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普冉股份(688766)
icon
搜索文档
普冉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9:28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 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在内;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
普冉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9:26
第一条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
普冉股份: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2023-12-12 19:26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 | …… | | | (十五)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 (十五)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 | | 的金额在 万元(公司提供担保、 3000 | 的金额在 万元(公司提供担保 3000 | | | 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 | 及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除 | | | 的债务、接受担保和资助除外)以 | 外)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 | 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 | 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关联交易; | | | 市值 1%以上的关联交易; | …… | | | …… | |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提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提 | | | 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 ...
普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9: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 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普冉半导体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地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 3 名成员组成,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 立董事委员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 会全部成员均需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
普冉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9: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相关需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 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公司选聘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
普冉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9: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内容均 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 一。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
普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9: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视具体工作情况决定设立工作组,负责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等具体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须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 责 第九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普冉股份: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9:26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 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 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 ...
普冉股份:信息披露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9: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 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业绩说明会 ...
普冉股份(688766)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1月30日)
2023-12-06 16:54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 11月29日 [1] - 活动地点为公司现场接待、腾讯会议、电话会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IR张子怡 [1] - 参与单位包括中泰电子、广发基金、中邮电子等约90余家机构 [2] 公司情况介绍 - 公司就前三季度主要业绩、各产品线近况及市场情况做简要分享和汇报更新 [1] 投资者交流问答 车规级芯片进展 - EEPROM全系列产品已通过AEC - Q100认证,应用于车身摄像头、智能座舱、娱乐系统等领域 [3] - NOR Flash多个系列及容量产品正逐步推进车规认证 [3] - MCU产品部分应用到车载后装市场,如氛围灯、音箱等 [3] 周期复苏情况 - 虽产品价格受竞争格局等因素影响在底部盘整,但出货量持续改善且有连续性,先量后价符合周期反转规律 [3] 成本端情况 - 公司作为Fabless芯片设计企业,成本结构稳定,主要包括晶圆制造成本以及封装测试成本等 [3] - 公司与上下游产业链保持良好战略合作关系,会持续充分协商洽谈 [3] NOR Flash产品规划 - 以128M为分界线,128M以下以SONOS工艺产品为主,ETOX工艺产品为辅;128M以上以ETOX产品为主,已实现全容量覆盖 [3] - 后续积极推进大容量产品上量,在夯实消费底盘基础上,拓展工控及车规等客户和项目 [3] NOR Flash未来竞争情况 - NOR Flash属利基型存储市场,国内玩家多,海外大厂缩减中低端消费类产能,退出中小容量市场,国产厂商有望获更多机会 [3] - 国内格局将在上下行周期转换节点逐步出清,形成强者恒强局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