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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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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恒信息: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邮政编码310051 [2] - 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6.5545万元,股份总数为10,206.554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2][8]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86623011957,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50]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1]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7]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136]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包括范渊、沈仁妹、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3名企业或自然人 [6] - 公司股东名册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在股份质押时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4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43]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与销售、安全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5] - 许可项目包括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6]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 [46]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 [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119][121]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130]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33]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135]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行 [17][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量的25% [31]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29][45] 公司章程与合规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11]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纳入公司管理机构 [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或谋取商业机会 [102][103]
圣泉集团: 圣泉集团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1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3年,经章丘市和济南市体改委批准,由济南市圣泉化工实业总公司整体改制设立,初始发行股份1,465万股,其中法人股占比76.9%,内部职工股占比23.1% [2] - 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8,106万股普通股,当前总股本8.46亿股 [2][6] - 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4][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利润分配、章程修改等事项行使决策权 [15][40] - 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 [40][10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45][147]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15][16][19]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资,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1][22]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8] 业务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呋喃树脂、冷芯盒树脂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涉及复合肥料、生物质石墨烯制品、压力容器制造等多元化领域 [4][5][13] - 经营模式包括技术服务转让、进出口业务,覆盖化工、纺织、新材料等多个行业 [5]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专业机构审计报告 [18][44]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批准 [17][43] - 财务资助单笔超净资产10%,或累计超净资产10%需履行特别审议程序 [17][42]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违法行为提起代位诉讼 [35]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采用累积投票制,保障中小股东表决权 [32][83] - 禁止关联股东在关联交易表决中投票,相关决议需披露非关联股东投票情况 [30][31] 信息披露与财务制度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完成 [55] - 利润分配优先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 [57] -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时留存部分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58]
振华股份: 振华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0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ubei Zhenhua Chemical Co.,Ltd,企业集团名称为振华化学集团 [4] - 公司住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邮政编码435001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076.0277万元,营业期限为2003年6月19日至长期 [6]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8]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11,000万股,主要发起人蔡再华持股65.97%,其他发起人持股比例在0.09%-3.59%之间 [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710,760,277股,全部为普通股 [20] - 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5,500万股 [3] 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业务 [14] - 业务范围涵盖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肥料销售等领域 [14] - 拥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等多项许可项目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等权利 [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34]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3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 [106]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不设监事会 [4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96]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7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4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批准 [42] 股份变动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22] - 公司可在六种情况下回购股份,包括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情形 [24]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27]
艾迪药业: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Jiangsu Aidea Pharmaceutical Co., Ltd. [1][4]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78.2808万元 [5][6] -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2020年6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普通股,2020年7月20日在科创板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 [110]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14]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 [114]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等 [81] - 董事会可审议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总资产0.1%以上的关联交易 [11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新股 [4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078.2808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20][17] - 公司可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但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24][26]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9] 经营与投资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原料开发、技术转让及进出口业务 [13][14] - 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达到总资产50%或市值50%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5][115] - 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如受赠资产、债务减免)可豁免股东会审议程序 [21]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时,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 [20] - 关联股东表决时需回避,其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3]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44]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董事会需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 [11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会议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会议当日15:00 [28] - 公司需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承担社会责任 [12][10]
新世界: 新世界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SHANGHAI NEW WORLD CORPORATION LTD,住所位于上海市南京西路2号~88号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7亿元,股份总数646,875,384股,均为普通股 [4][7] - 公司于1992年首次公开发行641万股,1993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329342D,系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 [50]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召集权等职权 [4][50]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利润分配等 [23][37] - 董事会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制定、高管任免、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 [50][52]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同次发行同价同权 [7]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10% [8][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1]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 [21][23] 经营与业务范围 - 经营宗旨强调发挥南京路地段优势,发展跨行业规模经营 [5] - 许可项目涵盖药品零售、烟草销售、医疗器械经营等15类业务 [5] - 一般项目包括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广告制作等46类业务 [6] 重大交易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 [24] - 单笔财务资助超净资产10%或累计超10%需股东会审议 [56] - 资产交易达总资产20%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53][5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3]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22][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2/3表决权通过,包括章程修改、合并分立等 [37] 信息披露与合规 -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需在3日内报告并公告 [20] - 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需披露 [38] - 董事会需就非标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 [52]
