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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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微导纳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4-28 15:36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楼 电话:021-55989888 传真:021-5598989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属涵义: | 微导纳米/公司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 | | 本法律意见 | 指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 | | | 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2023 | | |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 | | |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考核办法》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4-28 15:36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26,15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1,425.6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5,445.5359 万股的 3.14%。 3、首次授予价格:A 类激励对象 5.22 元/股,B、C 类激励对象 17.40 元/股。 4、首次授予部分激励人数:322 人。 5、激励对象类别: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 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的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15:36
江 苏 微 导 纳 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天 职业 字 [2024]25266 号 目 录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4cm0.cngc.gov.cn)"进行在线 "我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25266 号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 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微导纳米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25266 号 [此页无正文]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微导纳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佳俊)
2024-04-28 15:3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朱佳俊为江苏微导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28 15:3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本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因 离职、自愿放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 A/B+评价标准等不符合归属要求/全部 归属要求的情形,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和平)
2024-04-28 15:3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 策,对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 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8 15:36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黄培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确认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以及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 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履职期间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 独立的专业意见,有效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和平、黄培明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8 15:36
江 苏 微 导 纳 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天职业字[2024]23918-2 号 目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___ 报告编码: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23918-2 号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23918-2 号 [此页无正文] 六日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培明)
2024-04-28 15:3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 策,对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 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培明,女,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国际法与跨国法专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 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0 年 5 月至 2002 年 1 月就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15:36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 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 带领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