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0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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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000729.SZ)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1.03亿元,同比增长45.45%
智通财经网· 2025-08-10 16:39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85.58亿元,同比增长6.37% [1] - 归母净利润11.03亿元,同比增长45.45% [1] - 扣非净利润10.36亿元,同比增长39.91% [1] - 基本每股收益0.3913元 [1] 业务布局 - 公司拥有控股子公司61个,覆盖全国19个省(直辖市) [1] - 销售网络辐射全国 [1] 战略举措 - 2025年上半年以系统性变革为牵引,构建多维价值创造体系 [1] - 深耕九大变革,形成协同效应 [1] - 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市场活力增强 [1]
食品饮料周观点:统一中报超预期,关注零食高成长-20250810
国盛证券· 2025-08-10 16:26
行业投资评级 - 增持(维持)[4] 核心观点 - 白酒行业报表渠道压力逐渐释放,行业蓄力未来发展,板块稳健筑底,建议关注"优势龙头、红利延续、强势复苏"三条主线[1] - 大众品中统一中报超市场预期,零食板块配置价值凸显,重点关注高景气或高成长逻辑的个股[1] - 啤酒饮料板块中惠泉啤酒业绩亮眼,统一企业中国25H1营业收入同比+10.6%,归母净利润同比+33.2%[3] - 零食板块伴随新消费阶段性调整、半年报业绩预期调整,当前估值已有所回落,展望H2成长性有望维持较高水平[6] 白酒行业 - 珍酒李渡2025H1预计收入为24.0~25.5亿元,同比下降38.3%~41.9%,股东应占净利润为5.7~5.8亿元,同比下降23%~24%[2] - 珍酒李渡2025H2战略举措包括推出新的战略性旗舰产品"大珍",定位600元价位带,并巩固现有旗舰产品的竞争地位[2] - 茅台五星商标纪念酒零售价7000元/瓶,上线后迅速售罄,对应销售额为1.79亿元[2] - 白酒行业深度调整下从规模增长走向高质发展,中长期看板块配置价值凸显[2] 啤酒饮料行业 - 惠泉啤酒25H1实现营业收入3.51亿元,同比+1.03%,归母净利润0.40亿元,同比+25.52%[3] - 统一企业中国25H1实现营业收入170.87亿元,同比+10.6%,归母净利润12.87亿元,同比+33.2%[3] - 饮料板块旺季竞争激烈、新品频出,建议优选渠道网点领先且具备大单品增长潜力的企业[3] 食品行业 - 零食板块配置价值凸显,伴随新消费阶段性调整、半年报业绩预期调整,当前估值已有所回落[6] - 6月全国生鲜乳均价3.04元/kg,同比-7.7%,环比-0.8%,奶价延续下行趋势但降幅收窄[6] - 1-6月乳制品产量1433.0万吨,同比-0.3%,6月产量254.6万吨,同比+4.1%[6] - 进口牛肉保障措施调查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26日,预计进口量控制有望推动国内牛肉价格延续上行趋势[6]
燕京啤酒: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5.45%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0 16:21
公司业绩 - 燕京啤酒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5.58亿元,同比增长6.37%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亿元,同比增长45.45% [2]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为6.37%,显示业务稳步扩张 [2]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收入增速,达到45.45%,反映盈利能力提升 [2]
燕京啤酒: 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5.58亿元,同比增长6.37%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5.45% [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8.16亿元,同比增长9.4% [2] - 基本每股收益0.3913元,同比增长45.46%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7%,同比提升1.94个百分点 [2] 业务运营 - 啤酒销量235.17万千升,同比增长2.03% [4] - 中高端产品收入占比提升至70.11%,同比增加1.57个百分点 [3] - 华北地区收入占比56.67%,仍是核心市场 [9] - 电商渠道收入增长30.79%,线上渠道拓展成效显著 [7] - 经销商数量从8632家调整至8549家,优化渠道结构 [7] 产品战略 - 形成以燕京U8、V10精酿白啤、狮王精酿系列为代表的中高端产品矩阵 [3] - 燕京U8定位"小度酒大滋味",已成为国民级大单品 [3] - 推出倍斯特汽水,构建"啤酒+饮品"双轮驱动格局 [3] - 狮王精酿系列形成3+N产品矩阵,布局高端精酿市场 [3] - 区域品牌漓泉1998、惠泉一麦等保持稳定增长 [3] 管理变革 - 推进生产、市场、供应链等九大系统性变革 [4] - 深化卓越管理体系,优化工厂端质量管理与成本控制 [4] - 数字化转型强化产供销财全链路协同 [4] - 实施"百县工程"和"百城工程"梯度化市场开发 [5] - 布局燕京酒號社区小酒馆和狮王精酿旗舰店 [9] 行业环境 - 2025年1-6月中国规模以上啤酒企业产量1904.4万千升,同比下降0.3% [3] - 行业加速向结构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转型 [3] - 市场竞争依然激烈,行业整合持续深入 [12] - 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成本构成压力 [12] - 环保标准提高带来一定环保合规风险 [12]
燕京啤酒: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5.58亿元,同比增长6.37%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5.45% [2] - 扣非净利润7.58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8.16亿元,同比增长9.40% [2] - 基本每股收益0.3913元/股,同比增长45.46%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7%,同比提升1.94个百分点 [2] 资产与股东权益 - 报告期末总资产249.3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74%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7.22亿元,同比增长7.54% [2] - 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7.40%,为国有法人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3.39% [4] 股东结构 - 普通股股东总数47,401户 [5] - 前十大股东中包括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持股1.35%)及多只公募基金产品 [4]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控股股东19.94%股份 [4] 公司治理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 [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6] - 董事长耿超签署报告 [6]
