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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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30037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1 15:51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8]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等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股东会审议[9] 营收与利润审议标准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9] 成交金额审议规则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9] 对外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收回、转让、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决定[21]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要全面清查被投资单位财产[20]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1] 监督检查与制度生效 - 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对外投资活动[2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31 15:5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任职要求与限制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资格证书[4] - 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6]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专职秘书[8] - 有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2]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5] - 负责股权管理事务,包括保管股东持股资料[18] - 违反规定将追究相应责任[20]
扬杰科技(30037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1 15: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持续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 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扬杰科技(30037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31 15: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理人员责任; 第一条 为了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健康发展,优化母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 份,或持股虽然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主体。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子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享有投资 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等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 ...
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31 15:5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 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有关监督、核查和内部控制的工作。审计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扬州扬 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在选 ...
扬杰科技(300373) - 公司章程
2025-10-31 15:51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7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0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2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6 | | 第一节 | 董事 | 1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1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2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6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6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28 | | ...
扬杰科技(30037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0-31 15: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 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
扬杰科技(3003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1 15: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 ...
扬杰科技(30037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31 15: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内部控制制度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等方面形 1 (三)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济环境,纠正和预防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 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 (五)形成科学 ...
扬杰科技(3003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1 15: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基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