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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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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2024-12-05 22:03
股本变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34,770,889股普通股[1] - 公司总股本由1,102,500,000股增至1,237,270,889股[1] 股东持股 - 董事长郑宏舫发行后持股比例降至11.08%[1] - 董事尹芳达发行后持股比例降至0.57%[1] - 董事何秀永发行后持股比例仍为0.00%[1]
宏润建设:4保荐协议
2024-12-05 22:03
发行决议 - 宏润建设集团拟在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3月23日股东大会通过相关决议[3] 保荐机构 - 聘请甬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与上市的保荐机构[7] 保荐期间 - 推荐期间从协议生效到股票上市,持续督导期间从股票上市起至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9] 先决条件 - 乙方推荐甲方发行与上市需满足9项先决条件[9][10] 协议生效 - 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若先决条件未实现,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可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延长、放弃或终止协议[10] 双方声明 - 甲方声明具备本次发行与上市主体资格并取得内部批准、授权和许可[13] - 乙方声明具有为甲方本次发行与上市进行保荐的资格[16] 甲方权利义务 -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保荐服务,认为意见不符可书面异议,乙方不具备能力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16] - 甲方在保荐期间承担全面配合义务,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特定情形及时通知乙方[18][21][23] - 甲方发生重大变化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与乙方沟通[25][26] 乙方权利义务 - 乙方有权每年对上市公司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现场检查,甲方上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为C或者D,乙方有权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现场检查[31] - 乙方有权对甲方相关方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等[29] 费用支付 - 保荐费用为含税300万元,发行通过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9] - 持续督导费用每年含税10万元,整个持续督导期间费用合计不超含税15万元[39] 协议变更与终止 - 更换保荐代表人应通知公司,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交易所报告[35] - 协议变更联系方式需在变化发生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通知另一方[54] - 甲方与乙方终止协议,应自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47][48] 争议解决 - 因协议引起的争议可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54] 协议签署 - 协议于2023年8月25日签署[61][64] 其他方责任 - 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保荐服务[71] - 因甲方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由乙方先行赔付[74]
宏润建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24-12-05 22:03
公司信息 - 上市公司为宏润建设集团,所在地上海,代码002062[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为浙江象山[41] 权益变动 - 发行前总股本1102500000股,发行后增至1237270889股[22] - 权益变动后,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47.28%降至42.13%[17] 股东情况 - 浙江宏润控股注册资本15000万元,郑宏舫持股36.81%并实控[11][12] - 宏润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56900000股[24] 未来展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继续增持[42]
宏润建设: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5 22:03
股份变动 - 公司新增股份134,770,889股,总股本增至1,237,270,889股[2] - 宏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稀释超5%至42.13%[2] -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比例稀释至4.46%[2] - 其他投资者持股比例增至53.41%[2] 其他信息 - 新增股份2024年12月10日上市[2] - 浙江宏润控股注册资本15,000万元[4] - 员工持股计划募集25,000万元,存续至2025年4月17日[4]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减持和要约收购,实控人不变[1]
宏润建设:甬兴证券关于宏润建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2024-12-05 22: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025亿元[9] - 本次上市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1.00元/股[28][29]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42.82056亿元,2023年度为64.256643亿元,2022年度为86.988808亿元,2021年度为103.215043亿元[13] - 2024年1 - 9月净利润3.373614亿元,2023年度为3.799088亿元,2022年度为4.833818亿元,2021年度为4.082161亿元[13] - 2024年9月30日资产合计148.05896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156.009331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163.846172亿元,2021年12月31日为183.319001亿元[15] - 2024年9月30日负债合计100.923533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110.554477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120.169344亿元,2021年12月31日为143.473327亿元[15]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536293亿元,2023年度为10.126069亿元,2022年度为12.392221亿元,2021年度为4.122291亿元[15] - 202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8%,2023年12月31日为71%,2022年12月31日为73%,2021年12月31日为78%[17] - 2024年1 - 9月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 - 0.05元,2023年度为0.92元,2022年度为1.12元,2021年度为0.37元[17] - 2024年1 - 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2023年度为0.31元,2022年度为0.36元,2021年度为0.38元[17] - 2024年1 - 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05%,2023年度为8.02%,2022年度为9.15%,2021年度为10.80%[17] - 2021 - 2024年1 - 9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占收入比重分别为53.05%、37.91%、50.29%和40.60%[22] -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26%、73.34%、70.86%和68.16%,负债总额分别为1,434,733.27万元、1,201,693.44万元、1,105,544.77万元和1,009,235.33万元[23] -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之和分别为786,746.06万元、747,476.77万元、678,300.61万元及626,912.2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5.35%、58.29%、56.99%及57.62%[24] 股权相关 - 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宏润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郑宏舫合计被质押29,6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1%[21]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1月13日,发行底价为3.43元/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是发行底价的108.16%[31][33]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134,770,88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8.19元[34]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5]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8.19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指定项目[36] 项目投资 - 