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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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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8:46
信息披露时间与内容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审计[11]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1]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5] -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6][8] - 自愿披露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9] 特殊情况披露 - 业绩与快报差异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应披露修正公告[14]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发生重大事件、变更信息、证券交易异常等应立即披露[16][17][19]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0]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及申请发布[30] -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提供基础资料负直接责任[31] 信息档案与保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档案保存10年,定期报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22][23] - 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可要求签署保密协议[3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0] - 部门报告不及时造成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1]
皮阿诺(00285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8:46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业务上市后连续审计不超2年[6] 选聘方式及程序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四种[9] - 公开选聘需发布含相关信息文件[10] - 选聘程序含多环节并经批准、公示签约[12] 聘期及改聘 - 受聘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5] - 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6] - 年报审计期除特定情形不得改聘[16] 相关处理及监督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双方[18] - 公司解聘等应及时通知,事务所终止应报告[18] - 更换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8] - 独立董事应对选聘、改聘发表意见[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中[20] - 事务所八种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0][21]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发布于2025年11月25日[23][24]
皮阿诺(00285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8:46
担保定义与条件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股权比例超50%的子公司,其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3] - 申请担保方需满足特定条件,不符但风险小的经特定程序可担保[5] 担保审批流程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要掌握债务人资信并分析利益风险,可聘外部机构评估[5]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9] - 多项情况需股东会审批,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10]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2]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获额度有特定要求[12]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需启动相关程序[20][21][24]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13]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5][20] 担保监管与职责 - 董事会应定期核查公司担保行为,违规需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17]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19] - 法律顾问在对外担保中有协同调查等职责[19] 担保合同与信息披露 - 公司为他人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及时通报相关部门[19] - 债务人出现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披露追偿情况[25]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并及时通知公司披露信息[25]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且知悉者负有保密义务[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27]
皮阿诺(00285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8:46
报告情形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报告相关情况[3] - 重大交易部分金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7]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达标需报告[9]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达标需报告[9] - 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大需报告[10]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 特定业绩情况需报告[11] - 利润分配等方案需及时报告[11] - 签署特定合同需报告[11] 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知悉时先口头后书面报告[16] - 信息报告义务人预报重大信息[16]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18] 责任规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20] - 信息报告等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1] - 未经程序公司部门等不得披露重大信息[21] - 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公司追究责任[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5][26]
皮阿诺(0028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8:4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深交所联络人[2]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8] 解聘与报告 - 解聘需充足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将其解聘[11] 聘任时间与职责 - 原则上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3]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等多项职责[8]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经审议通过后施行及修改[14] - 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执行后者规定[14] 发布信息 -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5]
皮阿诺(0028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8:46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证券管理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外泄内幕信息[3] 内幕信息界定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1] - 编制定期报告等通知知情人填登记表[11] - 重大事项变化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1] - 重大事项前股票异动提前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保存十年[13]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得交易或谋利[15] - 董高监等控制知情人范围,不得传播[15]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签保密协议[15] - 违规者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5] 自查与处理 - 按规定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5]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8] - 内幕信息一事一报,不同知情人名单分别备案[21] - 填报知情人知悉时间等信息[21]
皮阿诺(0028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8:46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5]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5]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5]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20%以上[5]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7]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或对关联人担保[7]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等交易[9] 业绩差异认定标准 - 业绩预告变动方向与年报不一致或幅度超20%以上[9]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方向不一致[9] 其他规定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15]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16]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6] - 处理方式包括责令检讨、通报批评等[16]
皮阿诺(00285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年11月)
2025-11-24 18:4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审核批准[10]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并报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1] - 与董事等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董事会审议,达标准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3] 其他规定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登记并报深交所备案[8]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等原则,避免或减少,价格不偏离市场标准[2]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特定比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特定比例同意并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需对方反担保[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审批权限[16] - 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16][17]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义务或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18] - 关联交易变更等应履行规定程序[18]
皮阿诺(00285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8:46
制度规范 - 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2] - 发布信息和回复应坚守诚信、真实准确完整[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宜公开信息等[5][6] 回复要求 - 保证公平,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6] - 涉及不确定性事项应充分提示风险[6] - 不得迎合热点、配合违法交易、对股价作预测或承诺[7] 管理与流程 - 证券部为对口管理部门[9] - 回复有收集、起草、审核、发布内部流程[10] 制度生效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修改,通过之日起生效[12]
皮阿诺(00285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8:4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 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 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子公司必须提高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控制管理程序,切 实进行风险控制管理。公司将对子公司全部经营活动、重要业务活动、财务状况、 对外投资担保状况等,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跟踪监控与评估分析,并提出相关建 议与意见,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控制。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 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控 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