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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旗科技(603341) -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5-05-21 19:33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5 月 21 日,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 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的说明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诠释及指引、中国香港法律 等及其他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 ...
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1 19:33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1 19:33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所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
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1 19:33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 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 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 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为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 董事。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 司, 且股东会同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此外,公司股 东会选举董事时,可以 ...
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1 19:33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境内下属企业,及公司为境 外发行证券与上市所聘请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律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以下简称"各证券服务机构")。 第四条 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 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 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 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 和公共利益。 第五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公司向各证券服务机构、境外 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或者通过其境外上市主体等提供、 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的信 息安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 ...
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5-21 19:33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如临时股东会是因应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而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实际召开日期可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而调整。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 股东会的作用,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 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上 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
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1 19:33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1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 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部门 规章以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
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1 19:3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 30 万元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8] - 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8] 决策权限 - 董事会有权批准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30 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10] - 本制度规定情形之外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由总经理决定,总经理有关联关系则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0] 交易计算与期限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若达标且符合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0]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审计截止日距审议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 6 个月;为股权外其他资产,评估基准日距审议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13][14] 日常关联交易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若变化或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4]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 3 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9] 报告与处分 - 总经理对其决定并实施的关联交易,须在 3 日内报告董事会作事后审查[24] - 总经理不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可根据公司不利影响给予处分[24] - 董事会不履行向股东会报告义务,股东会可根据公司不利影响给予处分[24]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6] - 制度经董事会制订、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1 19:33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5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1 号》")《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并完善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 披露相关规 ...
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5-21 19:33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权限、工作机制、决策程序等,由董事会另行 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予以明确规定。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一次,预计每次召开董 事会定期会议皆有大部分有权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身出席,或通过电子通讯 方法积极参与。因此,董事会定期会议并不包括以传阅书面决议方式取得 董事会批准。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 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