燕京啤酒: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包括耿超、谢广军、刘翔宇、郭晓川、周建、刘景伟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结果 - 所有议案均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包括《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议 [1][2] - 关联交易事项中,董事长耿超、副董事长谢广军、刘翔宇因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聘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2] 专门委员会调整 - 选举周建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郭晓川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 [3]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刘景伟(主任)、周建、郭晓川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周建(主任)、郭晓川、刘景伟组成 [3] -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更名为原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成员为耿超(主任)、谢广军、郭晓川、徐月香、周建 [3][5] 制度修订与披露 -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修正案及全文于2025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3][4][5] -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并通过审议,全文同步披露 [5] 风险管理进展 - 2025年上半年完成风险清单制定、分子公司考核、风险自查台账等工作,无重大风险事件发生 [2] - 对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已公开披露 [2]
燕京啤酒: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修正案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公司制度修订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基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1] -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及对照表于2025年8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其他未修订条款保持不变 [1][7] 接待与推广工作范围 - 制度明确接待和推广工作包括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股东大会、路演、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旨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 [2] - 新增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在接受调研前需告知董事会秘书,且董事会秘书原则上需全程参与 [2]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 [3] - 通过各类沟通活动交流的内容仅限于已公开信息或非公开非重大信息,禁止透露未披露重大信息 [3] - 新增规定要求公司除依法披露信息外,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回应投资者关切 [3] 特定对象沟通规范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需签署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故意打探未公开信息、不泄露获取的信息、不在研究文件中使用未公开信息等 [4][5] - 公司需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对调研记录签字确认,必要时录音录像,并明确信息泄露的应对措施 [5] 重大信息保密措施 - 商务谈判或贷款等特殊情况下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对方需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不买卖公司证券 [6] - 股东大会中通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需与决议公告同步披露 [6] - 与持股5%以上股东等特定对象交流时若发生信息泄露,需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6] 活动记录与责任 - 公司需建立备查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内容及泄密处理情况(如有) [6] - 若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慎泄露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通过指定媒体正式披露 [6] - 董事、监事、股东等相关方违反制度规定需承担相应责任 [6] 制度生效与实施 - 修订后的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程序相同 [7]
