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6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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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600697.SH):前三季度净利润1779.42万元,同比增长0.66%
格隆汇APP· 2025-10-28 19:5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53.65亿元,同比下降2%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79.42万元,同比增长0.66%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 [1]
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至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10-28 17:37
门店变动 - 新增各类经营门店7个,含辽宁1个购物中心和山东6个其他部门[1] - 减少各类经营门店4个,均在吉林,含1个购物中心和3个连锁超市[4] 股权收购 - 全资子公司收购沈阳欧亚长青生活广场有限公司17.52%股权,持股达58.3933%[2][3] 业绩数据 - 吉林省购物中心(百货店)营收23.54亿元,毛利率32.66%[5] - 吉林省大型综合卖场营收13.46亿元,毛利率52.56%[5] - 吉林省连锁超市营收10.14亿元,毛利率20.60%[5] - 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营收2063.80万元,毛利率19.92%[5] - 海南省购物中心(百货店)营收26.14亿元,毛利率33.74%[7] - 公司合计营收53.65亿元,毛利率35.94%[7] - 公司合计房地产营收2164.59万元,毛利率20.43%[7]
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8 17:37
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原章程“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2] - 修订后章程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修订后章程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等内容[2] - 原章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修订后还包括经理、首席信息官等[3] - 修订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利用互联网销售商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等内容[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认购股份30324753股,出资时间为1992年7月[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8263353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159088075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收购股份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合并、异议股东回购,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可转债转换、维护公司价值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利与限制 - 股东有权要求未执行规定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若董事会未在期限内执行,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管或监事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应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9] - 若监事会或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9]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8]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监事选举及报酬等多项事项[15]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15]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1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3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开会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4]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4]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5] - 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43] -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委员9人[54] - 公司纪委设书记1人、委员7人[54] - 党委书记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54] - 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专职副书记1名[54] - 该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7] - 拟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59]
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8 17:3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26日9点在长春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2025年11月26日进行,交易及互联网平台有不同时段[3][4] - 本次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等3项议案[6]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9日,股票代码600697[12] - 会议登记于2025年11月21日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进行[16] -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表决方式[5]
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7:36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 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是根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 ...
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7: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2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得到审计委员会的 事前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详见登载在 2025 年 10 月 2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www.s ...
欧亚集团(60069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7:2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6.997亿元,同比下降6.6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3.65亿元,同比下降2.00%[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54万元,同比微增0.65%[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2.05万元,同比下降124.53%[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9.32万元,同比下降5.29%[3] - 营业总收入为53.6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19] - 净利润为1.2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9%[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9.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7%[20] - 营业收入为19.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6%[27] - 净利润为1.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7%[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83元/股[2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利息费用为2.2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6%[19] - 研发费用未发生,与去年同期一致[19] - 财务费用为1.4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93%[27]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6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5.5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5%[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6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33.6%[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28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23.7%[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4.70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2025年前三季度为-2.76亿元,而2024年同期为5.12亿元[2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4.37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34.84亿元略有下降[2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减少至0.98亿元,2024年同期为6.54亿元,下降约85%[2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显著增加至5.29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84亿元增长约188%[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1.79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02亿元增长约76%[28]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减少至0.21亿元,2024年同期为0.78亿元,下降约73%[2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0.25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24.88亿元增长约22%[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数,2025年前三季度为2.05亿元,2024年同期为-6.80亿元[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73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6%[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9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31亿元增长约67%[30] 资产、债务及权益变化 - 公司货币资金为9.43亿元,较期初7.87亿元增长19.87%[15] - 短期借款为44.29亿元,较期初50.53亿元下降12.35%[16] - 合同负债为29.88亿元,较期初27.57亿元增长8.37%[16] - 长期借款为18.49亿元,较期初9.98亿元大幅增长85.25%[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2.94亿元,与期初基本持平[16] - 未分配利润为16.48亿元,较期初16.46亿元略有增长[16] - 总资产为125.4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0.55%[24] - 货币资金增长64.50%至2.65亿元人民币[24] - 预付款项减少48.82%至6181.64万元人民币[24] - 其他应收款为30.4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68%[24] - 短期借款为28.2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7.45%[25] - 长期借款增长55.05%至12.15亿元人民币[25]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420.10万元,主要包含政府补助1076.58万元[6][7] - 扣除非经常性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因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同期增加所致[8] 公司股权与投资活动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649名[10] - 第一大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有限公司持股39,045,996股,占总股本24.54%[10] - 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联营企业欧亚长青17.52%股权,收购后持股比例达58.39%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2]
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拟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10-28 17:2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一条 为维护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7 号)、《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
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拟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10-28 17:2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拟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 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1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
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拟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10-28 17:2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拟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