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0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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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8: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
新里程(0022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8: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强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 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是指公司通过现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等方式进行投入以取得一定收益和利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固定资产投资、投资设立新公司、出资于其他公司、收购其他公司及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等。 第三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以下 统称为"子公司")的投资活动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五条 短期 ...
新里程(0022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8: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新里程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和/或信用为其他单位 和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担保、银行或非金融机构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
新里程(00221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8: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 ...
新里程(0022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8: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 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 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深 ...
新里程(0022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10 18:31
薪酬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度原则与考核 - 遵循竞争力、责权利统一等原则[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确定薪酬[5] 薪酬方案决定与构成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5][6] - 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8] 薪酬相关规定 - 实际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11] - 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绩效未降需披露原因[13]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通胀水平等[14] - 财务重述或违规需追回超额收入[16]
新里程(0022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8:31
制度制定 - 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 差错情形 - 制度所指重大差错含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3] 责任认定 - 董事会办公室为主责部门[7] - 依规区分责任人处理情形[5][6][7] 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等,可附带经济处罚[8][9] 适用范围 - 其它公告重大差错追究可比照执行[11]
新里程(00221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8:31
子公司定义及人员管理 - 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或持股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足50%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3] - 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由联席办公会确定[5] - 子公司董监高每年结束后1个月内向总裁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将被更换[6] 子公司经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8] - 子公司发生特定交易事项需按权限提交公司相关会议审议[8] 子公司财务及审计 - 子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等开展日常会计核算[12] - 公司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检查财务及经营活动[14] 子公司信息提交 - 子公司应在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决议[17] - 子公司应在季、半年、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报表及经营总结[17] 重大事项及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金额标准依照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相关规定[18] - 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治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35] - 子公司应明确信息提供事务负责部门及人员并备案[36]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37] -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公司证照、公司治理相关资料、重大事项档案[38] - 重大事项档案包括募集资金项目等[21] 制度适用及制定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3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41]
新里程(0022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8:31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会议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会议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或特殊情况可豁免[10] - 经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十天内召集会议[10]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记名投票表决[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可被免职[12] 决议相关 - 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选[13] - 议案获规定票数形成决议,现场或通讯会议签字生效[13] - 委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13] 其他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违规可要求纠正[1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4] - 有利害关系委员一般应回避表决[15]
新里程(00221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8: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其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董 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