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30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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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300792)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8-08 16:20
股权质押 - 东台网创本次解除质押4200000股,占所持股份5.85%,占总股本1.77%[1] - 截至披露日,东台网创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0股[2][3][4] 股东持股 - 东台网创持股71757996股,比例30.28%[2] - 林振宇持股20178747股,比例8.52%[3] 影响说明 - 本次解除质押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生产经营和治理[4]
壹网壹创: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9名 由董事长林振宇主持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公司章程修订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1] - 修订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 -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2]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 - 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3] - 多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其中子议案2.01至2.05、2.07、2.10、2.18、2.22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5] - 子议案2.01和2.02属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会议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5]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等议案 [5]
壹网壹创: 总经理工作条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及财务负责人一名 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 - 总经理全面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1] - 总经理会议作为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 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及授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1] 总经理任职资格 - 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实践经验及综合管理能力 并掌握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政策法规[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定经济犯罪记录、破产企业负责人追责期、失信被执行人及证券监管处罚等[2] 总经理职权范围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 提交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计划 制定季度/月度生产供应销售计划并批准财务预算[3] - 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决定部门负责人任免[3][4] -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固定资产购置转让及对外投资费用[4] - 代表公司签署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协议[4] 总经理会议机制 -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讨论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4][5]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 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督促决议落实[5] - 涉及职工利益事项需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5][6] 日常管理分工 - 总经理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并考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工作[6] -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工作 承担领导责任 并审批专业管理制度及年度工作方案[7] - 分管领导需协调专业部门关系 按授权权限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及产品开发等项目[7][8] 公文审批流程 - 请示报告按职权分工报送 专业性问题需抄报相关分管领导[8] - 已明确范围内日常工作由分管领导审批 重要文件需总经理签发 审批时限不超过24小时至3天[8] 董事会报告义务 - 需向董事会报告规划方案、人事变动、资金资产运用及重大合同签订事项[9] - 董事会会议期间总经理需全面真实汇报生产经营工作[9] 总经理核心职责 - 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实现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任务[10] - 推进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 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并培养企业文化[10] - 禁止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 包括自营同类业务、挪用资金、违规担保等[10] 高管考核监督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由总经理拟定后报董事会批准[12] - 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接受股东、审计委员会及职工监督 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性[12]
壹网壹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3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 - 委员由董事长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2]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包括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等[3][4]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应充分尊重[7] 会议召开与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要求召开[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9] - 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为十年 委员对尚未公开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1] 内部控制与报告披露 - 根据审计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包含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缺陷认定及整改措施等内容[6][10]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包括具体履职细节和会议召开情况[6] - 当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时 公司需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6]
壹网壹创: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1] - 关联交易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制度规定与关联人交易除遵守《公司章程》外还需符合本制度要求 [1]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1] - 关联自然人涵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2][3] - 过去12个月内曾具关联人特征或签署协议后12个月内将具关联人特征的视同关联人 [2] - 关联关系判断需从控制方式途径及程度进行实质判断 [2] 关联交易类型与原则 - 关联交易包含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等17类事项 [3][4] - 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定价应参照独立第三方市场标准 [4] -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具体内容 防止资金资产被关联方占用 [4]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批准 [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 [5]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批准 涉及股权需审计 资产需评估 [6] - 非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权限内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6]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6] -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交易需按类型在12个月内累计计算并适用相应审批标准 [7] - 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标的交易在12个月内累计计算审批 [7] - 日常关联交易需按首次发生 协议变更 年度预计等情形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 [7][8][9] 决策程序与文件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大会 [5] -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需充分披露 [5] - 董事会决议需审核交易背景说明 关联人资格证明 定价依据等7类文件 [10] - 股东大会决议额外需审核独立董事意见及审计委员会决议 [10] 豁免与例外情形 - 公开招标拍卖行为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 [11] - 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 承销证券 领取股息等4类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 [11] - 控股50%以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 [1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施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2]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 货币单位默认为人民币 [12]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按后者执行 [12]
壹网壹创: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3
核心观点 - 公司为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保障信息披露公平及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责任及登记流程 [1][2][3]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涵盖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具体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订立、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变动、持股5%以上股东变化、减资合并决定、重大诉讼、财务报告、并购重组活动等25类情形 [2][3] - 信息需满足"未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及"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两个核心条件 [2]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实际控制人、因职务获取信息人员、重大事件收购方及中介机构经办人等9类主体 [3] - 明确将知情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纳入范围 [3] 登记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等信息 [4]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手方等需分阶段向公司报送登记表,最终送达时间不晚于信息披露时点 [4] - 重大事项(如收购、重组)需额外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 [5] - 登记表需自记录日起保存至少10年 [6] 保密管理措施 -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悉范围及传递环节,简化决策程序并缩短时限,确保信息知情范围最小化 [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在停牌或非交易时间决策内幕信息事项,并采取保密措施及书面记录 [7] - 内幕信息载体需标注"内幕信息"并采取保密防护措施,禁止未经授权复制、传递或泄露 [8][9] - 向政府部门报送内幕信息时需通过专人专车等保密方式,并书面告知保密要求 [9] 责任与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谋利,公司可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明确义务 [9] - 持股5%以上股东讨论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时需控制知情范围,遇市场流传需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10]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备案并取得保密承诺 [10] - 公司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采取批评、警告、免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1]
壹网壹创: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 协调投资者关系 [1] 总则 - 重大信息指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已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1] - 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事件知情人 [1]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各部门和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并对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重大事件知情人具有约束力 [1] 一般规定 -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2] - 证券事务部作为董事会常设综合办事机构 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 - 报告义务人(一般知情人除外)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 负有敦促本部门信息收集整理及向证券事务部报告的义务 [2] - 董事 报告义务人及因工作接触应披露信息的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 [2] 重大信息范围 - 内部重大信息类型包括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2][3][4] - 其他重大事项涵盖收购或股份权益变动 媒体传播信息及16类具体情形 包括重大亏损 重大债务 重大违约责任 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解散或责令关闭 资不抵债 主要债务人破产 主要资产被查封 业务停顿 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 董事高管被调查或无法履职 变更公司基本信息 经营方针范围变化 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再融资或重组审核意见 5%以上股东控制权变化 董事长经理董事变动 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 订立重要合同 新颁布法律法规影响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法院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 锁定期届满后股份出售转让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 [3][4] 报告标准 - 交易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中部分情形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需报告: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产生的利润损失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5] - 关联交易需报告标准为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6] 报告程序与管理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证券事务部报告 [6] - 报告形式包括书面 电话 电子邮件和会议形式 [10] - 证券事务部收到报告后需及时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 对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提出预案 对需会议审议事项及时发出临时会议通知 [7] - 证券事务部负责回答投资者及媒体咨询 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监督 履行向董事会报告职责 进行合规性审核及对外披露 [7] - 公司发言人为董事会秘书 未经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 其他部门及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8] - 发生应报告信息未能及时上报或未上报的 将追究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 [8] 附则 - 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 [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日后颁布规范文件相抵触则按新规范执行 [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11]
壹网壹创: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07 21:14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1]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
壹网壹创:8月26日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07 21:12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
壹网壹创:8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7 20:00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等文件 [2]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来自电商服务行业 [2] 市场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SZ 300792 收盘价26.28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