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6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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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安集转债:半导体材料国产化先锋-20250410
东吴证券· 2025-04-10 09:2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安集转债债底保护较好、条款中规中矩、股本摊薄压力较小,预计上市首日价格在109.63 - 122.00元之间,中签率为0.0037%,建议积极申购 [3] - 安集科技营收和归母净利润稳步增长,销售净利率和毛利率逐步上升,产品结构年际调整,化学机械抛光液业务占比上升并趋于稳定 [3]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转债基本信息 - 安集转债于2025年4月7日开始网上申购,总发行规模8.31亿元,扣除费用后用于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等 [3] - 债底估值96.7元,YTM为3.18%,存续期6年,资信评级AA - /AA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到期赎回价为票面面值115%(含最后一期利息) [3][13] - 转换平价90.42元,平价溢价率10.60%,转股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31年4月6日,初始转股价168.11元/股 [3][14] - 转债条款中规中矩,下修条款“15/30,85%”,有条件赎回条款“15/30、130%”,有条件回售条款“30、70%”,总股本稀释率3.68% [3][14] 投资申购建议 - 预计安集转债上市首日转股溢价率在28%左右,上市价格在109.63 - 122.00元之间 [3][16] - 预计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为64.65%,网上中签率为0.0037% [17] 正股基本面分析 财务数据分析 - 安集科技是高科技半导体材料公司,打破国外厂商垄断,核心产品实现技术突破 [19] - 2019 - 2023年营收复合增速44.31%,2023年营收12.38亿元,同比增14.96%;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速57.26%,2023年为4.03亿元,同比增33.60%;2024年Q1 - 3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分别达13.12亿元、3.93亿元 [19] - 营业收入主要源于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业务,2021 - 2023年化学机械抛光液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86.51%、88.34%和86.81%,光刻胶去除剂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3.23%、11.54%和12.49%,产品结构年际调整 [21] - 2019 - 2023年销售净利率分别为23.07%、36.46%、18.22%、27.99%和32.53%,销售毛利率分别为50.25%、52.03%、51.08%、54.21%和55.81%,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逐步下降,财务费用率波动较大 [23] 公司亮点 - 拥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涵盖产品配方和工艺流程,技术水平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27] - 核心技术产品为集成电路领域化学机械抛光液、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和电镀液及添加剂,在半导体材料领域技术竞争力强,客户体系优质,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8]
安集科技(68801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25-04-08 15:46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发行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9日 1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 科技")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T+1 日)主持了安集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安 集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 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现将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末尾位数 | 中签号码 | | --- | --- | | 末"5"位 ...
安集科技:可转债打新系列:安集转债:高端半导体材料供应商-20250407
民生证券· 2025-04-07 20:2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报告未提及公司投资评级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报告围绕安集转债展开分析,认为其债底保护充足、上市价格预计可观,建议积极参与新债申购;同时剖析安集科技基本面,指出其在行业中具有核心技术、产业链等优势,募投项目有助于提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12][46]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安集转债基本条款与申购价值分析 - 转债基本条款:安集转债发行规模8.31亿元,债项与主体评级为AA - /AA - 级,转股价168.11元,截至2025年4月3日转股价值96.07元,发行期限6年,各年票息算术平均值1.30元,到期补偿利率15%,债底96.35元,全部转股对总股本和流通股本摊薄压力均为3.82% [1][9] - 中签率分析:截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持股30.81%、4.63%、2.73%,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48.83%,首日配售规模预计55%左右,剩余网上申购新债规模3.74亿元,假设网上申购账户750 - 850万户,预计中签率0.0044% - 0.0050% [2][11] - 申购价值分析:公司所处电子化学品Ⅲ行业,截至2025年4月3日收盘,PE(TTM)为39倍,市值208.68亿元,今年以来正股上涨15.89%,上市以来年化波动率159.08%,股权质押比例0.00%;安集转债规模小、债底保护足、平价低于面值,参考同行业转债,给予上市首日24%溢价,预计上市价格119元左右,建议积极申购 [3][12] 安集科技基本面分析 - 所处行业及产业链分析:公司是高端半导体材料公司,主营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业务收入以中国大陆为主;处于半导体产业链上游,上游核心原材料依赖进口,下游晶圆出货量将创新高;全球半导体材料规模持续增长,行业需求多样化改变头部企业垄断格局;半导体技术发展促进CMP行业发展,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倾向差异化、定制化 [13][17][24] - 股权结构分析:截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持股30.81%、4.63%、2.73%,无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变 [26] - 公司经营业绩:2024Q1 - Q3营收13.12亿元,同比上升46.10%,归母净利润3.93亿元,同比上升24.46%,销售毛利率58.56%,同比上升2.52pct,销售净利率29.92%,同比下降5.20pct;期间费用率同比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69.74% [30][31][33] - 同业比较与竞争优势:2024Q1 - Q3公司营收增长率、销售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是高端半导体材料供应商,具有核心技术、产业链优势,收入增长快、债务负担轻,估值处于同行业中等水平 [39][42][43] 募投项目分析 - 募集资金拟用于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等5个项目,顺应产业趋势,可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供应能力、加强供应和生产研发水平、增强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上海安集项目达产后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11.65%,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10.58年,宁波安集项目达产后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37.97%,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6.52年 [46][47][49]
安集科技(68801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5-04-07 18:31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类别 | 中签率/配 | 有效申购数量 | 实际配售数 | 实际获配金 | | --- | --- | --- | --- | --- | | | 售比例 (%) | (手) | 量(手) | 额(元) | | 原股东 | 100.00 | 511,884 | 511,884 | 511,884,000 |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0.00398045 | 8,004,523,218 | 318,616 | 318,616,000 | | 网下机构投资者 | - | - | - | - | | 合计 | | 8,005,035,102 | 830,500 | 830,500,000 | 特别提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安集科技(688019) -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5-04-06 16:00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4年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审计及内部审计机构[1] - 厉安接替黄晓冬为签字注册会计师[1] 签字会计师情况 - 厉安2022年取得注会资格,2017年起在毕马威执业[2]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3] - 最近三年未受处罚,保持独立性[3] 变更影响 - 变更对2024年审计工作无不利影响[4]
