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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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皖通高速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3 18:07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2023-047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 同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对应议案进行同样的表决。参加现 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A 股 ...
皖通高速: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0-13 18:07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专项核查意见 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HEFEI)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置地 · 栢悦中心 12 楼 电话: (0551) 65633326 传真: (0551) 65633323 二零二三年十月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专项核查意见 致: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皖通高速")的委托,担任皖通高速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 -- 上市类第1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皖通高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措施的核查意见

2023-10-13 18: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 入规模和利润规模,但由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上市 公司的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 施 为应对本次交易导致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制定了以下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 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 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争取更好地实现标的公司预期 效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8 16:08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聘任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浩: 章剑平: 方芳: 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因工作变动原因,陶文胜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经董 事长项小龙先生提名,聘任汪小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核查,我们认为汪小文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通 过,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总经理 ...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取得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2023-09-25 17:38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3-040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宜取得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集团")所持 有的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二、请你公司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有序推进上述事宜的相关工作,维护国 有资产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 准、核准、注册或同意。相关事项能否取得必要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5 日 近日,公司收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安徽交控集团出具的《关 于安徽皖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 - 2023 - 中期财报

2023-09-22 17: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皖通高速[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项小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 财务报告保证 - 公司未经审计,经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3] - 公司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3] 利润分配及风险披露 - 公司未通过董事会决议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4] - 公司已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事项,投资者应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4]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3.24亿人民币,同比下降17.48%[13] - 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6.06%[13] - 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28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1.74%[13] - 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061元,同比增长26.06%[13]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主要營業務为投資、建設、運營及管理安徽省境内的部分收费公路[19] - 公司擁有的營運公路里程約609公里,總資產約人民幣21,926,546千元[20] 通行费收入情况 - 2023年上半年,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实现通行费收入人民币2,036,390千元,同比增加14.29%[32] - 2023年上半年,合寧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幅度最大,达到42.53%[35] - 2023年上半年,寧宣杭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184.50%[36] 公司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生态、防止污染等环境保护社会责任[104] - 公司深化消费帮扶,多年来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广泛争取社会力量到村帮扶,开展捐赠帮扶活动[118] - 公司助力产业振兴,整合全村资源,重点发展生态畜禽养殖、经济作物种植等产业项目,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119] 公司治理及股权结构 - 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致力于保持高标准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企业透明度和保障股东权益[145]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两名具有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148]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24,644,220股,占比31.63%[154] 财务状况 - 公司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收入为2,323,839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2] - 公司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经营利润为1,268,549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2] - 公司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为0.5055元[162]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关于拟提交公司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9-20 18:43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浩: 章剑平: 方芳: 二O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提交公司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独立、审慎原则,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 报的基础上,对拟提交公司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本公司转让所持类金融公司股权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其 持续经营能力。本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目 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 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0 18:43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于二〇 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程希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转让所持类金融公司股权的议 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聚焦公路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本公司拟将所持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小贷")10%的股权、所持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安金融")6.6225%的股份、所持安徽新安资本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资本")6.6225%的股权(以上 3 家公司简称"标的公 司")以非公开 ...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0 18:43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公司转让所 持类金融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项小龙、杨晓光、 陶文胜和陈季平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浩: 章剑平: 方芳: 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本次交易是为了集中力量发展高速公路主营业务,提高上市公司 发展质量。公司依照公平、公正原则实施了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 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 ...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0 18:43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和 2023 年 9 月 14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为聚焦公路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本公司拟将所持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小贷")10%的股权、所持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安金融")6.6225%的股份、所持安徽新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资本")6.6225%的股权(以上 3 家公司简称"标的公司") 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