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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68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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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68871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7-25 18:47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发行430万张可转债,募资43,000.00万元,净额42,327.69万元[5][6] 未来展望 - 可转债项目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7] 其他新策略 - 拟用不超1.60亿元闲置可转债资金现金管理,可循环使用[3][8][15] - 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9][10]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14][15]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2025-07-25 18:46
ESG管理 - 2025年7月25日修订ESG管理制度[1] - 董事会为ESG领导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5] - 总经理任ESG领导小组组长,董秘负责执行小组[5] ESG工作机制 - 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8] - 建立ESG信息沟通机制[8] - 内控评价纳入ESG相关职责[8] ESG报告披露 - 按要求编制ESG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0]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开披露[10]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07-25 18:46
投资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项目立项流程 - 项目投资立项建议书需分析合作伙伴最近2年基本财务指标及项目未来3年盈利能力预测[16] - 投资管理部项目承揽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投资管理部负责人提供立项资料[16] - 立项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并决策是否批准立项,特殊紧急情况可由总经理授权投资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主持[17] 投资框架协议 - 投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需包括投资额度、估值、交割时间等[17] 制度修订情况 - 本制度2025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投资决策机构 - 公司股东会是对外投资最终决策机构,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10] 投委会规则 - 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需5名委员均出席会议方可召开,4人及以上投票通过决议才通过,总经理享有一票否决权[22] - 投资管理部负责人需于投委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投资建议书》抄报公司总经理及投委会成员,并发出会议通知[2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拥有50%以上股权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36] 项目费用处理 - 未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前期费用计入部门费用;经批准立项且实施投资的项目,前期费用在核准范围内转入项目前期开办费[18] 尽职调查流程 - 项目立项后,项目经理收到资料初步研究后提出《尽职调查方案》,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组织讨论确定后实施[21] - 尽职调查完成后,投资管理部应出具《投资建议书》,内容包含拟投公司多方面分析及投资相关测算等[21] 投资项目实施 - 经投委会表决通过的投资项目,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实施,子公司和分公司投资项目分别由其经营班子实施,投资管理部跟踪[24][26] 投资协议签署 - 审批程序完成后,签署投资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进行资金拨付,需完成一系列文件填写、审核及提交流程[26] 分公司设立与考核 - 分公司设立由公司EMT研讨决策后执行,其经营计划等方案需报公司EMT同意,经分管高级管理人员批准后执行[32] - 分公司年度考核由投资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部进行,奖惩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3] 项目退出流程 - 投资管理部负责人需在投资委员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退出实施方案》抄送公司总经理及投委会成员[47] - 项目经理拟定《退出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投资管理部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表决后执行[4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48]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4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8]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48] 商标使用规定 - 分公司可无偿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参控股公司可依据合资合同与公司签订有偿或无偿商标使用合同[45] 投资退出方式 - 对外投资应以上市和并购为主要退出方式,新设全资子公司除外[47] 控股子公司清算 - 控股子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按规定程序进入清算程序[39]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科创板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0]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7-25 18:46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有规定情形的法人等视同关联人[9][10] 关联交易审批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除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并公告[12]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13]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溢价规定,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3] - 关联交易披露按发生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14]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2]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审议披露[15] - 实际超出预计按关联人控制情况处理并重新审议披露[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含定价原则等条款,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3]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并确定价格[14] - 与关联方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16] 监督与保护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6] - 因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7]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18: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的需披露业绩快报[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0] 业绩预告与更正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4]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24]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17] 人员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21]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22]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2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23] 信息提供与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4]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4] - 董事等持股5%以上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5] - 接受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5] - 各部门及子分公司应在定期报告董事会会议召开20日前提供议案[26] 重大事项通报 - 重大事项涉及的主要标的物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需通报[31] 信息披露程序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部门提供资料、董办编制、合规审查、会议审议等程序[34] 信息披露权限与管理 - 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经授权董事、董秘或授权代表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35] - 董办负责信息披露文件归档保存工作[35] -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同时备置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35] - 董办管理内部信息披露文件档案并确立履职记录保管制度[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工作[35] 内幕信息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重大损失属于内幕信息[40] - 公司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总经理发生变动属于内幕信息[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内幕信息[4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内幕信息[40] 文件保存与沟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 董事会秘书与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定期及不定期沟通机制[37]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有在册员工[40] 资料报送审批 - 各相关部门向对口政府部门报送资料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并登记[42] 责任处分 - 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46]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或不准确披露信息,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46]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25 18: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2462.3334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288.4185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1288.4185万股[10][1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股权结构 - 赵善麒等多名股东持股情况,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有限公司持股26.590%[16]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公司因不同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决策和处理要求[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等转让股份有诸多限制[24]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多种情形下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6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3年[80] - 董事会审议交易有金额等标准[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5] - 利润分配和不分配有不同条件[117]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必要时可中期分红[11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要求[132][133][134]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25 18:46
舆情管理制度 - 2025年7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舆情管理制度[2] 舆情工作架构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涵盖公司官网等载体[5] 舆情管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建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并即时更新归档[5]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6] 舆情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7] - 重大舆情与媒体、投资者沟通,必要时发澄清公告[7]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公司可追究编造虚假信息媒体责任[9]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7-25 18:46
市值管理制度 - 2025年7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 - 原则包括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常态性[4][6] 管理执行 - 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执行[8] - 方式包括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10][11] 禁止行为 - 禁止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行为[12][13] 监测与预警 - 董事会办公室监测市值、市盈率等指标及行业平均[15] - 异常波动或偏离触发预警,特定跌幅触发自查[15] 应对措施 - 股价异常时可分析原因、回购股份等[16]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5 18:46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7] - 提议案主体有审计委员会等[11]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结果及时公示[11][12] 质量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6]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5] 聘期与人员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到期可续聘[1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9]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9] 改聘规定 - 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0天通知,股东会允许其陈述意见[20]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21] - 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不得改聘[23] - 拟改聘说明解聘原因等,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24]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并定期提交报告[27] - 公司和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30]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3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25 18:46
制度修订情况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于2025年7月25日修订[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2] 披露规则 - 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3] - 属商业、敏感或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4] 处理条件与流程 - 符合未泄漏等条件可暂缓、豁免披露[5] - 相关资料提交董办,董事长签字后归档10年[7] 后续处理 - 已处理信息泄露应及时核实披露[8] - 定期和临时报告可代称豁免涉密信息[8]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0] - 其他事宜须符合《上市规则》规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