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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6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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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1 02:48
文章核心观点 国泰海通对西点药业进行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达到预期效果,有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1][4] 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 培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关键岗位人员 [1] - 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培训材料并要求相关人员了解培训内容 [1] - 保荐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 培训时间为2025年4月1日 [5] - 培训方式为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5] - 培训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西点药业办公室 [5] - 培训人员为赵琼琳 [5]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 - 培训内容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近期处罚案例分析,通过演示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问题等形式开展 [2] 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人培训工作,保证培训有序进行并达到良好效果 [3] 本次培训结论 - 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理解加深,有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培训达预期效果 [4]
国泰海通证券:关税政策扰动 免税行业有望潜在受益
快讯· 2025-04-10 07:30
文章核心观点 - 关税政策扰动下免税行业有望潜在受益 [1] 行业情况 - 免税店销售的免税商品包括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进口商品和实行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的国产商品 [1] - 关税提高时短期内有税和免税价差有望扩大,美国进口商品销售有望向免税渠道倾斜 [1] 公司情况 - 美国进口商品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为个位数,加征关税对公司经营无大影响 [1]
步科股份不超4.65亿元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海通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 2025-04-08 11:16
文章核心观点 步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尚需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募资用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 分组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2025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审核意见,申请符合发行、上市和信披要求,上交所将提交证监会注册 [1] - 本次发行尚需获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方可实施 [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46,500.00万元,净额用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 - 发行股票数量按募资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25,200,000股且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最终上限以证监会同意注册为准 [1] - 发行对象为不超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对象 [2] - 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陈辉、秦国亮 [2] 分组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 2020年11月1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2100万股,发行价格20.34元/股,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郑乾国、秦国亮 [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27亿元,净额3.81亿元,较原计划多1.11亿元 [3] - 原拟募集资金2.71亿元,分别用于生产中心升级改造、研发中心升级建设、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4568.59万元,其中保荐与承销费用2715.75万元 [4] 分组3:2024年度业绩情况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54,926.24万元,同比增长8.45% [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32.04万元,同比下降18.73% [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25.03万元,同比下降27.07% [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证券简称变更实施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8 03:22
文章核心观点 国泰海通证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发布A股证券简称变更实施、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2][8][14] 分组1:A股证券简称变更实施 - 变更后A股股票证券简称国泰海通,代码601211不变,变更日期为2025年4月11日 [2] - 2025年3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变更议案 [2] - 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事项获证监会批复,为反映合并后实际情况拟变更简称 [3] - 变更不涉及主营业务变更,不存在影响股价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4] - H股证券简称变更时间待获香港联交所同意后确定,代码02611不变 [4] 分组2: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 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就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与投资者交流 [9] - 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15:00 - 16:00,地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8][10]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朱健、总裁李俊杰等公司管理层及独立董事 [10] - 投资者可在会议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也可在4月7 - 11日16:00前提问 [11]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 - 38676798,邮箱dshbgs@gtht.com [12][13] - 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 [13] 分组3: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批复 - 获证监会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6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14] - 发行应按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15] - 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可分期发行 [15] - 注册日至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处理 [15]
万亿券商“航母”,官宣领导班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03 23:03
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合并重组 - 公司为新"国九条"实施以来首例头部券商合并重组案例,合并后的领导班子及架构备受市场关注 [2] - 公司于4月3日完成更名并发布首份公告,宣布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及高管名单,新组织架构同步明确 [3] - 领导班子由原国泰君安董事长朱健任董事长,原海通证券董事长周杰任副董事长,14位高管中9位来自国泰君安、5位来自海通证券 [3] 领导班子构成 - 股东大会选举17名董事,包括3名内部董事、8名股东董事及6名独立董事,后续将与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 [6] - 高管团队中多名从基层历练的年轻干部被重用,体现市场化年轻化用人导向 [4][7] - 原海通证券主要负责人周杰兼任副董事长,有助于业务及人员稳定,反映大股东对公司的赋能支持 [6]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设立财富管理、投行、固收等7个业务委员会,设置41个总部部门,整合后拥有44家分公司 [8] - 新架构强化前台客需导向、中台专业能力中心及后台集约共享,旨在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与综合实力 [8] - 子公司过渡期内并行运作,确保业务连续性 [8] 名称变更与品牌管理 - 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同步更新,已完成市场主体变更登记 [10] - 新《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已取得,保障业务衔接,但品牌标识暂沿用国泰君安原LOGO [10] - 未来将推进新战略与文化规划,适时调整品牌形象 [10]
国泰君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4-03 20:19
