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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3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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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300759)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
2025-03-26 21:18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召集与通知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11]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10][1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集,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2]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结束,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2] 中小投资者权益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2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其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通知应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22]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提供网络等方式[25]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代理人可行使相关权利[25][26] - 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股东大会,不能出席时由董事推举主持[37]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不能履职时由监事推举主持[37]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由特别决议通过[37]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双重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1] - 特定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 现任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3] - 现任监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4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4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7日内送出复印件[50]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54] - 公司特定发行情况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程序[56]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贯彻,执行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58]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修改需审议批准[60]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8]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表决信息[4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48]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48]
康龙化成(3007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3月)
2025-03-26 21: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成员数为单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主任委员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工作流程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紧急可开临时会[8] 会议规定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1]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1] - 决议公开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12] - 细则依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国家规定[12] - 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3][14]
康龙化成(300759) - 《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3月)
2025-03-26 21:18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关联自然人[9] - 主要股东指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38] - 过去12个月内担任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董事的人士属基本关连人士[38]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特定除外)经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特定除外)经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股东大会审议[17]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公司认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以发生额披露并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0] - 公司进行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2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1] - 公司证券事务部应制定并更新关连人士申报表格式,定期发送回收并督促报告[44] - 公司须就每项关连交易签订书面协议[48]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发行新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等关连交易属于完全豁免[54] - 公司或集团成员向关连人士或共同持有实体提供或收取财务资助,按一般商务条款等条件可获全面豁免[55] - 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百分比率低于0.1%、低于1%(因附属公司层面关连人士)或低于5%且总代价低于300万港元可获全面豁免[56] - 所有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于5%或低于25%且总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可豁免遵守有关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56] 持续关联交易 -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一般不超三年,特殊情况需委任独立财务顾问解释[61] - 每项持续关连交易设最高全年金额上限,需披露计算基准并获股东批准[61] - 公司每年委聘核数师汇报持续关连交易,核数师需确认交易合规情况[62] - 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审核持续关连交易并在年报确认交易合规情况[67] 非豁免关联交易 - 非豁免一次性关连交易需经董事会批准、发布公告、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确认、通函送审及股东大会批准,交易后首份年报及账目披露交易信息[68][69][70] - 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需订立全年最高限额并披露计算基准[71] - 与关连人士签订的书面协议期限不得超三年,特殊情况需独立财务顾问确认并重新审议[71] - 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需按H股上市规则申报、公告及获独立股东批准[72] 其他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应审慎提供资助或委托理财[20] - 连串关连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或相关交易彼此有关连,联交所会合并计算;连串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可能为24个月[52] - 公司需在协议关连交易条款确定后尽快公布交易,有重大变化也需尽快公布[75] - 集团向关连人士购入公司或业务,关连人士作保证时,公司需披露保证条款修改等情况[75] - H股上市规则项下关连交易公告需披露交易各方等多方面资料[76] - 如须刊发通函,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申请豁免[77] - H股上市规则项下关连交易通函需披露交易公告资料等内容[78] - 公司须按H股上市规则在年报内披露财政年度内关连交易[79]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需董事会提方案并经股东大会批准[82]
康龙化成(300759)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
2025-03-26 21:1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19年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6563万股[6] - 2019年11月28日和12月27日在港交所上市,发行H股1.165361亿股及超额配售1748.04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78195525亿元[10] - 公司总股本为5亿股[20]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78195525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1476658400股,H股股东持有301537125股[20] 股权结构 - 康龙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760.0003万股,比例19.520%[19] - 楼小强持股2750万股,比例5.500%[19] - 宁波龙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750万股,比例5.500%[19] - GL PHL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16335715股,占比3.267%[20] - 天津君联闻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85357143股,占比17.071%[20]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3]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3]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设董事长1人[13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87]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5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担保行为需股东大会审议[53][5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5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处置股份致所有权或控制权转移应书面通知公司[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以上(含3%)的股东提案需股东大会审议[49] 董监高任职与职责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23] - 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24] - 独立非执行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59]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68][173]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83]
康龙化成(300759) - 《股东提名个别人士为本公司董事之程序》(2025年3月)
2025-03-26 21:18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 - 提名董事候选人提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 通知流程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举行日期不少于7日前披露被提名人信息[1][2]
康龙化成(3007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3月)
