3] - 可通过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在【我要查询】-【其他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中查询信用信息[3]
一图了解“个转企”后,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22:23
个人所得税政策核心内容 - 政策核心为支持居民换购住房,对出售现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给予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12] - 政策延续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3] 政策适用条件 - 纳税人需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13] - 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即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13]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产权人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14][15] 退税金额计算规则 - 当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额[15] - 当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退税金额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转让金额)× 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16]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17]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17][18] 退税申请流程与材料 - 纳税人应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19] - 申请材料包括:《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纳税人身份证件、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18]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新购住房为新房的,需提供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18] 政策依据 - 政策依据为《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20][21]
事关个税!员工离职后,扣缴单位记得完成这些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6:05
税收征管与合规操作 - 税务机关推行“首违不罚”政策,对清单内首次发生、危害轻微且在限期内改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涵盖逾期申报、账簿设置不规范、票证开具不规范等14种情形 [9] - 政策适用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次发生清单内事项、违法行为轻微、在对应期限内主动及时改正,例如某企业2025年5月属期个人所得税逾期申报,在应申报日2025-06-16后的7天责令改正期内于2025-06-19完成补申报,且为年内首次违法,适用该规则不予处罚 [9] - 尽管政策体现执法温度,但纳税人仍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准确履行纳税义务,这才是真正的合规经营之道 [9][1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按每位纳税人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方年龄达到60周岁即可享受扣除,不按实际赡养的老人人数加倍计算 [10][11]
别填错!预缴职工薪酬填报哪个月的数据?是10月-12月还是1月-12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6:05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填报规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填报说明,在申报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时,“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与“职工薪酬_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两项均应填报当年1月至12月的累计数据,而非仅第四季度的数据[3]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按照每位纳税人赡养两位老人进行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方年龄达到60岁,纳税人即可享受扣除,该扣除额度不随被赡养的老人人数增加而累加[10] 税收征管“首违不罚”政策适用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两批清单共列举了14种可适用“首违不罚”的情形,包括逾期申报、账簿设置不规范、发票开具不规范及漏盖发票专用章等[12] - 适用“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次发生清单内所列事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主动及时完成改正[12] - 举例说明,某企业2025年5月属期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逾期申报,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若该企业在7天的责令改正期限内(例如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补申报,且此行为系该企业一年内首次违法,则可适用“首违不罚”规则,不予行政处罚[12]
【12366问答】1月大征期新电子税务局可视答疑精选(涉税信息查询、申报常见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6:02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 企业信用等级查询提供两种方式:一是登录后首页左上角“企业基本信息”区域直接显示信用等级(A、B、M、C、D级)[1];二是通过搜索“纳税缴费信用”进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查看详情并打印[1] - 各类退税费审批流程查询路径统一为: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2];社保费退费另有专门渠道,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业务】路径查询[3] - 办税员登录后功能异常通常因权限不全,需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账户中心”为其补充授权勾选所有必要功能模块[5];若仍异常建议更换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并清除缓存[5] -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由代理机构操作,登录后搜索“涉税专业”进入管理模块,新增从业人员信息并提交审核[7] - 查询、打印或导出报表明细需登录后进入【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选择【申报信息查询】或【财务报表申报信息查询】进行操作[9];已申报报表需修改可通过“申报更正”功能在线处理[9] - 财务报表逾期未申报可通过搜索“财务”进入“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功能,选择所属期后按实际数据填写补报[9];若往期报表数据有误,可在报送界面直接修改预填的“年初余额”和“上期金额”为实际数据[10] - 车船税车辆信息修改或删除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在车船税“税源采集”模块中进行操作[11] - 因跨区域经营预缴有误、印花税重复申报等导致的退税,统一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模块申请,选择“误收多缴退抵税”类型并填写详细信息[11]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 - 缴费工资依据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具体范围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6] - 用人单位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16] - 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即同一人员各险种缴费工资一致[17];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也按此基数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则根据各统筹区规定执行[17] - 企业跨年支付的上年度绩效、奖金、任期激励等金额,按发放时间计入发放当年的工资总额,例如2025年1月发放属于2024年的奖金应计入2025年工资总额[18] -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职工实际缴费工资,不得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混用,且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示例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19][21] -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按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社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22];申报工资高于或低于此限时,系统会按“保底封顶”后的基数计算应缴费额[22];社平工资发布前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待新标准发布后对基数差额部分进行结算补缴[22]
职场小贴士|入职必须签服务期协议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6:02
服务期协议的法律规定 - 服务期协议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 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协议 [2]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 需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 -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 - 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3]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 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时 劳动合同应续延至服务期满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 - 约定服务期不影响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5] 企业违约金收入的税务处理 - 企业因客户单方面取消采购订单而取得的50万违约金收入 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收入” [8] - 违约金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8] -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债务重组收入 补贴收入 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 [10] 破产企业的涉税义务 - 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应当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税务管理并履行法定义务 破产程序中发生应缴税费情形应按规定申报缴纳 [17] -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后 应代表债务人依法履行申报纳税 扣缴税费 开具发票等涉税义务 [17]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红十字会等二十五户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5:59
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确认了25户群众团体获得2025-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 - 获得资格的团体主要为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各市、县、旗的红十字会,例如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红十字会、开鲁县红十字会等,共计25家 [3][4]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按纳税人测算,而非按老人人数计算 [9] - 只要纳税人赡养的父母中有一位年龄达到或超过60周岁,即可享受扣除,不能因两位老人均超过60岁而按两倍标准扣除 [9] 税务“首违不罚”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过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共涵盖14种税务违法行为情形 [10] - 适用“首违不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次发生清单内事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责令限期内改正 [10][11] - 政策列举了具体适用情形,例如逾期申报、账簿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或漏盖发票专用章等 [10][11] - 举例说明,某企业2025年5月属期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逾期申报,应申报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该企业在7天责令改正期限内的2025年6月19日完成补申报,且为一年内首次违法,适用“首违不罚”规则而不予处罚 [11]
易错小贴士|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怎么领取?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申领 - 文章核心观点为介绍涉税服务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申领个人信用码的具体操作路径[1][2] - 涉税服务人员可通过两种路径申领信用码:路径一为登录后选择“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进入界面点击申领[2];路径二为登录后选择“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进入后申领[2]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 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7] - 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制发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号),旨在落实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实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10] - 该公告就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有关征管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