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0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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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00072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6]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11] 项目重新论证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到账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现金管理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影响投资计划[14]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10]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10] 公告要求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公告相关情况[15] - 面临产品重大风险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及风控措施[16] 用途变更审议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视为用途变更,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8] - 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董事会决议[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项目募集资金10%经董事会和保荐机构同意披露,达10%以上股东会审议[20]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0] - 全部项目完成前用部分节余永久补流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明确计划并按计划投入[21] 资金使用管理 - 财务管理部门设台账,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3] - 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京东方A(000725) - 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下属子公司衍生品交易必须以各自法人的名义并在法人自有账户中 进行,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第二章 衍生品交易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于每年度审议批准公司衍生品交易总额度(如有), 对于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衍生品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前,公司应自行或聘请咨询机构对拟 从事的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衍生品风险管理措施出具专项分析报告并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如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优先适用其 ...
京东方A(0007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 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 得利用 ...
京东方A(00072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和利害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 ...
京东方A(00072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关联人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 ...
京东方A(0007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及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办法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 ...
京东方A(000725) - 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风控和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成员组成和议事规则,确保提出意见 流程规范,内容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是委员会及委员会会议议事的行为准则,适用于全体委员会 委员及其他委员会会议参加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为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委员四名,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 聘请相关专家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
京东方A(0007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责任 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 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 度。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重大会计差错; (二) 重大信息遗漏; (三)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认定为重 ...
京东方A(000725) - 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如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优先适用其上市所在地的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则。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下属子公司",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 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 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中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 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产品预期收益率不低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存 款利率水平。 第二章 开展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战略发展规划为先决条件。 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 ...
京东方A(000725) -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成员组成和议事规则,规范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董事的产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京东 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薪酬和业绩考核等事项的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是委员会及委员会会议议事的行为准则,其内容适用于全体 委员会委员及其他委员会会议参加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超过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委 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家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委员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