燕京啤酒: 《反舞弊制度》修正案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反舞弊制度修订 - 公司对《反舞弊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将于2025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 - 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规 [3] 修订内容对照 - 将全文中的"内审部"统一修改为"内部审计部门" [3] - 第一条增加法规依据,明确制度制定背景 [3] - 第四条新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 [4]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强化 - 内部审计部门升级为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协助管理层建立反舞弊机制 [5] - 新增内部审计部门需确定反舞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的要求 [5] - 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时,内部审计部门需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5] 举报处理流程优化 - 实名举报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总经理 [7] - 匿名举报需经初步评估后决定是否上报 [7] - 涉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举报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调查事项 [7] 舞弊行为处理 - 对舞弊员工按公司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7] - 新增对舞弊党员干部的处理规定,需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处理 [7]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2012年4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7] - 除明确修订条款外,《反舞弊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8]
燕京啤酒: 关于对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是北控集团所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2013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经过两次增资扩股后达到36.8498亿元人民币 [1] - 2022年完成第二次增资扩股,7家股东按持股比例出资,其中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14%,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4.80%,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08% [1] - 财务公司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2号楼3层及5层 [1] 业务范围 - 财务公司获准经营多项本外币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票据贴现、资金结算与收付等 [2] - 其他业务包括同业拆借、票据承兑、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 [4] - 可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2]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股东会、党的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 [2][3] -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监事任免等重大事项 [2] - 董事会设11名董事,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 [5] - 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6名,实行总经理办公会制度 [6] 组织架构与部门职责 - 主要业务部门包括信贷业务部、金融市场部、结算业务部等 [6] - 风险管理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法律事务等 [6] - 稽核审计部负责纪检、稽核审计工作 [6] - 结算业务部负责资金归集、结算平台搭建及成员单位账户管理 [7] - 金融市场部负责有价证券投资、同业管理及资金运作 [7] 内部控制体系 - 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等制度,涵盖结算、资金、信贷、投资等业务 [8] - 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等控制措施 [8] - 各部门岗位职责明确,建立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机制 [9] - 每季度形成经营情况报告,监控资金集中度、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9] 信息系统管理 - 核心业务系统为"财务公司业务运营管理系统",涵盖支付结算、信贷、网上银行等模块 [10] - 财务核算系统选用"用友U8财务系统",实现总账、报表、固定资产等功能 [10] - 系统实时对接外部银行及监管部门,获得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10] 经营与监管指标 - 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240.20亿元,负债总额未披露,自营贷款余额120.69亿元 [11] - 资本充足率29.67%,流动性比例108.05%,贷款比例65.99%,均符合监管要求 [12] - 投资比例50.43%,固定资产比例0.03%,集团外负债总额为0 [12][13] 存贷款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燕京啤酒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80亿元,贷款余额为0元 [14] - 公司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存款资金安全 [14]
燕京啤酒: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修正案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进行条款修订,修订内容涉及职责主体、适用范围、举报事项分类及处理流程等 [1][2][3] - 主要修订包括将"监事会"职责调整为"内部审计部门",删除"监事"相关表述,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规范对象 [2][4] - 新增财务违规、商业机密泄露、以权谋私等8类举报事项,细化原条款中的"其他危害行为"为具体情形 [5][6] 举报处理机制 - 建立三级分类处置标准(A/B/C级),A级涉及高管违纪需董事会介入,B级由部门协同调查,C级针对非恶意误报 [6] - 内部审计部门成为核心管理部门,财务违规直接向其汇报,党员违纪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6][9] - 调查结果需在24小时内启动评估,处理部门须向内部审计部门反馈结果 [6] 举报人保护措施 - 明确禁止打击报复举报人,违规泄露信息将追责至司法层面 [9] - 设立投诉反馈机制,对非恶意误告免除责任,保障举报人名誉及人身安全 [7][8] - 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成为监督指导机构,制度解释权移交至董事会 [9][10] 实施安排 - 修订后制度将于2025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1][9] - 子公司参照执行时需报审计委员会审定细则,原2012年版本条款未修改部分继续有效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