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68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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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6-26 19:3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拟授出权益总量107.3375万股[1] - 孙顺根等3人共获授3.84万股[1] - 198名中层及其他人员获授82.03万股[1] - 预留21.4675万股,12个月内确定对象[1][2]
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6-26 19:3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07.33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2%[2][12] - 首次授予85.87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98%,占拟授予总数80.00%;预留21.46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4%,占拟授予总数20.00%[2][12] - 2022 - 2024年各期激励计划授予情况:2022年第二期向88人授予18.75万股、向7人授予1.14万股;2023年向86人授予106.08万股;2024年向214人授予218.50万股[6][7][8] 回购股份情况 - 2024年2月4日至7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91.358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1.04%,回购均价65.66元/股,支付资金59,983,530.70元[10] 激励计划相关数据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402.445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7%[13] - 各期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数量:2022年第二期为5.5272万股,2023年为16.4556万股,2024年为273.1250万股,本激励计划为107.3375万股[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1人,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619人的32.47%[16] 部分人员获授情况 - 孙顺根获授限制性股票17,000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1.58%,占股本总额0.019%[20] - 徐雯获授限制性股票4,400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0.41%,占股本总额0.005%[20] - 郜小茹获授限制性股票17,000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1.58%,占股本总额0.019%[20] - 其他激励对象198人获授820,300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76.42%,占股本总额0.932%[20] - 预留214,675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20.00%,占股本总额0.244%[2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23] - 首次授予权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在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24][25] 归属期及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25%[27] - 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30%、30%、40%[29] 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48.88元[32] 业绩目标 - 2025 - 2028年公司营业收入需分别达到17.00亿元、19.00亿元、21.00亿元、23.00亿元[43][47] - 2025 - 2028年公司毛利需分别达到5.20亿元、5.90亿元、6.60亿元、7.30亿元[43][47] 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归属系数为100%,不合格为0%[45] 费用及摊销 - 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3416.54万元[76] - 2025 - 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724.99万元、1404.15万元、760.25万元、395.57万元、131.57万元[77] 定价相关 - 以2025年6月26日为基准日,标的股价为85.69元/股[74] -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4年[74]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9.82%、16.82%、15.72%、15.97%[75]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2.75%[75] 模型及处理 - 授予日采用布莱克 - 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71] - 归属日前按最佳估计和归属比例将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并确认资本公积[72] 调整及终止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价格[6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得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90]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9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实施[92][93]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93] 激励对象权益处理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违规情形不得授予或归属限制性股票[38][41] - 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4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多种情形,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05]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薪酬委员会决定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按身故前程序进行或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01][102]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归属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02] - 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仍留在该子公司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03]
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6-26 19:33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07.33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2%[6] - 首次授予85.87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98%,占拟授予总数80.00%[6] - 预留21.46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4%,占拟授予总数20.00%[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1人,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32.47%[3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88元/股,预留部分相同[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7]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归属,各期归属比例为25%[8] - 预留的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8]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需达17.00亿元或毛利达5.20亿元[9]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需达19.00亿元或毛利达5.90亿元[9]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需达21.00亿元或毛利达6.60亿元[9] - 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2028年)公司营业收入需达23.00亿元或毛利达7.30亿元[9] 过往激励计划情况 -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月13日以20元/股向88人授予18.75万股,10月27日以20元/股向7人授予1.14万股[25]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月6日以20元/股向86人授予106.08万股,2025年6月17日第二个归属期16.4556万股上市流通[26][27]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月27日以28.28元/股向214人授予218.50万股,等待期未届满[28] 管理与监督 - 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30] - 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委员会拟订和修订计划[30] - 薪酬委员会/监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审核激励对象名单等[30]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91.358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04%,回购均价65.66元/股,累计支付资金59,983,530.70元[41]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孙顺根获授限制性股票17,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1.58%,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0.019%[45] - 徐雯获授限制性股票4,40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0.41%,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0.005%[45] - 郜小茹获授限制性股票17,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1.58%,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0.019%[45] - 其他激励对象(198人)获授限制性股票820,30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76.42%,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0.932%[45] 价格与费用测算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20、60、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0%中的较高者,其中60个交易日均价50%为48.88元/股[57]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7.3375万股,首次授予85.8700万股,预计首次授予权益费用总额3416.54万元[89] - 假设2025年7月授予且激励对象符合条件,2025 - 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724.99万元、1404.15万元、760.25万元、395.57万元、131.57万元[89][90]
