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租(6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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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租(600901):对比银行股,如何看待江苏金租的配置价值?
长江证券· 2025-06-17 20:55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买入丨维持 [1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当前江苏金租相比于银行股仍存在较为显著的配置价值优势,商业模式在当前利率下行的大趋势下仍具备较强盈利韧性和成长性,长期以往组织架构和管理层稳定带来效率与稳定性优势 [2] 各部分总结 股价表现 - 2025年5月以来江苏金租快速补涨,涨幅亮眼,估值较银行有所分化,原因包括股息、ROE、组织架构和监管等视角优势 [18] 主动公募持仓 - 截至2025Q1末,江苏金租获主动权益基金持股市值为9.6亿元,持仓占比为0.042%,2024年以来持续获增配,但较中证500指数仍明显低配 [22] 股息视角 - 2025Q1营收及资产投放提速,净利润维持稳健增长,新增投放方向主要为清洁能源与农业装备 [26][33] - 江苏金租近年分红比例超50%,明显高于银行,预计2025年度分红后股息率为4.8%,利润增速显著优于银行 [6][38] ROE视角 - 2025Q1江苏金租以较低杠杆实现更强ROE,体现资产端强盈利能力,拆分ROA,净利差和成本优势对盈利能力产生突出贡献 [41] - 得益于负债成本率显著下行,2025Q1公司净利差走阔,在资产盈利能力及质量上皆更有优势 [48][54] 组织架构视角 - 江苏金租按行业划分事业部,展业流程更高效,打造三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资产质量长期稳健;银行以区域分支机构展业,专业性弱,资产保全流程长,回收效率低 [66] 监管视角 - 金租公司适用于银行的净资本监管体系,杠杆率监管更严格,政策驱动回归租赁本源,优化监管指标,强化合规与风控 [9][77] 盈利预测 - 看好公司在强监管周期市场份额稳定扩张,预计2025 - 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6、35.8亿元,对应PB为1.37、1.27倍 [79]
江苏金租(600901):聚焦小微零售,量价双驱+三位一体风控构筑护城河
国金证券· 2025-06-12 20:37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给予公司2025年1.62x PB,目标价7.23元 [3][59]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我国租赁行业渗透率低提升空间大,监管优化下头部企业将受益,报告研究的具体公司作为唯一A股上市金租公司,通过“厂商+区域”战略实现量能扩张、价差韧性和风控体系完善,预计未来营收和归母净利润稳健增长,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2][3][56]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行业空间 - 租赁行业商业模式:产业链涉及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业务模式有售后回租、直接租赁和厂商租赁,收入以息差为主 [12][14] - 市场渗透率较低,未来提升空间大:我国租赁行业渗透率约12%,低于发达国家,行业出清后渗透率有望提升 [2][16] - 金融租赁监管加强,优质企业有望受益:监管强化合规与风险控制,推动行业向直租等方向转型,部分符合监管指引的金租公司将获益 [20] 核心优势 - 量的方面:通过“厂商+区域”双线战略实现规模稳健增长,截至2024年末应收租赁款余额达1273亿元,同比增长11.80%,2017 - 2024年投放规模增长CAGR为14.54% [23] - 价的方面:净利差维持3.6%+高位,2024年为3.62%,资产端收益率6.67%,负债成本率2.84%,受益于小微客群议价和多元融资渠道,利差空间有望扩大 [30] - 风险控制:三位一体筑牢安全边际,不良率持续低于1%(25Q1末为0.91%),拨备覆盖率408%(25Q1末),通过行业分散、物控体系和科技赋能控制风险 [2]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 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025 - 2027年应收租赁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为11.0%/10.4%/10.1%,营业收入分别为58.26/64.28/71.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10.3%/10.6%;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68/36.13/40.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0%/10.6%/10.8% [56] - 投资建议及估值:公司生息资产增长、息差扩展,资产质量有望稳定,参考可比公司估值和自身优势,给予“买入”评级和目标价 [57][59]
绿色金融助力生态治理“金租方案” 江苏金租以设备租赁破解环保产业融资难题
金融时报· 2025-06-11 09:38
江苏金租的绿色金融服务模式 - 采用"融资+融物"租赁模式,服务于环保企业设备采购、技改升级与运维更新全周期 [1] - 累计服务环卫企业超2000家,业务覆盖全国247个地级市 [4] - 在风电、光伏、储能、污水处理、垃圾发电等领域累计为超过100GW新能源项目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投放金额超1000亿元 [8] 洱海生态治理案例 - 为顺丰洱海提供700万元融资方案,1天内完成审批、3天内完成车辆提取,助力应急采购 [2] - 4年间累计投放69台环卫车辆,合作金额近2000万元 [3] - 顺丰洱海年处理畜禽粪便、餐厨垃圾等逾50万吨,产出有机肥300余万吨、生物天然气近4000万立方米 [3] 航空护林项目案例 - 为华宇通航提供7500万元融资解决方案,以"设备直租"模式支持直升机采购 [6] - KA-32A11BC型直升机将承担赣南区域森林巡航监测、高空灭火及应急投送任务 [5] 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案例 - 为深圳天楹提供2.7亿元"售后回租"融资,覆盖3.68亿元技改设备 [7] - 技改后厂区日处理垃圾能力提升至1600吨,供给超30万度绿色电能 [7] - 更新后的焚烧厂通过先进烟气净化系统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 [8] 行业服务领域 - 持续服务于火电、钢铁、煤矿、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环保改造任务 [8] - 在环卫、环保、再生资源领域形成专业化服务能力 [4]
江苏金租(600901) - 江苏金租: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5 18:1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5-037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7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A股 | 2025/6/12 | 2025/6/13 | 2025/6/13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792,379,7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3,942,536. ...
