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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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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 - 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12 19:47
人员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8]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解任,按规定时间离职[9] - 高管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9] 离职交接要求 - 董事及高管离职3个工作日内移交资料并签确认书[12]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管任期结束后3个月内忠实义务有效[14] - 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未履约,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通过后生效[19][20]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法规和章程为准[18]
协创数据(30085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2 19:47
担保额度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2] 担保审核 - 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前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企业基本资料、审计报告等资料[13] - 审核申请担保企业是否符合依法设立、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等要求并制作评估报告[13] - 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申请担保单位,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4] 担保合同 - 担保合同须明确债权人、债务人、主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6] - 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须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相对应[18] 担保管理 - 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等核对[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担保债务展期需按规定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担保监督 - 如实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3]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担保行为核查[23] - 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23]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应采取保护性措施[23] 责任追究 - 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视情节罚款或处分[23] - 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协创数据(30085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12 19:47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6] 股东提名要求 - 持股3%以上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持股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 信息公示与投票规则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2]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按相应规则计算[17]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按规则计算[18] - 投票人数和票数有限制,否则无效[20]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当选[22] - 多候选人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22] - 当选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进行二轮选举[23] 细则相关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解释[27] - 修订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批准[27] - 细则2025年6月提及,通过后生效实施[28][30]
协创数据(300857)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6-12 19:47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8]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8]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4]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4]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内部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6] 审计流程 - 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事项经批准可不发通知[34] - 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编制审计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被审计单位[36] 复审规定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十天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39] - 审计委员会主任收到复审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40] - 若同意复审,复审小组应在三十日内进行复审[40]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因实施内部审计产生的资料保存时间均不得少于10年[41]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9] -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9] - 本制度与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49]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43]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44]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控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深交所另有规定除外)[44] - 保荐机构、会计师指出公司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做专项说明[44]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如有)[44] - 对有突出贡献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按《员工手册》执行[46] - 对阻挠审计、打击报复等责任人给予必要处分,按《员工手册》执行[46] - 审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视情节给予批评或处分,按《员工手册》执行[46]
协创数据(3008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12 1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不良记录者不得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提名与审查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3]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同意并核实情况[13] - 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13]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提请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提前通知决策事项并提供资料[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及履职费用[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6]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5]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26] - 履职受阻可反映,仍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6]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规章程不一致以法规章程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生效及修改[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协创数据(300857) -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06-12 19: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8]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任期与罢免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20] 条例实施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负责解释修改[30][31]
协创数据(3008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2 19:4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18]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8]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一月内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9] 项目进展核查披露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16]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原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六个月内实施[19] 专户协议终止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专户设置 - 公司多次融资应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9] 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7]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需经审议披露[20] 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需符合安全性高等条件[23] 募投项目变更转让 - 变更募投项目需股东会决议,转让或置换需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4][26] 节余资金使用 - 募投项目完成后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需保荐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29] 内部审计与核查 - 公司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保荐机构每半年度现场核查[29][30] 资产运行披露 - 公司发行证券购资产等,至少在资产权属变更后三期年报披露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30] 鉴证报告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1]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等项目,至迟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使用需经审议披露[34] 超募资金计划披露 - 披露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提交文件,内容包括资金情况等[36] 超募资金实际项目披露 - 披露超募资金实际使用项目内容包括计划投入等情况[37] 报告内容 - 董事会等报告应包含超募资金投入项目金额、收益等内容[3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 制度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42]
协创数据(30085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06-12 19:46
委员会组成与规则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十日内召集[17] - 定期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临时会议合理时间发通知[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2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 会议记录及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5] 职责与审批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12] -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2][15] -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15] 其他规定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0] - 工作条例“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2] - 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后者为准[3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3][34]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35]
协创数据(3008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12 19:4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从事秘书、管理及股权事务等工作3年以上[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0]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3]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有关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材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4]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5]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1] - 失职等情况担责并采取内部问责[18][19]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与《公司章程》抵触以《公司章程》为准[22]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24] - 制度所属公司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 - 制度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25]
协创数据(300857) - 外汇套期保值制度
2025-06-12 19:46
业务范围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6] 审批规则 - 投资资金额度超净资产10%未超50%,提请董事会审批[12] - 投资资金额度达或超净资产50%,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审批[12] 职责分工 - 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运作和管理,行使多项职责[15] - 审计部负责审查监督业务实际操作等情况[17] 风险披露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标准,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业务要求 -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实际业务匹配[8] - 只允许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8] - 以自身名义设账户,用自有资金控制规模[10] 档案管理 - 业务相关档案由财务部保管,期限10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