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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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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15:38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2] 会议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 - 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报告查看 -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3]
新晨科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15:38
会议安排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2] 参会情况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2]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 -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新晨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公告
2024-04-24 21: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转销合计140,624,680.92元[3] -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588,318.34元[4]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344,637.36元[4] - 本次计提及转销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48,932,955.70元[12]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等不同账龄计提比例明确[8][9] - 应收票据、合同资产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方法[8][9] 决策情况 - 2024年4月24日相关会议通过计提及转销议案[11] - 本次计提及转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计提及转销[14][15]
新晨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21:37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雷波涛、何明、陈波独立性[1] - 独立董事未任他职,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意见发布时间 - 董事会发布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
新晨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1:3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关联交易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关注[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交易需关注[8]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占近一期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成交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产生利润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董事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7] - 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31] - 审议通过议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35] 利润分配决议规则 - 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审计报告草案,做分配决议后再要正式报告[38] 议案审议规则 - 议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确等可建议暂缓表决[38] 会议记录规则 - 会议应有详细记录,可全程录像、录音和文字记述[38]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和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0] 档案保存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规则相关说明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7]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7] - 与《公司章程》冲突以《公司章程》为准[47] - 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47] -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7] - 修改和废止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47]
新晨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3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2] - 2023年度经董事会召集组织的股东大会共召开7次[8] 议案审议情况 - 多次审议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交易等议案[2][3][4][5][8][9][10] - 审议补选独立董事、审计等委员会委员等议案[3] -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各季度报告等议案[3][4][5][6] - 审议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5] - 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6][10][11] 组织架构变动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7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12] - 董事会换届后进行高管层聘任[12]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多项管理制度,包括募集资金、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等[9]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将发挥核心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0] - 2024年公司将继续促进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2024年公司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树立良好形象[20] 其他事项 - 2023年5月18日公司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19] - 2023年10月13日、10月26日、12月7日、12月13日公司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19]
新晨科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4-04-24 21:37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议案[2] - 公司加设低空经济发展部[2]
新晨科技: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21:37
财报与说明会安排 - 公司2023年年报及摘要于2024年4月25日公布[1] -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1] 说明会参与方式 - 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1] 说明会出席人员 - 出席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康路等[1] 问题征集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5: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1] - 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关注问题[1] - 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互动提问[1]
新晨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3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2] - 2023年监事会列席11次董事会、出席7次股东大会[5] 会议审议 - 2023年4月25日审议2022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2] - 2023年4月27日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3] - 2023年6月12日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3] - 2023年6月29日审议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议案[3] 监事会意见 - 认为公司决策、内控、信披、财务等方面良好[5][6][7] - 认为公司符合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8] 人员变动 - 2023年6月选举方喆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7]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继续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营[9] - 2024年监事会列席董事会等会议发挥监督作用[10]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晓林)(离任)
2024-04-24 21:37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任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8日[2] - 独立董事于2023年6月28日离任[10] 会议出席情况 - 应参加董事会6次,通讯参加6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4] - 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6][8] 提名情况 - 2023年3月27日,提名雷波涛为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9] - 2023年6月12日,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7人,含3名独董候选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