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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6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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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资产评估报告
2024-12-24 18:13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中国一直桑团有限公司拟以国找资金增资享宜所涉及 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坤评报字[2024]0930号 共1册,第1册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Beijing KYSIN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1143020011202401087 | | --- | --- | | 合同编号: | KY-PG-2024-622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京坤评报字[2024]0930号 | | 报告名称: |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国拨资金增资事宜所涉及一重集团大 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5,213,986,745,43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4年12月09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贾克强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编号:11190152 | | | 杨润淳 资产 ...
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18:13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4--04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 议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应出 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4名,实际出席4名。出席本次会议 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 以对需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会议经审 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审议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该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审议,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薪 酬预算报告》,该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 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1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了《中国第一重型机 ...
关于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12-23 17:1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86 号 关于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中国一重,A 股证券代码:601106; 陆文俊,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胡恩国,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 事会秘书。 综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第 6.3.6 条、第 6.3.7 条,《上 2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7.6.5 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中国第一 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陆文俊、胡恩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4〕17 号)查明的事实,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计提大额资 ...
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6:27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 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应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4名,实际出席4名。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可以对需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会议经 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审议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对黑龙 江证监局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1 ...
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11-15 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 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陆文俊、 胡恩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7 号)(以下 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4--038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中国一重应收款项欠款方山东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辽 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捷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在2023 2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陆文俊、胡恩国: 经查,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 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0710935767F)存在以下问题: (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未及时披露 2023年12月29日、30日、31日,中国一重及其子公司一重集 团大连国际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 ...
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11 17:32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 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至 11 月 20 日(星期 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 公司邮箱 zjlb@cfhi.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 ...
中国一重(601106)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21:38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8.95亿元,同比下降11.23%[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0亿元,同比下降455.74%[2,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15元,同比下降100%[2,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6亿元,同比下降172.24%[2,4]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34亿元,同比下降5499.86%[2,5]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6.03亿元,同比下降8.92%[14]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0亿元,同比下降456.15%[15,17]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25亿元,同比下降34.13%[14] -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3.60亿元,同比下降9.83%[14] - 2024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5,966万元,同比增加162.41%[14] - 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2,227万元,同比下降241.79%[14]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为55.07万元[17]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67元,同比下降456.00%[18] 现金流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3亿元,同比增加85.49%[2]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1亿元[未提供]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亿元[未提供]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7.48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7.97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28.36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0.60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92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90.26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76.65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59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64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亿元[19] 资产负债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总资产为417.7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4.46%[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8.33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95%[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为276.92亿元,非流动资产为140.87亿元,资产总计为417.78亿元[10][11]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流动负债为167.88亿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59.54亿元、应付票据20.78亿元、应付账款67.90亿元等[11]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等[4,5] 股东情况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3,155户,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8]: -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80,563,888股,占63.8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46,834,900股,占0.6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43,644,871股,占0.64% 业绩下滑原因 - 公司业绩下滑主要是受订单不均衡及生产安排的影响,阶段性产量下降所致[6,7]
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8:09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审议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调整 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 议,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了《关于一重上电龙江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 股权转让挂牌正式披露的议案》,该议案经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审议,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应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4名,实际出席4名。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可以对需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会议经 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审议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 季度报告》,该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 ...
中国一重:公告2024-036(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18:09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陆文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万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万江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 | 年初至报告期 末比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4,895,080,237.69 | -11.23 | ...
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0-28 18:0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778 受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0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