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60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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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电器(603861.SH)董事长胡德兆提议斥1000万元至2000万元实施回购
智通财经网· 2025-07-31 18:51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董事长胡德兆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 [1] -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1]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
白云电器董事长胡德兆提议斥1000万元至2000万元实施回购
智通财经· 2025-07-31 18:50
公司回购计划 - 白云电器董事长胡德兆提议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A股股份 [1]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1]
白云电器(603861) - 白云电器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31 18:48
回购提议 - 2025年7月31日董事长胡德兆提议回购股份[2] 回购情况 - 回购A股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未转让完则减资[3] - 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价格上限有规定[4] - 资金1000 - 2000万元,来自自有及自筹[4]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方案起12个月内[4] 提议人情况 - 提议前6个月无买卖股份,回购期暂无增减持计划[5][6]
白云电器:董事长提议公司以1000万-2000万元回购股份
新浪财经· 2025-07-31 18:47
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董事长提议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人民币普通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 [1] -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以董事会审议方案为准 [1]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未转让部分将依法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 [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31 01:50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监事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符合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要求[1] -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原有制度相应废止[1] - 该变更已获董事会9票全票通过及监事会5票全票通过[13][22] - 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4][23] 经营范围调整 - 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2] - 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为准[2][4] - 变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4]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规则及章程指引等法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3] - 主要涉及条款内容调整 部分条款仅进行序号调整[3] - 修订后公司章程将更符合规范运作要求[3] 中期分红方案 - 董事长提议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 分红比例不低于上半年净利润30%[6] - 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 - 该提议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8] - 分红前提条件包括当期盈利、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经营需求[8]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8]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31]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交易日9:15-15:00[31] - 审议事项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特别决议议案[32] 治理制度更新 - 修订制定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0项治理制度[16][26] - 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26] - 旨在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15][24]
白云电器: 白云电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变更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1] - 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内部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及制定多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 [2][3][4] - 修订工作基于最新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2] - 部分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 - 会议地点设在公司办公楼404会议室 [4] - 会议将审议上述治理结构变更及制度修订事项 [2][4]
白云电器: 白云电器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 [1]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从49,100,000股变更为188,500,000股,每股面额保持1元 [4] - 股东会职权调整,取消与监事相关的审议事项,如监事会报告等 [4][5]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从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等扩展至高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等更广泛领域 [2] - 新增业务包括电力储能电源系统、预装变电站等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和销售 [2] - 增加建设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等工程服务类业务 [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注册名称条款细化,区分中英文全称表述 [4] - 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4][5] - 新增战略发展委员会职责条款,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资本运作提出建议 [4]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成员9名,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需占三分之一以上 [4]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其事先认可 [4] - 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过半数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4][5] - 股东会网络投票机制保留,中小股东意见听取渠道得到强化 [4][5] - 董事高管股份转让限制保持,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4] 利润分配政策 - 明确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区分公司发展阶段设置不同分红比例 [4][5] -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为单次或累计超过1亿元的投资 [4][5] - 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4][5]
白云电器: 白云电器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旨在促进规范运作并健全内部治理机制 [1] - 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 涉及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10项制度,其中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制度修订具体内容 - 修订范围涵盖公司治理核心领域,包括股份管理(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资金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1] - 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涉及股东权益及重大事项的规则 [1] - 完整制度文本已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白云电器: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7
总则与设立目的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完善治理结构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 [1] - 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人员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1] - 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负责主持工作 [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届满可连任 期间若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决策程序 - 下设战略发展工作组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有关决议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和会议组织 [3] -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提供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项目的意向 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 [3] - 相关部门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评审后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4] 议事规则 -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经召集人或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召开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5] - 可邀请其他董事 高管或中介机构列席会议并提供专业意见 [5] - 会议记录需出席会议委员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5][6] 附则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相抵触时按后者执行并由董事会修改 [6] - 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
白云电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7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1]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1] - 形成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1]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1]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 - 平等性原则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 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 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公司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2] - 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2] - 财经媒体 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 [2] - 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 [2] -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2] 投资者沟通内容 - 公司的发展战略 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 发展规划 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3] -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等 [3]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经营业绩 股利分配等 [3]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 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 对外合作 对外担保 重大合同 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或仲裁 