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68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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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68860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4-23 19:56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4 年 10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 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
皖仪科技(688600)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3 19:53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吴波、叶慧慧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就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 大 ...
皖仪科技(688600)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4-17 17:15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4 月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议案 2: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
皖仪科技(688600)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4-17 17:15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
皖仪科技(68860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4-07 18:16
激励计划股份授予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31.90万股,占股本总额1.72%[6][29][30] - 首次授予194.80万股,占股本总额1.45%,占授予权益总额84.00%[6][30] - 预留37.10万股,占股本总额0.28%,占授予权益总额16.00%[6][30] - 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权益合计244.476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1.81%[6][30]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50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1144人的13.11%[8][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小计获授3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2.94%,占股本总额0.22%[32] - 其他激励对象获授164.80万股,占授予总数71.07%,占股本总额1.22%[32]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不低于16.17元/股[7][4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35]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40%[3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30%,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30%[38] - 若预留授予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第一个等待期满可归属40%,第二、三个等待期满各归属30%[3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50] - 2026年营业总收入较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20.00%且较2024年不低于44.00%,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50][51] - 2027年营业总收入较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20.00%且较2024年不低于73.00%,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0000万元[51] -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8年营业总收入较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20.00%且较2024年不低于107.00%,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0000万元[51] 个人绩效考核 -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S、A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C、D为0%[53] - 销售类岗位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X≥80时,归属比例100%;60≤X<80时,归属比例60%;X<60时,归属比例0%[55] 其他要点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5亿元,不超过2.05亿元[2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回购股份938.6079万股,占总股本6.97%,支付总金额1.5138183901亿元[27]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98.8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76.10万元、76.23万元、37.40万元、9.16万元[7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价为14.92元/股,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0.4362%、17.3548%、16.7690%,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股息率为1.4212%[70]
皖仪科技(68860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4-07 18: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31.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72%[3][8][13] - 首次授予194.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4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84.00%[3][8][13] - 预留37.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16.00%[3][8][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50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13.11%[1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且须为交易日[16]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1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每股16.17元[2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29] - 2026年营业总收入较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20%且较2024年不低于44%,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29][30] - 2027年营业总收入较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20%且较2024年不低于73%,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0000万元[29][30] -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授予,2028年营业总收入较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20%且较2024年不低于107%,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0000万元[30] 回购情况 - 2023 - 2025年公司回购经调整后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500万元,不超过20,500万元[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386,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6] - 回购股份购买最高价为21.56元/股、最低价为11.16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151,381,839.01元[6] 费用摊销 - 假设2025年4月底授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为198.89万元[47] - 2025年需摊销费用为76.10万元,2026年为76.23万元,2027年为37.40万元,2028年为9.16万元[47] 其他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7] - 公司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否则预留权益失效[38]
皖仪科技(68860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4-07 18:1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 | 占授予限制性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 --- | | 性股票数量 | | | | | 股票总数的比 | 公告日公司股 | | (万股) | | | | | 例 | 本总额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1 | 王腾生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4.00 | 1.72% | 0.03% | | 2 | 臧辉 | 中国 | 副总经理 | 4.00 | 1.72% | 0.03% | | 3 | 王胜芳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00 | 1.29% | 0.02% | | 4 | 周先云 | 中国 | 财务总监 | 3.00 | 1.29% | 0.02% | | 5 | 夏明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4.00 | 1.7 ...
皖仪科技(688600)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07 18:16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证券代码:68860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 (二)激励方式、来源及数量 7 | | (三)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时间安排 9 | |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1 | | (五)激励计划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11 | |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15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6 | | (一)对皖仪科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 | | 意见 16 | |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7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7 | |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7 | |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18 | | (六)对激励计划授予 ...
皖仪科技(688600)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07 18:16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1 |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4 | | --- | | ⼆、本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6 | | 三、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18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20 | | 五、不存在未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0 | | 六、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1 | | 七、被激励董事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21 | | ⼋、结论 21 |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0765 号 致: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 ...
皖仪科技(68860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07 18:1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二、考核原则 1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 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 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