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688778)

搜索文档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世刚)
2024-04-17 17:18
2023 年,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源"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厦钨新能 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 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世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世刚,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7 17: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孙世刚先生、何燕珍女士、陈菡女士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世刚先生、何燕珍女士、陈菡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孙世刚 何燕珍 陈 菡 日 期:2024 年 4 月 16 日 2024 年 4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7 17:18
Grant Thornton 致同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nl】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nl) 2017-02-04 致同会」 ant Thornton 致同 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特广场5层邮编 100004 + +86 10 8566 5588 1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厦钨新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致同审字(2024)第 351A008171 号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
厦钨新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7:18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要求,对厦钨新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893,06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0,880,1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3,803, ...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17 17: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 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厦钨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出资控股或参股中国境内、境外的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 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五条 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生 产经营要素优化组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 ...
厦钨新能(68877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17:18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在2023年第四季度产能利用率恢复至较好水平,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加大市场开拓力度[3] - 公司正积极研发更高能量密度的高功率钴酸锂产品[24] - 公司推进氢能材料与磷酸盐系材料技术革新,助力混合动力新车型与电芯应用领域新扩展[25] - 公司稳步推进前沿技术研发,包括正极补锂材料、钠电正极材料、固态电池正极材料等关键领域[25] 产品研发与销售 -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贮氢合金等全系列能源新材料产品[28] - 公司在钴酸锂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与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市场占有率领先[29] - 公司持续推进高安全性高镍材料开发,掌握高镍、超高镍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工艺及性能检测等关键技术[29] - 公司产品在动力、民用领域处于行业先进地位,贮氢合金系制作镍氢电池的重要材料[31] - 公司开发出低温性能突出的磷酸铁锂产品,围绕重点客户进行差异化产品布局,积极推进体系审核和客户开发认证[32] 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73.11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39.79%[17]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52.93%[17]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亿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7]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19%[17]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8%,较上年同期增加0.05个百分点[18]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 - 公司不断健全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报告期内修订了多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166] - 公司通过ISO14064碳排放体系认证和ISO14067产品碳足迹认证等措施,为减排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187] - 公司对外捐赠资金总额为23万元,其中包括用于甘肃“12·18”临夏州积石山县地震救灾的捐赠资金[192] - 公司向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0.71万元,帮助了一定数量的人[194]
厦钨新能(68877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7 17:18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2.99亿元,同比下降8.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亿元,同比下降3.71%[4]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2.99亿元,同比减少8.02%;实现利润总额1.14亿元左右,同比减少5.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亿元左右,同比减少3.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03亿元左右,同比增加4.28%[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1.06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20] 资产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亿元,同比下降25.51%[5] - 总资产为144.0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8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6.6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94%[5] - 公司资产总计为14,401,106,411.93元,流动资产合计为8,595,404,790.72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805,701,621.21元[15] 其他信息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8.66亿元,包括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7] - 公司高电压三元材料销量同比增长249.47%,三元材料销量为1.59万吨,钴酸锂销量同比增长62.50%[13]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出借74,600股,已全部归还;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出借132,300股,期末出借117,700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出借274,700股,期末出借193,500股[11]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566,191股,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13,204,744股,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9,795,689股[10]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4-01 15:40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0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00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
厦钨新能(688778) - 投资者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2024-03-22 17:26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贮氢合金粉等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和销售[1][2]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调整生产计划[2] -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新能源电芯厂[2] 钴酸锂业务 - 公司2023年钴酸锂销量约为3.45万吨,同比有一定增长[1] -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及在3C消费电子中的应用,预计钴酸锂3C消费市场将有所提振[1] - 可穿戴设备、AR/VR、无人机等新兴消费电子发展迅速,为钴酸锂提供了新的需求增长空间[1] - 公司将凭借高电压技术优势,开发新产品满足下游需求,继续巩固3C消费领域的龙头地位[1] 三元材料业务 - 公司在高功率化、高电压化、高镍化三个细分方向均有先进产品,位于行业龙头地位[1] - 公司三元材料广泛应用于混动、增程、纯电等领域[1] 库存管理 - 公司采取"低库存、快周转"的经营策略,合理安排采购和生产,以保障交货及时性,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1] 海外布局 - 公司与法国Orano集团在法国合资建厂,双方优势互补,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2] - 公司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份额,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2]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3-01 15:52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9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00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