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60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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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6 17:0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4年11月19日公告[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14点30分召开[6] -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9日[8] 参会情况 - 现场5人持股89,207,560股,占总股本70.8545%[8] - 网络40名代表股份245,324股,占总股本0.1948%[10] 议案表决 -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 同意股数89,374,85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9.9127%,表决通过[12]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6 17:0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6日在杭州余杭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45人,所持表决权股份占71.0493%[2] 议案表决情况 - 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票比例68.1938%[6] - A股同意票比例99.9127%[8] 会议合规情况 - 见证律所浙江天册,律师认为程序合规[7] - 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7:05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67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浙江省杭 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英国中心2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侯江涛先生、蒋鸿源 先生因公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2024-12-06 17:0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1年10月29日同意出资2000万美元在墨西哥设子公司建生产基地[3] - 2022年4月6日完成ZOY MONTERREY登记注册手续[3] - 2024年12月6日决定终止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6] 其他新策略 - 战略重心调整至品牌新零售领域[5] 数据相关 - 截至目前实际投资2217.38万元[7] 后续安排 - 积极处置回笼资金减少业绩影响[7] 事项说明 - 终止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2] - 终止投资事项已通过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2]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28 15:3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目 录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 2024 | | --- | --- |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 2024 | |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 |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 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1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18 17:17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6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至 12 月 02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zoy1@zoy-living.com 进 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公 ...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18 17:17
股票回购注销 -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2.60万股限制性股票[1] - 2024年11月4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2,592.84万股变更为12,590.24万股[2] - 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592.84万元变更为12,590.24万元[2] 章程修订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3]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18 17: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6日召开[2] - 现场会议12月6日14点30分在杭州余杭区举行[2] - 网络投票12月6日进行[3][4] 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9日[8] 参会要求 - 个人和法人股股东出席或委托需持相关文件[8][9] 登记信息 - 登记地点在杭州余杭区,不晚于12月5日15:00[9] 联系方式 - 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2 - 5825566等[10]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8 17: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90.24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590.24万股,均为普通股[14]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1] 股权结构 - 2015年9月22日曹勇以净资产认购2339.82万股,占股本总额43.33%;安吉长江投资有限公司认购3060.18万股,占股本总额56.67%[13] - 2015年增资后曹勇占股本总额39.00%;安吉长江投资有限公司占51.00%;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占9.00%;张芸占0.10%;朱黄强占0.90%[13] - 2015年引入新投资者增资,注册资本增加600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6000万股[13]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经董事会决议,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20]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应经股东大会决议,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20] - 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8][3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0]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6]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8] - 每一当选人的得票数至少应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股份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5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7] - 董事会将在董事提交书面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7]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四年内仍然有效[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70]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73] 董事会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7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7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7] - 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9]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8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一定标准,应当经董事会审议[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84]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不少于会议召开前3天[84]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8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0]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9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96][9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0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3] - 公司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3]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5]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80%等特殊情形时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20][12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25] - 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未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126]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26]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26]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28] - 董事会依股东大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28]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应按规定公告[128]
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土地承租权益并终止投资越南(二期)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2024-11-18 17: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出资2800万美元建设越南(二期)生产基地项目[4]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通过投资议案[3] - 2024年11月18日公司通过转让及终止投资议案[6] 数据相关 - 下属公司支付土地预留保证金138.53万美元及费用0.95万美元[2][4] - 转让土地面积为96,900平方米[2][6][9] - 陈永兴将支付1,385,354.23美元土地预留保证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