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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6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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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601666)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05 17: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煤股份")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 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 ...
平煤股份(601666) - 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16:01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本 次已累计回购股份 96,171,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9%,购买的最高价 为 10.70 元/股、最低价为 8.2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41,690,562.44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
平煤股份: 平煤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44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3066 转债简称:平煤转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牌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 行了 2,9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平煤转债,债券代码:113066) 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上市。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 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 ...
平煤股份: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39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2025年5月27日股本2,350,539,838股为基数(扣除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含税),共计1,410,323,902.8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03% [3] - 未分配部分将用于公司发展 [3]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回购价格不超过14.3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介于5亿至10亿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 - 截至2025年5月27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124,611,522股,根据法规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4] 分红计算公式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股和转增分配,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57元/股,以5月27日收盘价8.28元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7.68元,虚拟参考价为7.71元,差异影响仅0.39% [5]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平煤股份: 平煤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17
权益分派方案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6元,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410,323,902.8元 [1][2]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摊薄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57元 [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9日 [1][2]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派发 [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54元 [5] - 香港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股票的,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54元 [6]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6元 [6]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7)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平煤股份(601666) - 平煤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5-05-28 18:03
债券相关 - 2023年3月16日发行29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4月10日上市[5] - 调整前转股价格8.08元/股,调整后7.51元/股,2025年6月9日生效[5] - 平煤转债2025年5月28日至6月6日停止转股,6月9日起恢复转股[3] 利润分配 - 2025年4月10日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 - 以23505398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6元,共派1410323902.8元[9]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6月9日[9] -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57元/股[10]
平煤股份(601666)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8 18:02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2025年5月27日股本派现,每10股派6元,共派14.1亿,占净利润60.03%[9] 股份回购 - 2024年10月同意回购,价不超14.36元/股,资金5 - 10亿,期限不超12个月[10] - 截至2025年5月27日,回购账户有1.25亿股[10] 分红相关数据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57元/股[12] - 以2025年5月27日收盘价算,虚拟分派除权参考价7.71元[12] - 以2025年5月27日收盘价算,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7.68元[12] - 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39%[12]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12] 合规情况 -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规定[13]
平煤股份(601666) - 平煤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28 18:00
分红信息 - 以23.50539838亿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6元,共14.103239028亿元[6] - 总股本摊薄每股现金红利0.57元/股[6]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 - 0.57)元/股[7]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2][7] -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9日[2][7] 税负情况 - 无限售流通股自然人等持股超1年,每股派现0.6元[10] - 持股1个月以内,实际税负20%[10]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实际税负10%[10] - 有限售流通股等股东税后每股派现0.54元[11] - QFII股东税后每股派现0.54元[11] - “沪股通”股东税后每股派现0.54元[11][12]
平煤股份: 平煤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27 16:1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一、承诺事项概述 (一)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 业、瑞平煤电 未公开披露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目 录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 诺》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变更 2022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解决同业竞争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竞争的焦化资产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河南 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河南 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宝化工")、河 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煤化")及煤矿开采资产 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店煤业",拥有 矿井夏店矿)、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 北二井煤业",拥有矿井梁北二井)、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以 下 ...
平煤股份(601666) - 平煤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27 16:0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未公开披露 2025 年 6 月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 | | | | | 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 诺》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变更 2022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解决同业竞争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诺事项概述 (一)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 业、瑞平煤电 2022 年 6 月 7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就其与平煤股份存在同业 竞争的焦化资产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河南 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河南 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宝化工")、河 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