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水规院(301038)
icon
搜索文档
深水规院: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7 19:51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一)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023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 他应收款 ...
深水规院: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0 19:41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121 号 致: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
深水规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0 19:39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3097 号深圳市水务 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闻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
深水规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1 19:04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 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 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 ...
深水规院: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4-04-01 19:03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雷冬梅女士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刘晶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离任后, 刘晶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雷冬梅女士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晶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 股份锁定相关承诺事项。离任后,刘晶辉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
深水规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6 11:44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 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6 11: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 份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26 11: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0 24年3月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
深水规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6 11:44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0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 | | | 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司 ...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3-26 11:4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收费原则上不 偏离于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 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二)公平、公正、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