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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多名高管拟减持股份
快讯· 2025-06-23 19:08
高管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严妍拟减持不超过26250股,占总股本0.0389% [1]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文婧拟减持不超过10500股,占总股本0.0156% [1]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金府拟减持不超过7000股,占总股本0.0104% [1] - 副总经理王瑛拟减持不超过5000股,占总股本0.0074% [1] - 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杨春宇拟减持不超过10000股,占总股本0.0148% [1] 减持实施细节 - 减持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 [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1] - 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1]
开普云:拓展AI大模型+算力业务 主业增长天花板全面打开
格隆汇· 2025-06-15 01:22
财务表现 - 2025Q1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0.60亿元,同比减少31.32%,归母净利润0.01亿元,同比增长156.77% [1] - 2024年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6.18亿元,同比减少10.98%,归母净利润0.21亿元,同比减少49.98% [1] - 2024年收入和利润减少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政务行业客户预算削减导致项目签约和验收节奏推迟 [2] 业绩展望 - 公司主营业务AI处于高景气度,历年来第四季度收入增长占比超过60%,全年业绩有望积极表现 [2] - 公司6月10日完成新一轮股权激励授予登记,考核25年利润增速目标值为80%(以24年为基准),触发增速值为60% [2] - 预计25-27年收入分别实现6.69/8.18/9.60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0/0.49/0.55亿元 [3] AI业务发展 - 公司推出"开悟魔盒"边缘AI一体机,支持本体化部署,最大支持300亿参数的大模型能力 [3] - 公司在宿迁新建AI算力中心,探索"AI行业云"算力运营创新模式 [3] - 自主研发的开悟智能体中台与北京国资公司合作,为北京国有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方案 [3] - 开普云自研开悟多模态内容生产平台形成持续收入,与北京光电等签约合作 [3] - 2024年AI大模型与算力业务收入增长超949%,有望成为核心增长引擎 [3]
开普云(688228) -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5-06-09 20:18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150万份,首次授予120万份占80%,预留30万份占20%[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 -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4][8] 时间节点 - 2025年3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4] - 2025年4月14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6] - 2025年4月25日确定为授予日[6] -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6月6日[17] 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20.00万份,登记人数为120人[4] - 行权价格为57.84元/股[6] - 首次授予120万份股票期权预计摊销总费用1026.61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494.91万元、436.95万元、94.75万元[18] 行权安排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8] - 第一个行权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50%[9] - 第二个行权期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50%[10] 考核要求 - 2025 - 2026年为考核年度,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2024年基数的115%,触发值为103%;净利润目标值为180%,触发值为160%;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138%,触发值为120%;净利润目标值为220%,触发值为200%[11]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四档,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60%、0%[12]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3 04:0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13:30-14:3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3][5] - 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Board-of-directors@ucap.com.cn提交问题 [2][7] - 说明会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 [3][6] 参会人员 - 董事兼总经理严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文婧、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金府将出席说明会 [4][6] 参与方式 - 投资者需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互动 [4][5] - 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内容记录 [8] 信息披露背景 -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4月26日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开普云(688228)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12 17:30
报告披露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4] -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4] 业绩说明会 - 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0日13:30 - 14:30举行业绩说明会[4] - 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5][7] - 投资者可在5月13 - 19日预征集提问,20日在线参与[7][8] 参会人员 - 董事兼总经理严妍等参加业绩说明会[8]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是开普云董事会办公室,有电话和邮箱[10] 会后查看 - 业绩说明会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10]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5-10 13:57
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51元(含税)[1] - 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3] -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57%[3] 差异化分红 - 公司总股本为67,518,24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3,315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6,204,925股[3] - 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996,943.68元(含税)[3] -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为0.14806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4806元/股[4] 分派对象 -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除外)[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6] 分红实施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6]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汪敏、刘轩山、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 扣税说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9元[7]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股票的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9元[8]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51元[8]
开普云: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49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通过股份回购议案,拟以不超过50元/股回购2000万-4000万元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 [2] -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通过新回购议案,拟以不超过60元/股回购2000万-4000万元股份用于相同用途 [3] - 2024年2月6日调整回购金额至4000万-8000万元,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途 [3] - 累计回购1,875,135股(占总股本2.78%),已使用561,820股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专户剩余1,313,315股 [3]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 -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00万元,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48.57% [5] - 回购专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实施差异化分派 [4] 差异化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66,204,925股,派发现金红利9,996,943.68元 [5]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4806元,实际分派每股0.151元 [6] - 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59元测算,实际除权参考价58.849元/股,虚拟测算58.85194元/股,差异幅度0.005%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7]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价格影响小于1%,未损害股东利益 [7]
开普云: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8:27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以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000,00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57% [2] - 公司总股本为67,518,24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1,313,315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6,204,92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996,943.68元(含税) [2] -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6,204,925×0.151)÷67,518,240=0.14806元/股 [3] -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4806元/股 [3] 分红实施日期 - 分红方案已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列出 [1][3] 分红实施办法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 汪敏、刘轩山、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4]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持股1个月以内20%、1个月至1年10%、超过1年免税 [5] - 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9元,RQFII股东参照执行 [6]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9元 [6]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51元 [7]
开普云(688228)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09 17:46
回购情况 - 2022年4月26日拟回购金额2000 - 4000万元,回购价不超50元/股[7] - 2023年8月22日拟回购金额2000 - 4000万元,回购价不超60元/股[8] - 2024年2月6日调整回购金额为4000 - 8000万元,员工持股或激励不超3500万元[8] - 累计回购股份1875135股,占总股本2.78%,支付资金6710.06万元[9] - 截至申请提交日,已累计使用561820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1313315股[11] 分红情况 - 2024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预计派现总额1000万元,占2024年净利润48.57%[12] - 截至申请提交日,总股本67518240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为66204925股[13] - 实际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996943.68元[14] - 实际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151元[15]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4806元[15] 股价相关 - 2025年4月24日股票收盘价为59.00元/股[15] -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58.85194元/股[15]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58.849元/股[15]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为0.0050%[15]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15] 合规情况 - 开普云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规定[16][17] - 差异化权益分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17]
开普云(688228)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09 17:45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4月21日经股东大会通过[4]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1元,预计总额1000万元,占净利润48.57%[7] 股权相关 - 股权登记日2025/5/15,除权(息)和发放日2025/5/16[3][9] - 总股本67518240股,实际参与分配66204925股[7] 红利计算 - 每股现金红利约0.14806元,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 - 0.14806元[7][8] 发放对象 - 汪敏等部分对象现金红利公司自行发放[11] 税收政策 - 不同股东类型现金红利税负不同[12][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