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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0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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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000亿!京东方公布上半年业绩
WitsView睿智显示· 2025-08-27 23:09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012.78亿元,同比增长8.45% [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32.47亿元,同比增长42.15% [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82亿元,同比增长41.45% [2] - 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同比增长50%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5%,同比提升0.7个百分点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36亿元,同比下降8.61% [2] - 总资产4258.0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97%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29.9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04% [2] 业务结构 - 显示器件业务营收843.32亿元,占总营收83.27%,同比增长8.1% [2][3] - 物联网创新业务营收181.91亿元,占比17.96%,同比增长6.03% [2][3] - MLED业务营收43.47亿元,占比4.29%,同比增长7.76% [2][3] - 传感业务营收2.24亿元,占比0.22%,同比增长36.8% [2][3] - 智慧医工业务营收9.17亿元,占比0.91%,同比增长1.52% [2][3] - 其他业务及分部间抵销-67.33亿元,占比-6.65% [2][3] 子公司贡献 -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营收85.71亿元,净利润18.01亿元 [3][4] -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营收140.73亿元,净利润10.03亿元 [3][4] -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营收56.39亿元,净利润10.22亿元 [3][4] 战略进展 - LCD领域产品结构持续优化,高端旗舰产品稳定突破 [5] - 柔性OLED产品出货量增加,打造多款品牌首发产品 [5] - MLED直显业务与上影集团落地超级影厅标杆项目 [5] - 背光业务实现多个头部品牌客户导入 [5] - 玻璃基先进封装载板试验线建设加速推进 [5] - 苏州传感多型号产品实现量产 [5] - 智慧视窗拓展车载应用并获得市场好评 [5] - 数字医院总门诊量及出院量实现稳步增长 [5]
京东方A上半年营收过千亿 净利润同比增长超四成
证券时报网· 2025-08-27 22:5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1012.78亿元 同比增长8.45% [1] - 净利润32.47亿元 同比增长42.15% [1] - 经营现金流净额同比下滑8.61% [1] - 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1] 业务架构与收入构成 - 采用"1+4+N+生态链"发展架构:1为半导体显示 4为物联网创新/传感/MLED/智慧医工 N为物联网细分场景 生态链为产业生态圈层 [1] - 显示器件业务营收843.32亿元 占总营收83.27% [1] - 物联网创新业务营收181.91亿元 占比17.96% [1] - MLED业务营收43.47亿元 占比4.29% [1] - 传感业务营收2.24亿元 占比0.22% [1] - 中国大陆销售占比49.09% 其他地区占比50.91% [1] 各业务板块进展 - 半导体显示领域持续巩固领先优势 LCD产品结构优化 高端旗舰产品稳定突破 [1] - 柔性OLED产品出货量增加 打造多款品牌首发产品 [1] - 智慧终端加速海外布局 越南智慧终端二期项目提前量产 [2] - MLED直显业务与上影集团落地多个super α超级影厅项目 背光业务实现多个头部品牌客户导入 [2] - 传感业务推进玻璃基先进封装载板试验线建设 苏州传感多型号产品量产 智慧视窗拓展车载应用 [2] - 数字医院总门诊量/出院量稳步增长 合肥医院开展特色服务 [2] - 京东方精电开拓海外市场 中祥英完成12英寸晶圆级TSV立体集成生产线信息化建设项目 [2] 柔性AMOLED业务 - 柔性AMOLED领域已构建产能规模和技术优势 覆盖手机主要Top品牌客户 [3] - 积极布局车载/IT等中尺寸创新应用 [3] - 受行业淡旺季影响 上下半年出货量存在较大差异 [3] - 下半年随着新机密集发布 出货量有望环比持续提升 [3] 行业趋势判断 - 显示产业进入再平衡时期 供给端进入存量时代 需求端加速去库存 [3] - 行业格局重塑 从追求规模转向追求高盈利/高技术/高附加值 践行按需生产 [3] - LCD仍将是中长期主流应用技术 TV大尺寸化趋势势不可挡 高分辨率/高刷新率产品推陈出新 [4] - OLED高端细分市场不断突破 折叠屏出货量份额提升 IT/车载等中尺寸市场迎来更多机遇 [4]
京东方A(0007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8]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 减持计划规定 - 董事和高管通过深交所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其他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收回短线交易收益规定执行[10]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0] 数据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数据[14]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数据[14]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数据[14]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变动申报需在一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或秘书室书面申报[15] 责任与实施 - 董事和高管未及时申报致公司无法披露信息应担责[15]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京东方A(000725)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投资业务,降低投资风险,确保投资 回报,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内外所有权、控 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 权、新建或改扩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证券性资产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投 机性、高风险金融类产品除外)等。 第三条 ...
京东方A(000725) - 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执委会组成与任期 - 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两名,委员若干[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执委会职责与权限 - 对公司全面预算、经营目标和战略项目落实负责[7] - 多项境内外交易、捐赠、募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内可决议[8] 执委会会议 -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京东方A(0007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8-27 22:47
董事会规则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含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和独立董事[4][12] - 执行董事不超过四名,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三名,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四名[12]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5] 董事提名与选举 - 3%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1%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超三分之二选举产生和罢免[12] 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 下设战略、提名薪酬考核、风控和审计三个专门委员会[3] - 有权制订公司增减持、发行证券等方案[12] - 有权拟订重大收购、合并等方案[12] - 决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12] - 制订基本管理制度和章程修改方案[13] - 管理信息披露,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3] 董事行为规范 - 有特定情形自然人不能担任董事[4] - 董事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等[8] - 应保证商业行为合规,公平对待股东[9] - 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9] 董事辞职与补选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9] - 特定情形下辞职报告送达时不生效[10] - 出现特定情形两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7] - 董事提出辞任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会议召开与决议 - 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开临时会议[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重大事项方案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京东方A(000725) - 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执委会设置 -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两名,委员若干[5] - 主席由董事长提名,副主席和委员由主席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 任期与报告 - 主席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 主席定期经营报告分年度和半年度,必要时作临时报告[14] 细则情况 - 细则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6]
京东方A(000725)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8 月) | | 第 | | 第 | | | --- | --- | --- | --- | --- | | | 二 | 股东大会应当安排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 二 | 股东会应当安排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 | | | | | 股东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 | | 17 | 十 | 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 十 | 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 | | 五 | 上午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 五 | 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 | | 条 | | 条 | | | | 第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 第 | | | | 二 | | 二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 | 18 | 十 |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 | 十 | 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股 ...
京东方A(0007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 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 ...
京东方A(00072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6]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11] 项目重新论证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到账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现金管理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影响投资计划[14]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10]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10] 公告要求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公告相关情况[15] - 面临产品重大风险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及风控措施[16] 用途变更审议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视为用途变更,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8] - 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董事会决议[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项目募集资金10%经董事会和保荐机构同意披露,达10%以上股东会审议[20]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0] - 全部项目完成前用部分节余永久补流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明确计划并按计划投入[21] 资金使用管理 - 财务管理部门设台账,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3] - 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