项目总投资额为631,815.3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0,000.00万元[37] -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额为579,917.2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680.21万元[3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为31,898.1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319.79万元[37]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额为2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37] 会议审议 -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多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43] -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多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44] - 2023年11月1日,深交所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47] - 2023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47] -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延长相关有效期议案[45] - 2024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议案[46] 保荐相关 -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结束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49] - 甬兴证券指定邱丽、钱丽燕担任宏润建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51] - 邱丽曾参与东方雨虹等项目,目前还担任江苏华辰变压器可转债项目保荐代表人[51] - 钱丽燕曾负责江苏华辰等多个项目,目前未担任其他已申报在审项目保荐代表人[51] - 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为喻鑫,曾参与宇新股份等项目[52] - 其他项目组成员有张迎、黄晖娅等,丛骁、刘雅欣已离职[53] - 保荐机构联系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 - 11层[54] - 保荐机构联系电话为0574 - 89265162,传真为0574 - 87082013[54] - 保荐机构认为宏润建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相关要求,证券具备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条件[55]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证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并承担保荐责任[55]
宏润建设: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1-27 17:5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34,770,889股A股,发行价3.71元/股,募资总额499,999,998.19元,净额490,967,064.52元[1] - 截止2024年11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6亿元[9] 专户余额情况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专户余额176,802,100.00元[2][4] - 中国民生银行宁波象山支行专户余额173,197,898.19元[2][6] -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专户余额146,000,000.01元[2] 资金管理规定 - 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资净额20%,银行2个工作日通知并提供清单[5][8][11] - 银行每月10日前出具对账单并抄送[5][8][11] - 丙方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5][8][10] - 丙方义务至2025年12月31日解除[6][9][12] - 公司可按规定将部分专户资金现金管理投资[4][7][10] - 丙方有权换保荐代表人,更换不影响效力[6][8][11]
宏润建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7 17:49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 销总结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 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 阅。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
宏润建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11-27 17:49
股票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联席主承销商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兴证券有限公司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联席主承销商 5米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郑宏舫 尹芳达 何秀永 赵余夫 李剑彤 郑恩海 张丽明 周国良 金小明 全体监事签名: 李剑彤 郑恩海 黄全跃 陈洁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胡震敏 鲁红兵 林爱珠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胡震敏: 鲁红兵: 林爱珠: ...
宏润建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
2024-11-27 17:49
宏闲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 (010) 51423816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在 " 日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locatio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
宏润建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7 17:49
发行流程 - 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11] - 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11] - 2023年3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12] - 2023年11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等要求[16] - 2023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16] - 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相关有效期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13] - 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相关有效期议案[14] - 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调整发行价格[14] - 2024年11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规模议案[15] 投资者情况 -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有190名特定投资者[20] - 2024年11月6 - 15日收到16名新增投资者提交的认购意向书[20] - 2024年11月15日9:00 - 12:00收到28家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附件,24家缴纳申购保证金[22] 发行结果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有效申购金额为11900万元[24] -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3.71元/股[25] -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规模为134770889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8.19元[25] -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25]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07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2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金额为118999997.41元[2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金额为119999998.23元[26] 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20日,甬兴证券收到宏润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499,999,998.19元[29] -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499,999,998.19元,扣除费用9,032,933.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967,064.52元[30] - 募集资金中计入“股本”134,770,889.00元,计入“资本公积”356,196,175.52元[30] 其他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申购[32]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共13名,未超过35名,且均为合格投资者[32] - 姚旭炜、胡宇和李天虹等自然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33][34] - 上海韫然投资等4家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34] - 诺德基金等公司的公募基金产品无需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备案[35] - 中国国际金融等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完成备案[35] - 国泰君安证券以自有资金认购,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