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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担保原则与限制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控风险[3] - 不得为近3年财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资料的申请人担保[7] 审批规定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9]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总额超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需股东会审议[9] - 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总额超30%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或审议[9][10][15] 申请与合同签订 - 申请人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2] - 经批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合同和协议,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15][20] 管理与追偿 -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备案,负责人负有管理责任[17] - 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启动反担保程序,履行义务后追偿并通报[18][19] 信息披露 - 批准担保在指定网站和报刊披露,情况变化及时披露,展期重新履行义务[21]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擅自越权签订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追究法律责任[2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普通股825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000.00万元,已发行股份33000.00万股[7][16] 股权结构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6208.3643万股,比例25.08%[17] - 曹立斌持股3541.3290万股,比例14.31%[17] - 黄素龙持股3147.8535万股,比例12.72%[17] - 李强(男)持股2164.1400万股,比例8.74%[17]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持股2065.7835万股,比例8.35%[17]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持股2006.7548万股,比例8.11%[17] 股份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28] - 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2] 重大交易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0] - 重大交易经股东会审议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比、成交金额占比等[42] 担保与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批[4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4]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46]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达1%以上,需评估或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后股东会[47]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召开,提前20日公告[48][56] -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48][57]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5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91]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30%[120]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最低要求[12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35] - 公司清算相关规定,包括通知债权人、财产分配等[140][143]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提议与请求召开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会议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否则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3] - 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3] 股东发言登记 - 拟发言股东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会议秘书处登记[26]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以上,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28]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8]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8] - 有提名权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29] 投票权征集与限制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8] 决议争议处理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9] - 对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或裁定前相关方执行决议[40] 决议执行与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40]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披露并说明影响,生效后配合执行[40]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40] 规则说明 - “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2] - 规则未尽或与规定不一致按相关法律执行[42] - 规则构成《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2]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募集资金协议与手续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或独财、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办理验资手续[6]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1]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1]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3]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投资财务性及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10]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归还资金至募集专户并公告[14] 超募与节余资金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使用需董事会决议等[14]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需在年报披露[15] 募资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募资用途,需股东会审议[17]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子公司间或仅地点变更,无需股东会审议[17] 项目变更审议与公告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20][23]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20][24]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上交所[25]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审计周期与频率 - 公司定期年度审计至少每年一次[3]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一次[11]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7] 审计流程与时间 - 内部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三个月提交上一年度报告[18] - 审计通知书正本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至被审计部门[24] - 被审计部门收到征求审计意见稿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5] 审计内容与范围 - 常规审计包括每季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等并定期年度审计[22]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9] 审计委员会与人员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6]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实施[28]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含七项内容[28]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或鉴证一次[28]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实施修改[30]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0]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经审议批准并披露[9]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标准[12] - 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6] - 总裁有权决定除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外的其他关联交易[16]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九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7]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主要条款变化需重新审批[19] 关联交易定价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五种参照原则[20] - 公司按特定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有五种定价方法[20] - 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应披露并说明公允性[21] 其他说明 - 本办法所指“市值”是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23] -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26]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2]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3]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8]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并及时回复提问[8]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9]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按规定披露情况[9] 说明会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平台召开说明会需提前10个交易日联系[11] 活动记录与支持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2] - 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维护权益活动[13] 工作职责与人员要求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八项[1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具体负责[16]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方面素质技能[16] 信息披露与培训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八种情形[17]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7] 档案与规定执行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7]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按相关规定执行[19] 办法解释与生效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9]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须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 如需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1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公司应充分披露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3] - 公司应披露能反映业务等方面重大信息并揭示风险和投资价值[8]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8]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 预计半年度或季度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之一,可进行业绩预告[17]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8] - 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立即披露[22] - 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4] - 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4]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及时准确告知公司重大事件[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0] 信息披露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成员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33] - 信息公告经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后向交易所申请披露[33] 信息更正与豁免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34]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6]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6] 信息资料管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查阅、复印入档留存的信息披露资料需按规定办理手续[41] 信息保密要求 - 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43]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43] - 各部门与中介机构合作限于本系统信息交流[43] - 有关部门应对内部重要会议内容审查并保密[43]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43]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受处分和赔偿[45] - 子公司等信息披露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受处罚[45]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7] - 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生效[49]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股份减持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8] - 董事、高管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10] - 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10] 减持流程 - 董事、高管买卖前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计划转让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时间区间每次披露不超3个月[14] 信息披露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规定时间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董高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转让违规,证监会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等[18] - 存在特定情形,证监会依《证券法》处罚,严重可禁入市场[18] - 违规公司将处分追责[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依法律法规执行,不一致以其为准[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6:31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公司制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规范相关行为[2]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五项原则[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负责具体接待事务[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5] 活动时间与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内不接受媒体采访和调研活动[6] - 预约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 - 11:30、13:30 - 17:00[12] - 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 - 11:00、14:00 - 17:00[13] 活动内容与记录 - 业绩说明会等交流内容限于公开披露信息[6]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7] - 沟通中做好记录并存档,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记录[7][10] 信息管理与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待媒体采访前应提供提纲,证券部拟定方案并审批[8] - 特定对象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改正或公告[9] - 接待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办法应承担相应责任[10][11] 来访要求与保密 - 来访人需填写《现场接待预约及备查登记表》和《承诺书》[12] - 承诺不故意打探、泄露、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股票等[17] - 保密协议规定双方对重大事项和未公开信息保密[21]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简称为新点软件,证券代码为688232[21][27]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