江苏金租: 江苏金租: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37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法巴租赁计划在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30,350,000 股,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4.22%,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524%。 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法巴租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BNP PARIBAS GROUP | | LEASE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 | | | | | | □是 | √否 | | |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 | | | | □是 | √否 | |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是 | √否 | | | | 5%以下股东 其他:持股 | | | | | | | | | | | 持股数量 213,545, ...
江苏金租(600901) - 江苏金租: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5-30 17:48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BNP PARIBAS LEASE GROUP(以下简称"法巴租赁") 持有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13,545,175 股,占 公司总股本 3.69%。根据法巴租赁在公司 IPO 期间作出的承诺,锁定期满后,法 巴租赁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方可继续减持。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法巴租赁计划在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30,350,000 股,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4.22%,不超过公司 总 ...
新规实施七个月 谁还在“最低门槛”之外
金融时报· 2025-05-29 17:38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要点 - 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要求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且需一次性实缴 [1] - 主要出资人资格标准提高 出资比例从不低于30%提升至51% 以强化股东责任 [1] - 新规虽针对新设公司 但对已设立公司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可帮助优化现有机制 提升合规性与抗风险能力 [1] 行业增资与股权结构调整动态 - 金融租赁业近期掀起"增资潮" 多家公司主动补充注册资本以符合监管要求 湖北金租注册资本从40亿元增至43.33亿元 江苏金租从42.45亿元增至57.93亿元 [2] - 中信金租计划通过直接增资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方式合计增资60亿元 完成后注册资本将从40亿元跃升至100亿元 成为业内第10家百亿级公司 [2][3] - 四川天府金租启动增资扩股程序 拟提升主要出资人四川天府银行持股比例至51% 目前该行持股仅30% [3] 未达标公司现状 - 目前仍有4家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足10亿元 包括中煤科工金租(9.8亿元)、吉林九银金租(5.25亿元)、广融达金租(5亿元)和甘肃兰银金租(5亿元) [4] - 部分公司如广融达金租和中煤科工金租的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分别为49.9%和40.82% 略低于51%的新规要求 [4] - 个别中小规模公司如佛山海晟金租等虽注册资本达标 但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仍未达到51% [5] 监管政策意图 - 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旨在压实股东责任 发挥股东资源优势 提高决策效率 避免股权过度分散导致治理失衡 [5] - 新规有助于明确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防范股东通过代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 [5]
江苏金租(600901) - 江苏金租: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27 18:30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5年06月06日15:00 - 16:00举行业绩说明会[3]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4] 投资者参与 - 2025年05月29日至06月05日16:00前可提问[3][6] - 2025年06月06日15:00 - 16:00可在线参与[6] 联系信息 -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5 - 86815298,邮箱info@jsleasing.cn[7][8]
江苏金租(600901) - 江苏金租: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9 19:45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7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876,029,18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6.916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柏青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9 号金融城 1 号楼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0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网络投票相结 ...
江苏金租(600901) - 江苏金租: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19:4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 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 19日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