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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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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21:0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价36.04元/股,发行42,201,438股,募资15.21亿元,净额15.04亿元[1] - 2023年度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募资7.56亿元,累计投入7.56亿元[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募资余额7.56亿元,专项账户5.56亿元,理财2亿元[6] 资金使用与管理 -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自筹资金7.19亿元用于募投项目,9月21日同意置换[11] - 公司同意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累计买理财4亿元,赎回2亿元,余额2亿元[13] - 2023年度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按专户-一般户-证券户路径操作,赎回原路返回[16] 项目投资进度 - 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承诺投资106,196.6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5,565.45万元,进度71.16%[23] - 所有项目合计承诺投资150,445.27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5,565.45万元,进度50.23%[23] 合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资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14][15] - 会计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如实反映2023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18] - 保荐机构认为除特定情况外,公司2023年度募资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19]
鹏辉能源: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21:07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
鹏辉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21:0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 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 1 日起 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9 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 ...
鹏辉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21:0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 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
鹏辉能源: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6 21:07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华兴专字[2024]23013650022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 贵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 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1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 ...
鹏辉能源: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04-26 21:07
股票回购注销 - 公司将回购注销93,964股限制性股票,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4名激励对象退休[6] -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需履行信息披露及办理减资手续[14] 利润分配 -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503,437,3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374260元[8]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501,030,6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6元,合计派现30,061,837.44元[8] 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前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13.527元/股,调整后13.33元/股[9]
鹏辉能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21:07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4-0xx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 案)》(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于以公司2020年业绩为基数, 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2%,达到业绩门槛目标,未达到业绩挑战目标,公司 业绩系数为80%,另外,5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
鹏辉能源(300438) - 2023 Q4 -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
2024-04-18 17:34
业绩预计 - 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计出现下降趋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下降86.47%-90.77%[1] -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下降92.77%-95.06%[1] 诉讼事项 - 公司因涉及诉讼事项导致预计负债全额计提,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为2,716.64万元[2]
鹏辉能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4-17 17:01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 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夏信德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 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 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 数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为限 售股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 途 夏 信 德 是 2,700,000 2.04% 0.54% 否 否 2024-04-15 2025-04-15 中信证券 华南股份 有限公司 融资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
鹏辉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3-18 18: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鹏辉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鹏辉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201,438 股,发行价格为 36.04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1,520,939,825.52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487,099.9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