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60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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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电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2 18: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 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 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 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 州、 ...
法拉电子:法拉电子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2 18:38
公司代码:600563 公司简称:法拉电子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法拉电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3-22 18: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的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三)在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制定或调整的决策或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 发展所处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分配方案。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致力于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重视给予投资 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并注重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进一步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 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进一 ...
法拉电子:法拉电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_2023
2024-03-22 18: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43399_M01 号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厦门法 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 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
法拉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2024-03-22 18:38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 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
法拉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3-22 18: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确保独立董事 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本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 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快递、微信或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通 知。采用微信、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二日内未接 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未解除的,参 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 ...
法拉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22 18:3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
法拉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03-22 18:37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 伟 本人作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在 2023 年按照《公司法》《厦门法 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别出席了相应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凭借丰 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 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支撑,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 伟: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2020 年 4 月 28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 13 项议案,听取或审议 10 项报告。召 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过 6 项议案,听取 5 项报告。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4 次,现场出席 4 ...
法拉电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2 18:37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肖伟先 生、肖珉女士、蔡宁女士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 事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伟先生、肖珉女士、蔡宁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
法拉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22 18:37
第一章 总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 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