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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6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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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管理[1]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内外相关部门、人员[2] 涉密保密要求 - 董事和高管等涉密人员定期报告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规则 - 拒绝无法律依据信息报送请求,依法报送需登记提醒[3] - 提供年报等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3] 违规处理措施 - 外部泄密通知公司,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4] - 违规使公司受损将依法追究责任[4]
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信息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经理层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1] 审计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并要求其提交书面计划[2]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3]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完成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3] 改聘规定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改聘需经多环节决议[4] 制度更新 - 本制度印发后,原《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废止[5]
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人员委任与通知 - 主席及成员由董事会委任,获委任人员7天内交书面通知备案[6] 会议相关 - 每年与审计机构开会两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16]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席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定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主席召集主持,提前五日通知,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16] - 秘书提前三日分发资料,记录内容并传阅[16] 报告与监督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主席每年至少提交一份工作报告[17] - 财务报告有问题时披露信息,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2]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监督指导,重大问题直接报告[14]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20]
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 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有关 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通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 "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 统称"报告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 息的知情 ...
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人力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人力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获委任人员7天内交接受委任书面通知备案[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人力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日通知成员,会前三日分发资料[14] - 会议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人力委员会职责 - 研究董事与高管考核标准并提建议[8] - 就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8] - 审议或制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与规划[9]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变动建议[11]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 公司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益[20] - 设定成员组合时多方面考虑多元化[22] - 委任以用人唯才为原则,考虑多元化益处[22] - 甄选按多元化范畴为基准[23] 政策监督与执行 - 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每年披露董事会组成并监察政策执行[24] - 适时检讨政策确保有效[25] - 讨论修订建议并由董事会审批[25] 细则相关 -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18] - 原《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18]
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可以列席公司各种主要会议(经营例 会、绩效对话会、月度经营分 ...
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 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
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交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 ...
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 ...
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总经理工作条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7:0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条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或"公司")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权力与义务,规 范总经理经营管理行为,确保总经理正常、顺利、有效地行使其职权。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范围: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执行,其他投资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在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董事会考核合格后,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 会批准聘任。副总经理是总经理工作的助手,由总经理领导,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总经理的职权: (一)由总经理组织或拟订,报经董事会审核或批准方可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