文章核心观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涵盖总则、经营范围、党的组织、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容,明确公司组织行为规范、各主体职责权限及运作机制等 [1] 分组1:总则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章程,以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权益,规范组织行为 [1][2] - 公司于1999年8月18日在上海成立,经多次发行股份,包括A股和H股,于2015年、2017年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上海,注册资本为17,629,708,696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6]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担责,可向其他公司投资 [8] - 公司设党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应先听取党委意见 [8] - 章程对公司、股东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人员可依章程主张权利 [11] - 公司经营宗旨是坚持特定理念,践行使命,实现发展愿景,坚持合规经营和廉洁从业 [13][14] - 公司经营范围经批准包括证券业务等许可项目和证券财务顾问服务等一般项目,可设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等业务 [15] 分组2:经营范围和宗旨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可设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另类投资等业务 [15][7] 分组3:党的组织 - 公司设立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五年,设书记、副书记等,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一人担任,设党建相关工作机构 [7]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和党委部署履职 [7][9]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等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 [11] - 公司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活动阵地 [19] 分组4:股份 股份发行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任何时候设普通股,经授权部门注册可发行其他种类股份 [10]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种类股份权利相同,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一致 [10] - 公司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1元,可向境内外投资人发行 [10][22]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372,718万股,向发起人发行占100% [10] -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股份总数17,629,708,696股,A股占80.11%,H股占19.89%,分别集中存管和托管 [12] - 变更股份附带权利须经类别股份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或子公司不得资助购买股份 [12][27] 股份增减和回购 - 公司可依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 [12][14] - 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和决策程序有规定,收购后处理有时间要求 [14][13] 股份转让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H股转让需到指定机构登记,有条件限制 [13][15] - 发起人、股东、董事等转让股份有期限和比例限制,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 [17][18] 股票和股东名册 - 公司股票采用纸面或规定形式,应载明相关事项,H股可采取派生形式 [18][19] - 股票由董事长签署,经加盖印章生效,无纸化发行适用另行规定 [20]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凭证建立股东名册,H股股东名册正本存香港,副本备置公司住所 [20][21]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权管理事务,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 [20] - 股东持股期限有规定,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期满后质押比例有限制 [21] - 股东或相关人员违法违规,公司有权限制股东权利或调查整改 [21] 分组5: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联名股东有相关规定 [22][23] - 公司确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 [22] - 普通股股东享有获得分配、参加股东大会等权利,承担遵守法规等义务 [23][25] - 股东可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提出异议,董事等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股东可诉讼 [24][2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等需核准,违规股东权利受限 [25]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等职权,公司担保行为需股东大会审议 [26][64]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大会每年召开,临时大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26]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确定,可现场或网络参会,明确股东身份确认方式 [27] 股东大会的召集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过半数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大会,自行召集费用由公司承担 [29][71] 股东大会的议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公告,通知发出后一般不得修改提案 [28] 股东大会的召开 - 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批准,会议主持人按规定产生 [29][31] - 董事会、监事会等应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会议有记录并保存 [36][83]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股东大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股东按股份数行使表决权 [33][34][38]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7][38]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便利,非经特别决议不得与特定人员订立管理合同 [39][90] - 董事、监事选举有提名、披露、投票等规定 [39][40] 分组6:董事会 董事 -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具备正直诚实等条件,除职工董事外由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41][4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可被撤换,辞职有规定 [40][44] - 董事离任后忠实义务合理期间内不解除,执行职务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 [47] 独立董事 - 公司设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应具备相关条件,职权按规定执行 [46][47] 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1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46]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职权,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46][48] - 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制定工作规则 [51] - 董事会应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说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51][53]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行使主持会议等职权 [5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2] - 董事会会议通知、出席、表决等有规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20年 [53] 分组7: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和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具备规定条件,适用董事部分义务规定 [5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经营管理等职权 [54][55] - 总裁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行使职权应履行诚信义务 [55]
国泰君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20:08
文章核心观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涉及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设立专门委员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优化组织架构、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以及修订部分制度等事项 [1][2][3][5]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发出通知及文件并召开,由朱健董事主持,应到董事17人,实到17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审议通过议案 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 选举朱健董事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周杰董事担任副董事长 [1] 设立专门委员会 - 同意设立战略及ESG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 - 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组成已明确,待职工代表大会选出1名职工董事后,其将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2]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聘任李俊杰为公司总裁,毛宇星、谢乐斌等8人为副总裁,张信军兼任首席财务官,俞枫为首席信息官 [2] - 聂小刚兼任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赵慧文为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认可后履职)、总法律顾问,赵宏为总审计师 [2]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原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张志红到龄退休 [2][3] 优化组织架构 - 设立财富管理等七个实体化运作的委员会 [3] - 设置41个总部部门,各委员会下设相应一级部门 [4] - 设立44家分公司,各类子公司在过渡期内并行运作 [5]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 聘任梁静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5] 修订部分制度 - 同意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及《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 [5]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股情况 - 介绍了李俊杰、毛宇星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出生年月、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信息 [6][7][8][9][10][11][12][13][14][15] - 李俊杰等8人因股权激励计划分别持有公司一定数量A股股票,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持股 [16]
斯瑞新材: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5-04-03 19:46
