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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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600257)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9 18:21
财务指标 - 营业收入为4.97亿元,同比下降15.7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8.24万元,同比下降23.5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76.04万元,同比增长1.10%[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15.24万元,同比下降50.2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981.60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87%[13] - 总资产为200,366.13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56%[1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86元,同比下降23.45%[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86%,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14]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水产品生产销售、白酒生产销售和康复护理医疗服务[17] - 公司水产品业务以"绿色生态养殖—专业化捕捞—水产深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渔业全产业链运营模式[17] - 公司白酒业务采用"采购—生产—销售"的传统运营模式,产品涵盖高中低档多个系列[17,18] - 公司康复护理医疗业务依托东方华康医疗管理平台,提供多种康复护理服务[19] 行业政策 -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水产养殖业的生态、绿色、智能化发展[19,20] -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推进白酒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中低端白酒企业升级[26] - 白酒行业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广告管理规范化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26]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新规的实施规范了白酒生产企业的自我评价和声明[26] 公司优势 - 公司拥有两湖两库的长期使用权,水质优良,环境优美,可开展多种增值业务[34] - 公司拥有"大湖""德山"等中国驰名商标,产品包括鳙鱼、甲鱼、大闸蟹、浓香白酒等,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了优质形象[34] - 公司采用天然放养模式生产淡水鱼产品,获得多项有机产品认证和品牌荣誉[34] - 公司建立了多个水产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在生态养殖模式、淡水鱼深加工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34] - 公司传统产品德山大曲曾三次获得国家质量银质奖,被誉为"潇湘第一浓香酒"[1] - 公司白酒品牌"德山牌"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三批中华老字号"[3] - 公司医疗分部下属医院被评定为高质量发展研究基地[4] 业绩承诺 - 公司原有业绩承诺方承诺东方华康2020-2024年净利润目标,并约定补偿机制[55] - 2020年、2021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000万元、4000万元、4500万元、6000万元、8000万元[56] - 同意公司暂缓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000万元,待上海金城护理院核定床位达到804张,常州阳光康复医院、无锡国济康复医院、无锡国济护理院、无锡国济颐养院合计核定床位达到1,150张后再行支付[56] - 如东方华康下属医院实际开放床位大于卫健委核定床位而受到处罚,承诺方愿意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56] 关联交易 -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7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发生241.49万元[62]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湖南湘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1.78万元,向关联人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83万元[62]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0.36万元,向关联人大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2.11万元[62] -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常德市三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1.37万元,接受关联人湖南宗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9.37万元[62]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出租房屋/设备38.91万元,向关联人常德泓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房屋85.74万元,向关联人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出租房屋17.95万元,向关联人湖南湘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租鱼池20.07万元[62] 财务数据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97亿元,同比下降15.8%[84]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亿元,同比下降23.5%[84]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152,373.58元[88]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66,966.53元[88] - 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266,516.41元[88] - 2024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9,606,057.31元[88]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7:17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 楼 21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6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2,040,93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3.2818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 ...
大湖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5 17:17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提前15日公告[3] - 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 参会情况 - 现场3名股东(含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106,581,211股,占22.1473%[5] - 网络投票股东561名,代表股份5,459,725股,占1.1345%[5]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7%[7][8][9][11][12][13] -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同意占97.7681%[15] -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同意占66.2523%[15]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会表决及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16]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4-08-09 15:3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罗订坤先生 五、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股东会纪律。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 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及股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30日修订)
2024-07-30 17:4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召集并充分行使其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07-30 17:38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 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30日修订)
2024-07-30 17:38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4] 监事任期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7]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7] 会议通知 - 收到书面提议三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3] 表决与记录 - 书面传签表决,1个工作日统计结果[13] - 会议决定做成记录,相关人员签名[16] 决议落实与档案 - 监事督促落实决议,主席通报执行情况[1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7] 规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19] - 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30日修订)
2024-07-30 17:3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条 为明确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 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湖水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 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 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30日修订)
2024-07-30 17:3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七月 | 第一章 | | 总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 股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7 | | 第一节 | | 监事 37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8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40 | | 第二节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0 17:38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陈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为保障相关制度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根据新《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 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