安集科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4-01 21:2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相关项目,以深化高端半导体材料业务布局、完善产业链、拓宽产品品类,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但也面临多种风险 [19][24]。 各部分总结 重大事项提示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安集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联合资信将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2] - 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可转债投资者所持可转债不能转股,面临赎回或回售时可能有损失,公司也可能面临兑付资金压力 [3][4]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存在兑付风险 [5] - 公司面临产品开发、客户集中度高、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上涨、存货管理、半导体行业周期变化、汇率波动、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及国际贸易摩擦、募投项目实施、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可转债本息兑付、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未能转股等风险 [5][6][7] - 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相关主体作出承诺 [10][13] 释义 - 对公司、相关子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等一般释义进行说明 [15] - 对化学机械抛光、化学机械抛光液、清洗技术等专业释义进行解释 [16] 本次发行概况 - 公司基本情况:中文名称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证券简称安集科技,代码 688019,上市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19] - 发行背景与目的:提升半导体材料产业链自主可控供应能力,借助上海化工区优势打造生产制造基地,拓宽产品品类提升竞争力 [19][20][23] - 发行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5] - 发行规模:募集资金总额 83,050.00 万元,发行数量 830,500 手(8,305,000 张) [25]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00 元 [25] - 募集资金投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用于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自动化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26]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由保荐人包销 [27]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余额包销,承销期自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 [29] - 发行费用:预计 1,389.11 万元 [29] - 证券上市安排: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束后尽快申请,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0] - 投资者持有期:不设持有期限制 [30]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 债券期限:自 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31 年 4 月 6 日 [31] - 面值:每张 100.00 元 [31] - 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等 [31] - 转股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31 年 4 月 6 日止 [32] - 评级情况:信用等级为 AA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联合资信将跟踪评级 [32] - 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规定持有人权利、义务、会议召开情形、召集人、表决规则等 [32][33][34] - 转股价格调整原则及方式:初始转股价格 168.11 元,公司发生特定情况时按公式调整 [39][40]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董事会可提方案,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实施 [42]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Q = V/P 去尾取整,不足 1 股部分现金兑付 [43]
安集科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1: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上市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等议案 [1][2][14][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通知于3月26日送达全体监事 [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冯倩主持,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 发行证券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 拟发行可转债总额83,050万元,发行数量830,500手(8,305,000张),按面值100元发行 [2] - 可转债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起六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等 [2]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年利息I=B×i [2][3] - 转股期限自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31年4月6日止 [4] - 初始转股价格168.11元/股,不低于相关均价 [4] - 公司发生特定情况将依次调整转股价格,有相应计算公式 [5] - 存续期间满足条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实施 [6][7] - 转股数量Q=V/P,不足1股部分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 [8][9] - 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按债券面值的110%赎回,转股期内满足条件公司有权赎回 [9]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满足条件持有人有权回售,募集资金用途重大变化持有人有附加回售权 [10][12] - 转股增加的股票与原股票权益同等,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12] - 可转债信用等级AA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 -,评级展望稳定,联合资信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3] - 发行不设担保,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网上发行,保荐人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3][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 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14][15]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监管协议,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15]
安集科技(68801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5-04-01 20:50
股票简称:安集科技 股票代码:68801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Anji Microelectronic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 5001 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T6-9 幢底层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五年四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 券,即视作同意《受托 ...
安集科技(68801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25-04-01 20:50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特别提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 "发行人" 或"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7 号)、《上海证券交易 1 可转债代码 118054 可转债简称 安集转债 可转债扩位简称 安集转债 原股东配售代码 726019 原股东配售简称 安集配债 转债申购代码 718019 转债申购简称 安集发债 发行日期及时间 (2025 年 4 月 7 日)(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3 日 ...
安集科技(68801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5-04-01 20:50
股票简称:安集科技 股票代码:68801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Anji Microelectronic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 5001 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T6-9 幢底层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五年四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 券,即视作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