文章核心观点 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进行保荐,认为公司发行已履行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符合相关法规发行条件,但公司存在技术、经营、内控、财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等风险 [1][17][32][40]。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及人员 -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保荐代表人为林文亭、赵中堂,分别于2016年、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参与多个项目 [2] - 项目协办人为陈秋月,202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参与多个IPO项目 [3] - 项目组其他成员为詹涵淼、任璠、刘力扬、王舸帆、陈金林 [3] 发行人情况 - 发行人是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7月11日有限公司成立,2015年12月30日股份公司成立,注册资本727,337,890元,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斯瑞新材,代码688102 [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有限售条件股份309,052,242股,占比42.4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18,285,648股,占比57.51%;股份总数727,337,890股 [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484,699,454股,占比66.64%,盛庆义与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他前十名股东间无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 [4] -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58,721.87万元(2021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111,626.86万元(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4] - 提供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96,430.81万元等 [5] 证券发行类型及方案 - 发行类型为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7]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7] - 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 [7]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协商确定 [8][9] - 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数量协商确定 [9] -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9]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相关项目,不足部分公司自筹 [10][11] - 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1]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1] - 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 其他情况 - 保荐机构直接持有发行人3,640,910股股份,持股比例0.50%,不影响公正履职 [11] - 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经过立项评审、申报质控及内核三个阶段,内核委员会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 [12][15]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证券发行上市并出具保荐书 [15] - 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和核查后认为申请文件符合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依据充分合理,与尽职调查情况无实质性差异 [16]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17][18]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18] 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 本次发行满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规定,募集资金投向相关项目符合要求 [18][19] 发行符合规定 -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未采用广告等公开方式 [32] -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包括前次募资使用、财务报表、董监高情况等方面 [32][33] - 不属于需惩处的企业范围和一般失信企业 [39] 发行人风险 - 技术风险包括行业技术革新、研发失败、成果转化、人才和合作关系不稳定等 [40][41][42] - 经营风险包括国际贸易政策、出口退税政策、房产产权、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原材料价格和套期保值等 [42][44][46] - 内控风险包括规模扩张管理、实际控制人干预、核心技术人员变动、营销渠道管理等 [47][48] - 财务风险包括偿债付息、汇率、税收优惠、应收款项、存货等 [49][5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包括实施效果、市场开拓、折旧增加、产品验证、回报摊薄等 [51][53][55] - 发行风险包括审批结果和时间不确定、发行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 [55] 市场前景分析 - 发行人以高端应用领域为目标市场,提供关键基础材料和零组件 [55]
中巨芯: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7:17
文章核心观点 海通证券作为中巨芯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2025年3月26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认为2024年以来中巨芯在多方面运作符合相关要求,截至报告出具日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6]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保荐代表人为林剑辉、张博文 [1] - 现场检查人员为林剑辉、毛博伟、汤文宇 [1] - 现场检查手段为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访谈沟通 [1] 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建立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相关规则能有效执行,董事等人员履职合规,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2] -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2] - 公司2024年以来三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资料保存完好 [2]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制订了完整信息披露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无虚假记载等问题 [3] 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 2024年以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等独立性良好,无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存放和使用资金,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无违规使用情况 [4]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 2024年以来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4] 经营状况 -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变,市场前景和行业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 保荐机构认为应于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 无 [5] 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 无 [5] 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无 [5] 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 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配合,提供必要支持 [5] 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 2024年以来中巨芯多方面运作符合相关要求,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6]
灿芯股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4-02 22:02
文章核心观点 海通证券作为灿芯股份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相关限售股已履行承诺,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1][7] 分组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9.86元,募集资金总额59580.00万元,实际募资净额52129.49万元,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1] -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2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 分组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20名,限售期12个月,对应股份4596501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38.30% [2] - 首发限售股份42965010股,占比35.80%,股东19名;战略配售限售股份3000000股,占比2.50%,股东1名 [2] -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45965010股,将于2025年4月11日起上市流通 [2] 分组3: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3] 分组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 部分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回购,同意按监管意见修订锁定期安排 [4][5] - 部分股东表示持续看好公司,拟长期持股,限售期内不出售,限售期届满后根据情况合理确定是否减持,遵守相关法规规定 [4] - 战略配售股东承诺获配股票限售期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适用相关规定 [5]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无未履行影响上市流通的情况 [6] 分组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4596501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38.30%,限售期12个月 [6] - 首发限售股份42965010股,占比35.80%;战略配售限售股份3000000股,占比2.50%,上市流通数量等于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6]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1日 [6] - 给出了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6][7] 分组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已履行承诺,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