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26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2019年10月10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688368[10]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82.6470万元[11] 激励计划 - 2025年6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3][1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01人[21] -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26]
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26 19:3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8年公司营业收入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17.00亿元、19.00亿元、21.00亿元、23.00亿元[38][39][44] - 2025 - 2028年公司毛利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5.20亿元、5.90亿元、6.60亿元、7.30亿元[38][39][44] 股份回购 - 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1.358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为1.04%,回购均价65.66元/股,累计支付资金59,983,530.70元[1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07.3375万股,约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22%[17] - 首次授予85.8700万股,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8%,占拟授予总数的80.00%;预留21.4675万股,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4%,占拟授予总数的20.00%[17]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402.4453万股,约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4.57%[18] - 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19]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预留部分在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20][21]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4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均为25%[23]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分3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2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8.88元,预留部分相同[27][29] 激励对象规定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50] -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51] 其他 - 激励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还需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49]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58]
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6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4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804.8706万元,股份总数为8804.8706万股[7][16] - 胡黎强、夏风、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合计持股100%[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1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97]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05] 高管及监事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0][111] -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2][114] - 监事任期每届3年,连选可连任,辞职需60日内完成补选[124] 财务及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半年报,前3和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季报[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4] - 符合条件且未来12个月无重大资金支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年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章程相关 - 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6][178] - 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涉及审批和登记事项按规定办理[174]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细则不得与章程规定相抵触[176]
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26 19:32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12] 归属期业绩要求 - 首次授予2025年营收17.00亿元或毛利5.20亿元[9] - 首次授予2026年营收19.00亿元或毛利5.90亿元[9] - 首次授予2027年营收21.00亿元或毛利6.60亿元[9] - 首次授予2028年营收23.00亿元或毛利7.30亿元[9] - 预留授予2026 - 2028年业绩要求同首次对应年份[9]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归属系数100%,不合格为0%[11]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为10年[17]
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26 19:31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5年5月12日审议通过归属议案,实际归属222,236股[1] - 2025年6月11日完成股份登记手续[1]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总股本由87,826,470股增至88,048,706股[2] - 注册资本由8,782.6470万元增至8,804.8706万元[2]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条款[3]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披露于上交所网站[4]
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上海凯芯励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所涉及的上海凯芯励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
2025-06-26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上海凯芯励微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4118万元[12]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782.647万元[12] - 公司专注模拟芯片研发与销售,主营电池管理芯片及配套电源管理芯片[16] 股权结构 - 2022年2月组建时,武夷山凯芯励占比52%,姚萍占比30%,许同根占比18%[14] - 2022年3月,武夷山凯芯励转让部分股权给姚萍和许同根[14] - 2022年7月,海南晶芯海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17.6471万元[14] - 2024年5月,海南晶芯海再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29.4118万元[15] - 目前股东姚萍等4人占比分别为34.7727%、20.8636%、21.6364%、22.7273%[1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972.33万元,负债94.25万元,所有者权益878.08万元[18] - 2023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分别为0万元、73.22万元、56.36万元[19] - 2023 - 2025年1 - 3月,利润总额分别为 - 757.49万元、 - 702.73万元、 - 145.16万元[19] - 2023 - 2025年1 - 3月,净利润分别为 - 757.49万元、 - 702.73万元、 - 145.16万元[19] - 固定资产设备14台,账面原值235,836.28元,账面价值142,323.46元[23] - 流动资产账面价值958.10万元,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4.23万元[70] 估值相关 - 估值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结论有效期至2026年3月30日[8][9] - 选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收益期限无限年,详测期至2031年12月31日[31][35] - 收益法估值股东全部权益为14,500.00万元,增值率1,551.33%[50] - 市场法估值股东全部权益为14,900.00万元,增值率1,596.88%[51] - 两种方法估值结果相差400.00万元,选收益法结果为最终结论[52]
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6-26 19:31
投资与股权 - 海南晶芯海拟自筹1500万元向凯芯励增资,持股比例从22.7273%增至29.9716%[2][3] - 2024年7月曾自筹1200万元增资,持股比例从15.0000%增至22.7273%[4] - 凯芯励其他股东放弃新增出资额优先认购权[12] 财务数据 - 2025年3月31日凯芯励资产972.33万元、负债94.25万元、所有者权益878.08万元[10] - 2025年1 - 3月凯芯励营业收入56.36万元,2024年为73.22万元[10] - 收益法估值凯芯励股东全部权益为14500.00万元,增值率1551.33%[14] 团队与架构 - 凯芯励研发团队人数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超80%[17] - 凯芯励注册资本将从129.4118万元增至142.7992万元[19] 审批与交易 - 本次交易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2][5]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