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6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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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环保: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4.99%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17 22:0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74,643,918.08元 [1]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16%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927,869.08元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4.99% [1]
龙净环保(600388.SH)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7.8亿元,同比增长20.53%
智通财经网· 2025-10-17 18:55
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58亿元,同比增长18.09%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亿元,同比增长20.53% [1] - 公司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38亿元,同比增长26.19% [1]
龙净环保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最高投入3000万元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
新浪财经· 2025-10-17 18:52
交易背景与目的 - 子公司福建龙净储能电池有限公司拟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以规避市场风险 降低碳酸锂和阴极铜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 - 碳酸锂是生产磷酸铁锂的核心原材料 其成本占比约72% 价格波动对经营影响重大 开展套保可锁定价格 间接稳定磷酸铁锂成本 [2] - 铜箔作为电池生产重要原材料 其价格与阴极铜高度相关 开展阴极铜套保业务可锁住铜材成本 [2] 交易具体安排 - 计划投入的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 -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0万元 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 - 交易品种为碳酸锂和阴极铜 交易市场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 广州期货交易所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 - 每一年度套期保值的规模不超过本年度现货使用量的100% 保值实施滚动操作 交易工具为场内期货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2] - 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即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 [2] 审议程序与风险控制 - 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同日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 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不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控制资金规模 [3]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将套保业务与合同项目相匹配 控制资金规模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确保系统设施正常运行等 [3] 交易影响与会计处理 -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不会影响正常经营 [4] - 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套保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且该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多项治理与经营规则明确
新浪财经· 2025-10-17 18:52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进一步明确公司组织架构 经营管理 股东权益等多方面规则 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8年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7,004.6293万元 营业期限至2048年2月22日 [1] - 经营范围涵盖环保设备制造 污染治理 资源循环利用等多个领域 同时涉及发电 垃圾处理等许可项目 [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7,004.6293万股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1]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减资本 并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 [1] - 股份转让需遵循相关限制 如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严格规定 且对短线交易收益有明确处理方式 [1]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义务 拥有知情权 表决权 分红权等多项权利 同时需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等义务 [1] - 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 负责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董事选举 利润分配 公司合并分立等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 召集 提案 通知及表决等程序都有详细规定 [1]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 包括非独立董事7名 独立董事4名和职工董事1名 [2] - 董事需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决策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务 并设立多个专门委员会辅助决策 [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等 需符合任职资格 对董事会负责 在生产经营管理中行使相应职权 [2]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利润分配遵循重视投资者回报 保持政策连续性等原则 [2] - 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分红 股票股利等多种分配方式 [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由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部执行 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有明确流程 [2]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可通过专人 邮件 公告等形式发出通知 指定符合条件的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告披露 [2] - 章程对公司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规定 [2]
龙净环保(600388.SH):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4.99%
格隆汇APP· 2025-10-17 17:40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及前三季度财务业绩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1.75亿元,同比增长60.16%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亿元,同比增长54.99% [1] - 2025年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2亿元,同比增长65.50% [1] - 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78.58亿元,同比增长18.09%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亿元,同比增长20.53% [1]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8亿元,同比增长26.19% [1] - 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6.32亿元,较期初增长4.51% [1]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01%,有息负债率为16.90%,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1] 公司业务订单与市场地位 - 年初至报告期末新增环保设备工程合同76.26亿元,其中电力行业占比61.51%,非电行业占比38.49% [2] - 报告期末公司在手环保设备工程合同总额为197.41亿元,订单储备充足 [2] - 得益于新一轮煤电项目建设和现役机组环保改造需求,公司以绝对优势领跑市场,持续巩固大气污染治理领域龙头地位 [2] 绿电与储能业务发展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绿电业务贡献净利润近1.7亿元,规划项目储备充足,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 [2] - 公司与亿纬锂能深度合作,储能电芯呈现满产满销态势 [2] - 公司现有储能电芯产能约8.5GWh,1-9月累计交付电芯5.9GWh,其中95%以上为外销,生产良率达到行业头部水平 [2] - 公司积极布局新一代钠离子电池技术,于2025年9月获得福建省科技厅区域发展项目支持,已完成钠离子电池样品开发并通过潜在客户端测试认证,核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已获授权 [2]
龙净环保:10月1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7 17:37
公司公告 - 龙净环保于2025年10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 [1] - 公司第十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 [1] - 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在公司龙岩总部及厦门分部举行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内的文件 [1]
龙净环保: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4.99%
格隆汇· 2025-10-17 17:37
财务业绩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31.75亿元,同比增长60.16%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亿元,同比增长54.99% [1] - 2025年第三季度扣非净利润3.22亿元,同比增长65.50% [1]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8.58亿元,同比增长18.09%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0亿元,同比增长20.53% [1]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7.38亿元,同比增长26.19% [1] - 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6.32亿元,较期初增长4.51% [1] - 资产负债率62.01%,有息负债率16.90%,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1] 业务订单与市场地位 - 年初至报告期末新增环保设备工程合同76.26亿元,电力行业占比61.51%,非电行业占比38.49% [2] - 报告期末在手环保设备工程合同197.41亿元,订单储备充足 [2] - 得益于新一轮煤电项目建设和现役机组环保改造需求,公司以绝对优势领跑市场,持续巩固大气污染治理领域龙头地位 [2] 绿电与储能业务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绿电业务贡献净利润近1.7亿元,规划项目储备充足,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 [2] - 公司与亿纬锂能深度合作,储能电芯呈现满产满销态势 [2] - 公司现有储能电芯产能约8.5GWh,1-9月累计交付电芯5.9GWh,其中95%以上外销,生产良率达到行业头部水平 [2] 技术研发与创新 - 公司积极布局新一代钠离子电池技术,于2025年9月成功获得福建省科技厅区域发展项目支持 [2] - 公司已完成钠离子电池样品开发,并通过潜在客户端测试认证,核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 [2]
龙净环保(6003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7: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3] 内幕信息界定 - 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超5%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7] 登记备案 - 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知情人变动2个工作日报备更新名单[13] 交易限制 - 可悉未公开财务信息者定期报告前30日等不得买卖[15] - 可能知悉未披露重大事项者特定时间内不应买卖[15] 责任与处分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违规泄露公司有权追责[16] - 公司可对违规知情人按情节处分[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9]
龙净环保(600388) -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7:31
新策略 - 公司设立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由董事长及高管组成[4] - 审核5000万至净资产值5%内收购等事项[7] - 预算外单笔捐赠授权审核额度50万内[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1][12]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投资事项三分之二委员表决通过,其他过半数通过[9] - 会议纪要、决议通报全体董事和高管[9]
龙净环保(6003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7:31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4]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对该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该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1]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3] -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3] 募集资金专户数 - 募集资金专户数原则上不得超募投项目个数[6] 决策权力机构 - 公司股东会为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决策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履行授权范围内决策职责[10] 资金置换与现金管理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现金管理时,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后披露[12]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等[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6] 资金置换时间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3]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4]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披露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相关内容[15]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审议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不视为变更用途,经董事会审议等[19] 募投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5] 募集资金现场核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现场核查[26] 年度募集资金核查报告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27]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职责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募集资金情况,审计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会出具鉴证报告[27] 鉴证报告公告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及时公告,若有违规还需公告相关情形及措施[27] 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29] 制度抵触处理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按其他规定执行并修改本制度[2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