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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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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9:3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 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内部 控制持续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它通过运 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 和有效性,即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 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 ...
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9:3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运用, 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后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或其他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允许采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 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 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 ...
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内幕消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9:3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 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其范围 第一节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其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
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投资企业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9:3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企业管理制度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企业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企业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其职责如下: (一)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 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并依法处理; 1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公司投资管理体制,保证公 司投资企业资产的安全、保值和增值,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投资企业 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与投资企业的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企业是指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或参股的法人企业,对投 资创建的合资、合作、合营的非法人企业和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也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对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按公司法的经营权、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 离原则进行,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企业自主经营,自负 盈亏。 第四条 对投资企业资产实行收益和监督相统一的原则。投资企业的企业法人 ...
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9:33
股份发行 - 1993年12月1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11] - 1998年7月24日增发人民币普通股(流通股)8000万股,定向配售2185.414万股法人股[12] - 2003年4月29日增发人民币普通股(流通股)9000万股[12] - 公司经批准发行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11935万股份,成立时向四家发起人发行股份8525万股,占比71.43%[2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03818725股,均为普通股[25] 股东持股 -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07万股,占总股本的33.57%[24] -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666万股,占总股本的30.72%[24] - 无锡市纺织工业公司持有426万股,占总股本的3.57%[24] - 中国化纤总公司持有426万股,占总股本的3.57%[2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可起诉[3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42]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6]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决定[53] - 审议核销资产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事项需股东会决定[5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1][62][6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含处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87]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8] 董事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89][9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2]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应在2日内披露情况[10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6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6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61]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1]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2]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9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190] - 清算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92] - 公司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194] -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19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0]
华联控股(00003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8 19:33
作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年,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联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 利益出发,诚信、尽责履行本职,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运作和经营决策,现将本 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华江,1956年8月出生。2008年5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省政协委员; 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香港广东社团总会副主席;1993年5月至今,任香港艺 麟集团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香港广东社团总会常务副主席兼社会事务委 员会召集人;2019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政协常务委员;2023年1月至今,任全国 政协委员;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 ...
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9:3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 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披露情况。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 ...
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9:3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 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 ...
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9:3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议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
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9:33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 东权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 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