雅博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盐城市中联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1] - 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dong Yabo Technology CO., LTD. [2] - 公司住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17号,邮政编码277116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0,855,142元 [3] 公司股本结构 - 公司设立时股本结构为:季奎余持股40%,瑞都有限公司持股25%,盐城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许继红持股15% [8] - 公司曾多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包括2012年每10股转增3股,2015年每10股转增20股,2021年每10股转增18.44股 [2][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20,855,142股,全部为普通股 [8]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要业务包括金属屋面、墙面围护系统新材料的设计研发,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的安装调试,建筑工程设计咨询等 [7] - 经营范围还包括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金属材料销售等 [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59]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60]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监督权、查阅权等权利 [15]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 [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30] - 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债券、利润分配方案等 [2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44]
大唐发电: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Datang International Power Generation Company Limited [3] - 公司成立于1994年9月10日,发起人为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7336T [3]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为筹集资金发展电力工业,改善电力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可靠的电能,使股东获得合理经济利益 [5] - 经营范围包括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设备检修调试及电力技术服务 [5] 公司股本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内资股3,732,180,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2.29% [7] - 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1,430,669,000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7.71%,在香港联交所和伦敦交易所上市 [7] - 经多次增发和转增后,截至章程发布时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8,506,710,504股,其中内资股占66.98%,境外上市外资股占33.02% [11] 公司治理架构 - 公司设立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 [10][65]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及构成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3]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7][5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查阅公司文件资料,按持股比例获得股利分配 [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 [23]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2]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52]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54]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半数以上,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56][57]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聘连任,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其近亲属或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三年内仍需遵守忠实义务,其任职期间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 [64]
宁波富邦: 宁波富邦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INGBOFUBANGJINGYEGROUPCo,.LTD [4] - 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1996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0万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74.72万元,股份总数为13,374.72万股,均为普通股 [6][21] - 公司住所位于宁波(骆驼)机电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144053689D [4][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7]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111]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40][144]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立足实业,依托科技,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14] - 主要业务包括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制造加工,机电设备批发零售,仓储物流,房地产开发等 [15] - 汽车修理、煤炭批发等业务需取得相关许可证 [15]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6][18][19]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29]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4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股份的股东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38]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40] 重大事项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4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82]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118]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 [2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经1/10表决权股东或1/3董事提议召开 [123][124] - 董事会对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为涉及总资产10%-50%或净利润10%-5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 [116] - 独立董事需占董事会1/3以上,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100][133]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37]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148]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 [151][152] -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管,高管薪酬由公司直接发放 [150] - 高管离职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视具体情况确定 [105]
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3日,由江苏龙蟠石化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注册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 2017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5200万股 [3] - 2024年10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H股1亿股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507.8903万元 [4] - 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3] - 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65]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09]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3名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其中至少1名具备财务或会计专长 [61] 股份相关事项 - 股份总数为68,507.890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7] - A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H股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托管 [7] - 公司可以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但回购的A股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A股股份总额的10% [13][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 [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查阅会计账簿 [19]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2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向公司书面报告 [23] 重大事项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决定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 [66]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1]
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China Coal Energy Company Limited,简称中煤能源股份/China Coal Energy [4] -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注册资本1325.87亿元人民币 [4][2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4][8] - 发起人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行80亿股 [22] 股权结构与发行历史 - 当前总股本132.59亿股,其中A股91.52亿股,H股41.07亿股 [23] - 2006年11月首次发行H股37.33亿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08年1月发行A股15.25亿股在上交所上市 [3] - H股以港币认购交易,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 [20] - 股东名册分境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境外(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存管 [21] 公司治理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不少于3人 [122] - 设立战略与投资、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与考核、提名、ESG等专门委员会 [55][128] - 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1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章程修改、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91] 业务范围与经营策略 - 主营业务涵盖煤炭开采销售、煤化工、新能源投资、电力生产、电解铝加工等 [15] - 经营宗旨为打造世界一流综合性能源公司,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4] - 可开展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销售等多元化经营 [15] 重要财务与合规条款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 [5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特别决议 [55] - 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 [93] - 董事禁止违规提供担保,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55] 股份管理机制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等,回购比例不超过10% [27][29]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需申报,每年转让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2]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52] - 内幕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追缴 [33]