2025-03-26 2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适用信息披露制度[6] -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6] 信息披露方式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原则上采用直通披露[7]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8] 非正式信息审查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应严格审查[8] 特定对象交流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应做好记录并存档[9]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报告文件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1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定期报告变更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23] 业绩大幅变动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改善措施[29]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5]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公司每年须按《香港上市规则》刊发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与年报时间范围相同且同时刊发[15] 定期报告审议问题 - 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审议未通过或无法形成决议,公司应披露原因、风险及董事会专项说明[23] 业绩提前泄露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2]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需提交相关文件[23] 临时报告发布 - 临时报告(监事会公告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发布,涉及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32]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3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4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应及时披露[4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百万元应及时披露[4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应及时披露[4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百万元应及时披露[41] 交易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5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5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非担保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52] 贷款信息披露 - 给予某实体贷款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1)条界定的资产比率计算超逾8%,公司须在合理可行时处理[54] - 给予某实体的贷款增加数额按资产比率计算为3%或以上,公司需尽快公布信息[55] 担保事项披露 - 公司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50]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50]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51]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关连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53] 特定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免予履行相关义务[54][55]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6] 资产处置披露 - 承按人处置公司部分资产总值或应占盈利收益总额按百分比率计算超5%,公司须通知联交所及刊发公告[58] 裁决影响披露 - 具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或审裁处颁布的裁决等对公司部分资产造成不利影响,且该部分资产总值或应占盈利收益总额按百分比率计算超5%,公司须通知联交所及刊发公告[58] 财务资助及担保披露 - 公司为联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合共超逾8%,需尽快公布信息[59] 重大合同披露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6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62] 利润分配披露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应及时披露方案内容[63] 股票异常波动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应于下一交易日披露公告;被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64] 权益变动披露 - 公司进行收购、合并等行为导致股本总额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65] 股东、实际控制人义务 - 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事件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80]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71] 报告起草编制 - 证券事务部负责起草、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72] 董事职责 - 董事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会并通知董事会秘书[74] 监事职责 - 监事应对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7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77] 高管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并知会董事会秘书[78] 部门及子公司职责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应向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信息[79] 信息发布形式 - 公司披露信息除监事会公告外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83]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监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83]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监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81] -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86] - 董事长、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86] 保密制度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制度,明确各层级保密责任人[88] 豁免或暂缓披露 - 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90][91] 暂缓披露条件 - 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交易未异常波动条件[9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活动需建立档案[95][97]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后有明确报告、通报范围、方式和流程[97] 董监高买卖股票 - 董监高及证券事务代表买卖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98] 档案管理和审核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和初步审核[99][101]
康龙化成(300759)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3-26 21:16
投资安排 - 拟用不超40亿闲置自有资金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2][3] - 投资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前[2][3][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投资额度自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起失效[4] 资金与授权 - 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A股募集或信贷资金[4] - 授权董事长及其代表签合同,财务部组织实施管理[4] 生效与风险 - 投资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生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5] - 购买产品面临投资、收益等风险[6] 风控与影响 - 采取选金融机构、建督查制度等风控措施[6][7] - 投资不影响日常资金和主业,利于提高效率获收益[8]
康龙化成(300759) - 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周其林)
2025-03-26 21:16
会议与履职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周其林出席率100%[5] - 2024年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周其林出席率100%[7]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周其林出席率100%[8] 现场办公与交流 - 2024年度周其林累计现场办公7天[10] - 2024年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交流[13] 公司运营 - 2024年关联交易未超预计额度[14] -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无承诺变更或豁免情况[15] - 2024年公司未被收购[17] 财务与审计 - 2024年及时披露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8] - 2024年8月27日同意续聘安永为审计机构[19] - 2024年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20] - 2024年无会计政策等变更[21] 薪酬与职务变动 - 2024年不在公司任职董事(不含独董)不领薪酬,独董年薪30万[23] - 2024年11月27日周其林辞去独董等职务[27]
康龙化成(300759)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6 21:16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76亿元,同比增长6.39%[3] -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3亿元,同比增长12.01%[3] - 2024年公司经调整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7亿元,同比下降15.58%[3]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77亿元,同比下降6.42%[4] - 2024年公司自由现金流为5.36亿元[4] 用户数据 - 2024年公司服务超3000家全球客户,使用多业务板块服务的客户贡献收入91.88亿元,占比74.84%[5] - 2024年公司新增客户超900家,贡献收入6.55亿元,占比5.34%[5] - 2024年公司来自全球前20大制药企业客户的收入21.89亿元,同比增长26.90%,占比17.83%[5] - 2024年公司来自北美客户的收入78.53亿元,同比增长6.11%,占比63.97%[5]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将加强多疗法全流程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35] - 2025年公司将增强多疗法平台之间的合作与协同[38] - 2025年公司将全面加强业务与市场开发能力[3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公司实验室蛋白和抗体制备服务、抗体药物发现和表征分析服务取得积极进展[3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2月公司完成对浙江海心智惠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交易[36]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32] - 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33] - 公司将践行ESG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34]
康龙化成(300759)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5-03-26 21:16
财务审计 - 安永华明于2025年3月26日对公司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存放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货币资金[4] 其他应收款 - 上市公司子公司2024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总计162300.53万元,累计发生额472340.94万元,偿还额465081.04万元,年末余额170125.63万元[7] - 康龙化成(成都)临床研究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其他应收款利息为565.20万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