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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2023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2024年付息公告
2024-08-16 11:46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111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2024 年付息工 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2.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3.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63323877 ...
金融街:关于“21金街05”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24-08-15 19:02
| 证券代码:000402 | 证券简称:金融街 | | | 公告编号:2024-110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49639 | 债券简称:21 | 金街 | 05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1 金街 05" 的回售数量为 25,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5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托 管量为 0 张。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1金街05"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5 日、8 月 6 日、8 月 7 日发布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1 金街 05"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金 融街控股股 ...
金融街(000402) - 关于“21金街05”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4-08-06 18:41
债券利率调整 -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2021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票面利率为3.33%,第3年末公司选择下调233个基点,后2年票面利率为1.0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3] - 调整前2021 - 2025每年派息年利率3.33%,2026年全部兑付年利率3.33%;调整后2021 - 2024每年派息年利率3.33%,2025年派息年利率1.00%,2026年全部兑付年利率1.00% [4][5] 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 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6] - 回售登记期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限交易日) [1][7] - 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须是100元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7] - 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交所系统申报,当日可撤单,收市确认后债券冻结交易,未成功或有余额可次日继续申报,回售资金到账日前债券司法冻结或扣划则回售申报失效 [7] - 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视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 [1][7] -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24年9月23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兑付 [7] -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发行人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2][7] 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 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9月23日 [1][8] -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利息,票面年利率3.33%,每10张派发利息33.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26.64元,非居民企业每10张派发33.30元 [8] - 公司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结果支付本金及利息,资金通过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备付金账户,再由证券公司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8] 本期债券回售相关机构 -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范文,联系电话010 - 66573955,传真010 - 66573956 [9][10] -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文杰,联系电话010 - 56051920,传真010 - 56160130 [10]
金融街(000402) - 关于“21金街05”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4-08-05 18:44
债券利率调整 -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2021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票面利率为3.33%,第3年末公司选择下调233个基点,后2年票面利率为1.0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3] - 调整前2021 - 2025每年派息年利率3.33%,2026年全部兑付年利率3.33%;调整后2021 - 2024每年派息年利率3.33%,2025年派息年利率1.00%,2026年全部兑付年利率1.00% [4][5] 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 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6] - 回售登记期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限交易日) [1][7] - 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须是100元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7] - 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交所系统申报,当日可撤单,收市后确认则债券冻结交易,未成功或有余额可次日继续申报,回售资金到账日前债券司法冻结或扣划则回售申报失效 [7] - 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 [1][7] -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24年9月23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兑付 [7] -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发行人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2][7] 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 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9月23日 [1][8] -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利息,票面年利率3.33%,每10张派发利息33.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26.64元,非居民企业每10张派发33.30元 [8] - 公司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结果支付本金及利息,资金通过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备付金账户,再由证券公司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8] 本期债券回售相关机构 -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范文,联系电话010 - 66573955,传真010 - 66573956 [9][10] -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文杰,联系电话010 - 56051920,传真010 - 56160130 [10]
金融街: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8-05 17:04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10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 恒")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 8,071.44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 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 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 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 超过 22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 体上披露的《2024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已使用 0 元,本次使用 8,071.44 万 元,剩余 211,928.56 万元 ...
金融街(000402) - 关于“21金街05”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4-08-02 18:34
债券利率调整 -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2021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票面利率为3.33%,第3年末公司选择下调233个基点,后2年票面利率为1.0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3] - 调整前2021 - 2025每年派息年利率3.33%,2026年全部兑付年利率3.33%;调整后2021 - 2024每年派息年利率3.33%,2025年派息年利率1.00%,2026年全部兑付年利率1.00% [4][5] 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 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6] - 回售登记期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限交易日) [1][7] - 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须是100元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1][7] - 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交所系统申报,当日可撤单,收市后确认则债券冻结交易,未成功或有余额可次日继续申报,回售资金到账日前债券司法冻结或扣划则回售申报失效 [7] - 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 [1][7] -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24年9月23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兑付 [7] -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发行人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2][7] 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 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9月23日 [1][8] -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利息,票面年利率3.33%,每10张派发利息33.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26.64元,非居民企业每10张派发33.30元 [8] - 公司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结果支付本金及利息,资金通过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备付金账户,再由证券公司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8] 本期债券回售相关机构 -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范文,联系电话010 - 66573955,传真010 - 66573956 [9][10] -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文杰,联系电话010 - 56051920,传真010 - 56160130 [10]
金融街: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1 18:17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10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选举李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 会。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监事年基本工 资及津贴、福利补贴标准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0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此外,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延续性,经征得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在 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等议案。本次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公司 10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李想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 ...
金融街: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1 18:17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102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召开时间: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 日 14:50。 (二)召开地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 15:00)间 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3 人,持有和代表 股份 1,640,712,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4.8930%,符合《公司法》、《股 ...
金融街:金融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8-01 18:14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9 层 邮编:100032 Tel:86 10 66578066 Fax:86 10 66578016 http:// www.guantao.com 19/F ,Tower B, Xinsheng Plaza,5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32, China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4)第 006117 号 致: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 ...
金融街: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的公告
2024-07-31 17:01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10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公司董事会聘任范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范文先生的简历如下: 范文,男,1985 年出生,硕士,经济师。现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曾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融资经理。 范文先生不存在以下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一情形: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本公司现任监事;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其他情形。 范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范文先生未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范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