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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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2-30 17:26
股权质押 - 三安集团本次质押1200万股,占所持股份54.49%,占总股本3.28%[1] - 三安集团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1570万股,占所持股份71.29%,占总股本4.29%[2] 持股情况 - 三安集团持股22023180股,比例6.02%[2] - 晟辉投资持股10134000股,比例2.77%[3] - 二者合计持股32157180股,比例8.79%[3]
元力股份(300174) - 元力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2-27 09:51
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 - 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线的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3] - 公司计划通过技术应用、工艺改进、装备提升,提高产线效率及环保水平,促进降本增效 [3] - 公司将深入研究活性炭机理,探索新产品、新应用,扩展具有特殊用途的活性炭开发 [3] - 公司着力推进硬碳、多孔碳等新能源碳材料的技术攻关,联合下游重点应用商发力商用化解决方案 [3] - 公司以新产线建设为依托,加大循环产业园的建设,完善活性炭、硅酸钠、硅胶、清洁能源的产业链融合水平 [3] 产能扩展 - 公司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保持在高位 [3] - 公司正在通过实施的募投项目及"年产32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持续稳步扩大生产能力 [3] - 随着产品应用领域的扩展和新应用产品的开发推进,公司会适时考虑新的产能扩大方案 [3] 人才激励与持股计划 - 公司通过《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实施,赋予与公司有共同价值观的同事持股的长期激励 [3] - 该计划有效激励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人才的创业拼搏精神,推动"经理人"向"合伙人"身份的转变 [3] - 2024年-2033年每一年度实施一期,各期滚动设立、相互独立 [4]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合计265人 [4]
元力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4-12-20 21:08
股权结构 - 三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晟辉投资合计持股32,157,180股,占总股本8.9249%[3] - 三安集团持股22,023,180股,占总股本6.1123%[4] - 晟辉投资持股10,134,000股,占总股本2.8126%[4] 减持计划 - 拟减持不超过10,809,100股,占总股本3.0000%[3] - 三安集团拟减持675,100股,占总股本0.1874%[8] - 晟辉投资拟减持10,134,000股,占总股本2.8126%[8] 其他信息 - 减持原因是自身资金需求[6]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8]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10]
元力股份(300174) - 元力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2-13 18:05
公司发展战略 - 立足活性炭产业链,打通环保应用,向健康医药、环境能源、新材料等高端产品拓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深化炭、硅材料开发与应用 [2] - 建设循环产业园引领绿色发展,延链、强链,完善产业链条,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 [2] - 巩固升级现有业务并进行战略延伸,从产品供应商转型为综合解决服务商的综合性、创新型高科技企业 [2] 产品核心竞争力 - 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领军企业,有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积极发展硅化工产业,业务协调发展 [2] - 利用创新性技术实现热能与物料循环综合利用,推进林产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结合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生产,产业链协同效应明显,提供低成本、高质量产品 [2] 技术自主性 - 长期坚持“技术创新”战略,系统开发并掌握活性炭生产工艺、装备、新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做到自主可控 [3] 产能规划 - 活性炭、硅酸钠、硅胶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保持高位,通过募投项目及“年产32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扩大生产能力 [3] - 市场有更大需求时,适时考虑新的产能扩大方案 [3] 市场开拓计划 活性炭业务 - 巩固加强活性炭行业市场优势地位,灵活销售,扩大传统领域份额,提升影响力和议价能力 [3] - 扩大颗粒炭、椰壳炭等产销规模,加强高端品类活性炭市场开发,提升行业形象 [3] - 聚合公司力量提升“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强化营销精细管理,差异化服务提高客户黏性,促进各品类活性炭销量增长 [3] 新能源碳材料业务 - 硬碳、多孔碳已实现量产,受下游知名厂商青睐,后续紧密对接下游重点客户,紧跟市场动态,形成新增长极 [3] 持股计划 - 实施《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2024 - 2033年每年一期,各期滚动设立、相互独立 [4] - 2024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共265人 [4]
元力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12月)
2024-12-13 17:09
股份与资本变动 - 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1,642,50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365,852,860元减至364,210,360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365,852,860股减至364,210,360股[2]
元力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3 17:09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决定,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元力股份: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2024-12-13 17:09
业绩总结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1,196.94万元(未经审计)[1]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1元(含税),预计派现36,030,975.90元(含税)[2]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 - 若股本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3] 方案审议 - 2024年12月13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分红方案议案[5]
元力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7:09
会议情况 - 公司2024年12月9日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1] - 2024年12月13日现场召开会议,3名监事实到[1] 分红方案 - 会议通过《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3票同意[1]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实际,同意此方案[1]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元力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13 17: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4,210,360元[6] - 公司营业期限50年[7] - 公司股份总数为364,210,3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1] - 公司董事等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 - 董事等人员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否则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50]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3]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7]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8] -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1]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6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5]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7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7]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8]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78]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80]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成员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85] 交易审批相关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下[89] - 非关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3000万元[89] - 非关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300万元以下[89] - 非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89] - 非关联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300万元以下[89]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91]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在30万元 - 300万元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策[92] - 与关联法人单笔或累计标的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策[9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紧急事由时可随时通知[116]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2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3]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2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5] - 董事会提出的股票分红预案摊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10元[12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实施[13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138]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45][146][148] - 债权人接到合并或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5][14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2]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2]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53] - 债权人接到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53]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股东[161]
元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7:09
业绩总结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1,196.94万元(未经审计)[2] 分红与股本变动 - 拟每10股派现1元,预计派现36,030,975.90元(含税)[2] - 2022 - 2023年累计回购股份4,100,000股[2] - 2024年员工持股用2,457,500股,余1,642,500股拟注销[2][3] -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将变更为364,210,360元[5] 议案情况 - 特别分红等四项议案经董事会全票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