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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30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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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3012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泰 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 或者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 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 ...
泰恩康(30126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合理保证年报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广东泰恩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和程序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 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 的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一)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审 ...
泰恩康(30126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Xi{\cal O}=\Xi\langle\Psi\rangle\backslash\Xi$$ 公司系由广东泰恩康药业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 并由广东泰恩康药业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汕头市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50071228956X7。 | | | | | |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
泰恩康(30126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泰 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从事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 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 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
泰恩康(3012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泰恩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 司章程》载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泰恩康(301263)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明确相关权利义务,保障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离职管理,涵盖因 任期届满、辞任、解聘、罢免、丧失任职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董事职务终 止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 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任时间、辞任的具体原因、 辞去的职务、辞任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
泰恩康(30126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泰恩康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 ...
泰恩康(3012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 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公司不得通过 ...
泰恩康(3012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
泰恩康(30126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0 19: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 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