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洲股份(002682)
icon
搜索文档
龙洲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18:1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 | 目 录 | | 1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第二章 |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含义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与备案 | 5 | | 第四章 | 对外报送信息登记备案管理 | 9 | | 第五章 | 内幕信息保密及责任追究 | 10 | | 第六章 | 附 则 | 12 | | | 附件一:《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14 | | | 附件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15 |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 ...
龙洲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18:17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监高、职能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6] 需报告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11]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1] - 对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3] - 关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财务管理部预计业绩出现需预告情形或与已披露预告差异较大时需报告[13][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预计无法保密未公开财务数据需报告当期数据[14] - 公司变更名称、经营方针等多种情形需报告[15]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总裁或财务负责人变动需报告[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报告[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6] 报告时间及后果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事项发生当日等时点报告董事长并告知董事会秘书[21] - 未及时报告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25]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情况[27]
龙洲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11 18:17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 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 ...
龙洲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1 18:17
会议情况 - 龙洲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8位董事全出席[2]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3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12] 议案审议 - 提名陈瑞开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5] - 重新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议案获通过[6][7][8][9][10][11]
龙洲股份:关于补选董事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3-11 18:17
人事变动 - 公司提名陈瑞开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补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信息 - 陈瑞开1986年11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3] - 陈瑞开现任公司副总裁等多职,未持股,未在大股东单位任职[3][4]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4年3月12日[2]
龙洲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18:17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 目 | 录 | | 1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2 | | 第二章 | |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3 | | 第三章 | |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 | 5 | | 第四章 | | 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和追究程序 | 6 | | 第五章 | | 重大差错更正程序 | 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机制,增强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 《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 原因,造成 ...
龙洲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3-01 16:05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海宁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 陈海宁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海宁女士因工作需要以及个人原因, 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陈海宁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海宁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此,公司董事会 对陈海宁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年3月2日 1 ...
龙洲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1-07 15:3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证券代码:002682)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1 月 4 日、2024 年 1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发布了关于筹划控股股东变 更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至 2023-078)。本次控股股东股 权转让事项已取得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龙岩市国资委")的批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合规性确认后方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相关事 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 ...
龙洲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4-01-02 18:07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 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 公 司连 续 十 二个 月 累 计 涉及 诉 讼 、仲 裁 事 项的 金 额 共 计约 人 民币 19,723.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 对值的 10.65%。其中,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案件合计约人民币 10,327.01 万元;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案件合计约人民币 9,396.04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重大诉 ...
龙洲股份: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2-27 18:31
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 雄安新区商服会展中心 203 室 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 德恒 41G20230003-1 号 致: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德恒(雄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 (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本法 律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