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3][4] - 公司的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 [4] - 企业文化建设 [6]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 途径和程序等 [6] - 投资者诉讼处理信息 [6] -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6] -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6] 投资者沟通方式 - 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6] -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6] - 股东会 [6] - 公司网站 电子邮件 [6] - 与投资者进行一对一沟通 [6] - 公司介绍 宣传手册 邮寄材料等 [6] - 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6] - 网络 电视 报刊及其它媒体 [6] - 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 现场参观 [6] - 证券分析师会议 路演 [6] - 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4] 危机事件处理 - 在涉及诉讼 重大重组 关键人员变动 盈利大幅波动 股票交易异动 自然灾害等危机事件发生后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制定危机公关方案和投资者沟通计划 并积极组织实施 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 [4] 信息披露规范 - 根据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规定 公司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应当及时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的媒体和网站公布 [4] - 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的媒体和网站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4]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 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4] - 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 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4] 网络沟通平台建设 - 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 可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并及时答复 [5] - 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 可将新闻发布 公司概况 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 法定信息披露资料 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 专题文章 行政人员演说 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5] 投资者咨询与交流 -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 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认真接听 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5] - 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5] - 安排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 座谈沟通 合理 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 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5] - 积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 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5] - 在定期报告结束后 举行业绩说明会 或在认为必要时与投资者 基金经理 证券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 介绍情况 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5][6] - 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对于所提供的相关信息 公司应平等地提供给其他投资者 [6] - 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或证券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7] 限制调研期间 -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披露前15日原则上不接受调研机构及个人的来访 调研活动 [7] -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原则上不接受调研机构及个人的来访 调研活动 [7] - 自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前原则上不接受调研机构及个人的来访 调研活动 [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具体事务 [7]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对投资者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7]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 投诉和建议等诉求 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管理 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 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7]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8] 禁止行为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8] - 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8] - 不得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 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8]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8] - 不得在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8] - 不得有歧视 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8] - 不得有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8] - 不得有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所组织和协调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 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8] 员工培训与资质要求 -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部门负责人 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 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 还应当举行专门的培训 [9]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诚实守信 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 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包括产业 产品 生产流程 管理 研发 市场营销 财务 人事等各个方面 熟悉证券市场 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能够撰写公司定期报告及各种新闻稿件 [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在与投资者沟通时应热情耐心 树立服务意识 认真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10]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至少记载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活动的具体内容 其他应记载的重要事项 [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 将相关记录 现场录音 演示文稿 活动中提供的文档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10] 自愿性信息披露 -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 自愿地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 [11] -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循公平原则 使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机构 专业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11] - 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过程中 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 不准确 不完整 或者已披露的预测难以实现时 公司对已披露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对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 公司有持续和完整披露的义务 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 [11]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无论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要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11] 具体工作内容 - 建立公司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机制 及时归集 汇总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 诉讼等信息 [11] - 在公司发生重大诉讼 重大重组 管理层人员的变动 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后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 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11] - 做好召开年度股东会 临时股东会 年度业绩说明会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季度业绩说明会 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和相关会议资料准备工作 [11] - 做好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的编制 设计 印刷 寄送等工作 [11] - 审核 编制公司面向资本市场的宣传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宣传材料 路演材料等 [11] - 在公司网站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信息 开设投资者互动交流的版块 解答投资者咨询 [11] - 接听投资者来电 回复投资者电子邮件 传真 接待投资者来访 安排投资者厂区参观 及时 全面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 [11] - 通过电子邮件 邮寄 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渠道 与机构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 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12] - 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获得股东的支持和理解 [12] - 统计分析投资者的数量 构成及变动情况 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意见 建议和研究报告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12] - 维护和加强与相关媒体的合作关系 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 引导媒体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客观 公正的报道 [12] - 与证券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与其他上市公司就投资者关系工作展开不定期的交流 [12] - 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12] -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 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 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2] 业绩说明会要求 -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董事会秘书应出席说明会 [12] - 会议内容应包括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 发展前景 存在的风险 公司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使用 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公司在业务 市场营销 技术 财务 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障碍 或有损失 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12] - 公司应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 召开方式现场或网络 召开地点或网址 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